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抵押合同12篇 抵押借款合同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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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2、借款日期由___起,到___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___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甲方(借款人)签名:乙方(贷款人)签名: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直接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
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抵押物》附件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房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抵押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为第一顺位的抵押,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现象普遍增多,其风险比单一抵押要高很多,由于先设定抵押权的债权优先,后位抵押权的债权实现受到前位抵押权的影响。
第二、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如实际借款金额有出入,以划款凭证为准。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办妥后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人将借款汇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整个借款期间,甲方指派专人定期监督借款资金用途,乙方给以配合。如乙方确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
4、借款年利息为:_____________,即每月利息为:_____________元。
5、利息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6、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二、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
三、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八、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佣金、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第九、抵押权的实现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甲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一、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同意将抵押物折价转让给甲方,抵押物的价格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提交柳州市的任何一个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乙方接受评估结论,对评估结果不提出任何异议,双方按照评估价格予以结算。
二、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乙方收到支付令后放弃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以甲方向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收支证明为准。甲方根据支付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三、抵押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含律师代理费用,但律师费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10%)。
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抵押权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手续。
第十三、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双方主体资格材料。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甲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归还款 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 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 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及《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元(注:如大写、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收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证后,在三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注:提前还款由本合同第五条另行规定)为百分之______,即______%。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为______期,每期______元(大写)。具体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若逾期还款或付息,每天按未还款额和应付利息的1.5‰计算罚息。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额,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此笔借款用于购买蓬莱祥和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蓬莱市蓬泉路2号的房产(证号:蓬房权证公字第______号和______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xx)第030号),绝不挪作他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若到期不能偿还上述借款,自愿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以此抵顶借款。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贷款人原因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之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
4、借款人逾期15天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逾期30天未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6、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7、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8、根据本合同抵押条款的约定,贷款人需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9、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法房产(证号:______号)土地(证号:______)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条抵押价值采用第______种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第十一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取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四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应将抵押物的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正本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存于贷款人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以及抵押物内外的固定装修及设施保证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任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保证。
第十六条权利期限:抵押期间为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的期间。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售、出租、转租、重复抵押、抵偿债务等或以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设定其他负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由双方或评估部门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贷款人补充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作为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担保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八条抵押物的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金、违约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贷款人应退还给借款人。
第十九条抵押注销:在借款人清偿所欠贷款人的全部债务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权利证书或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贷款人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三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保证条款
保证人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保证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如借款人未依本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对借款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保证人承诺在收到贷款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偿还,无须贷款人提出任何证明。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变化,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增加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义务。
第二十三条若保证人不按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其账户中直接扣除有关款项,并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本条款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如个人联系方式、住所等资料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其他各方,否则属违约。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还应就不足部分应于赔偿。
第二十八条费用负担:
1、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2、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3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垫款利息。
3、贷款人因向借款人追索依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款项、费用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保管费用、执行费用、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贷款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保证人四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手印或盖章),以及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发证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存档。
贷款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借款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抵押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保证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年月日订立于市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由乙方自愿提供抵押担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抵押借款合同,以期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严格将借款用于乙方生产经营,不挪作它用。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___(¥ ___元),月利率:。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四、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利息,在借款期限内还清本息。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签订后,各方应相互协助,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由乙方自愿用其所有的坐落于的房屋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上述房屋系乙方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共有人,亦无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之日,甲方应及时将借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借款本金还清后,本抵押借款合同终止。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一)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向无过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二)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特别约定
借款本金还清后,各方应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协议公证,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事宜的相关费用由___承担。
九、其他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贰份,交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壹份,昆明市华信公证处留存壹份。该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若合同间不符,以华信公证处所执合同为准。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年月日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
计算(大写):(小写):
用途
期限
第二条利息。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互不计息。
第三条用作抵押的外汇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小写)。
第四条抵押外汇的来源为:
第五条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等。
第六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的用款日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金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第七条抵押外汇的使用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1.
2.
3.
4.
第九条还款计划。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额归还所借人民币本金,不得提前归还借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本金
1.年月日万元
2.年月日万元
3.年月日万元
4.年月日万元
第十条退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退还甲方用作抵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影响:
1.在甲方按期按额归还借款后个营业日内,乙方将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数额外汇全部退回给甲方。
2.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约定,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后,应在个营业日内将同额抵押外汇退回给甲方。
3.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项和第六项的约定,乙方在处置抵押外汇以抵偿所欠贷款后,如抵押外汇还有剩余,应将剩余外汇在处置外汇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贷款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甲、乙双方不得自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就变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已占用对方的人民币和外汇资金应返还给对方。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外汇不能列入破产清算范围。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按期按额向甲方提供贷款,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因乙方的迟延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乙方还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也未和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按银行规定收取%的罚息,并可以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和罚金,或者根据逾期贷款金额和罚息数额,以任何方式处置相同数额的抵押外汇,以抵偿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除应及时退回抵押外汇外,还应根据收回贷款的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6.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被宣告解散、破产,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可以任何方式处置抵押外汇,以抵偿不能收回的贷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退汇,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以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抵押人: 徐静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郑丽娟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
2、借款利率为每月2%
第二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奇瑞SQR7161A2H 牌轿车一辆,车号为: 苏K8A779 发动机号SQR481FFF6H01720 ,车架号: LVVDC11B16D170390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三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 壹 个月,自20xx 年 6 月 7 日起,至20xx年 7 月 6 日止。
第四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20天之内归还本金则乙方退回甲方壹仟元仓储费。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4、甲方承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归还全部借款,如到期不归还本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本人愿意按未还款(包括利息,下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乙方如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直接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处理该抵押物,在处理抵押物或诉讼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2、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 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借款方 (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 (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 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 ,牌照号 ,发动机号 大架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 % ,月综合费用 % 。
第五条 借款期限 月,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 。
2、还款方式 。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 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 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 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xx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室),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车库(储藏间)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 %。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 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债务人一份,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证合法使用其借入之资金。
第三条借款额度: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下)。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及付息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的当日,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的年利率为%。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具体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如逾期付息或还本,除按本合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每天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收逾期利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清借款本息;
2、借款人保证借款到期,绝不以任何理由(如:出差、生病、休假、工作、第三人、公司帐户等等原因)拖延、赖账、拒还或者潜逃,否则后果自负;
3、如有意在借款后继续借用对方资金,必须在借款期限到期日之前,提前7天通知贷款人并进行商议,若未与贷款人达成共识,则到期无条件还清所借全部金额。否则,即按照违约处理;
4、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本息;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并对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合同继续履行。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金额安全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延期10天以上者;
5、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或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财产的; 6、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青岛市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合法房地产(权证字号:_________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前条约定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的市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顺延),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为_________个月。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权利限制: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务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物的处臵: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条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当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抵押人承诺:
如出现下列任何情形之一,抵押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1、该房产抵押并非房产共有人真实意思表示;
2、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
3、该房产因产权等纠纷给抵押权人(即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
抵押人特别声明:上述债务为抵押人、借款人共同债务,抵押人与借款人对该责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抵押人现居住在该抵押房屋,但抵押人拥有第二住所(见第二住所承诺书),该抵押房产不属于抵押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如因清偿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抵押人保证无条件服从法院或者无条件协助法院强制对该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3、因贷款人的过错,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办理登记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由于借款人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顺利抵押或贷款人不能发放贷款的,应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本息,并最终进入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放弃法律上的一切抗辩权,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缔约人同意:缔约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未能还清本息即视为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视为根本违反合同。
第二十七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以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借款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