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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范文实用3篇

2022-03-04 18:44:22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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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范文实用3篇

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范文实用3篇

第1篇: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

  已经全部或部分履行而产生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在其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如何确定其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这在《解释》起草过程中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当然,这里使用的是“可以判归”而不是“应当判归”,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如此决定成果归属,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判决的,可以作出更为合理的判决。

第2篇: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3篇: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

  此情形和第一种情形一起构成大陆法系国家所称的“忘恩负义行为”。这里的抚养义务是仅指法定义务还是包括约定义务,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主要是指法定抚养义务,也包括约定抚养义务。另外必须要有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抚养义务的事实,此事实是在受赠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所致。而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的不履行属于客观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为此赠与人不能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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