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最新范本6篇 最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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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户主姓名)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转包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鱼池 亩、 山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19 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 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最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 流转土地复耕;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 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乙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鉴证方: (签章) 鉴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 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 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 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稻谷,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村委会:
(章)签订地点: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承包方):
地 址:xx区xx镇xx村
乙方名称:(受让方)xx市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xx市xx区xx开发区路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农产品的种植。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号,共计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见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每亩400元。乙方每年3月30日前必须一次性支付当年甲方400元/亩的土地流转费,合计 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或协定重新签订流转合同。
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协助乙方搞好田间管理工作,若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甲方汇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改变土地原貌,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在劳务费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甲方劳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机械事故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国家建设需征用或集体规划需使用所租赁土地的。
九、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 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不按时兑付用工工资的。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后,流转费用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租赁。
2、土地流转到期移交地面现状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同样将土地耕作平整并旋耕,清除地面杂物及废地膜后移交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承包方): 乙方签字(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 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户主姓名)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转包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鱼池 亩、山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 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 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乙 方: (签章) 联系电话:
鉴证方: (签章) 鉴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