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填写范例范文精选5篇
监理合同填写范例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监理合同填写范例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本合同书由(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合同:
一、本合同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书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业主:(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以下简称“业主”)与(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各执份。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签于 年月日签于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充分发挥双方在工程监理市场中的作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工程合作监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以甲方名义商签工程监理合同。
二、甲方负责开具发票并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除外)。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三、监理费的分配:业主付款必须付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取整个工程项目监理费的23%作为管理费(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支付进度收取)。
四、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选聘使用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负责支付所聘人员工资费用。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人员相关证书抵押。
五、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汇报,甲方应为乙方进行正常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地方法规及监理合同规定,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乙方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按照甲方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做好监理工作,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应给予乙方的监理费用,如果因乙方工作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合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次合作监理协议。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导致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负责对所发生的工作业务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按照甲方资料要求归档),建立资料挡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监理竣工验收报告、业务手册。
八、本协议自起正式生效,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九、在本协议期间,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变更及双方公司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自行解除,但甲乙双方必须处理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经济利益等问题。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满及财务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双方若有重大争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十二、本工程如有延期增加监理费,另行计算延期部分的监理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
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湖北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 主:(签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监理人: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某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某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工程
2、监理方式:巡视监理
3、监理项目投资:万元。
4、监理阶段: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和监理工作日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保密要求
1
设计图纸
2
招投标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监理人的权利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3、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职称的现场工作人员;
4、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年月日-年月日),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1、第一次支付时间为进场签发开工令后天内,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剩余的%在完工验收后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由发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受到阻碍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
2、机构为:市劳动委员会。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