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3篇(房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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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省市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瑞和华府售楼部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2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为25天
2.2开工日期:
2.3竣工日期:
2.4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若因甲方现场基础墙面交接时间推迟以及天气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竣工日期顺延。
第3条 质量要求:合格
3.1、外墙涂装工艺标准:本工程外墙采用单彩真石漆涂装工艺。乙方施工前先做样板,施工工艺及样板效果由甲方确认,样板完成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施工时要求均匀满面涂布,不得漏涂;严格按照甲方设定颜色效果涂布。
3.2、本工程真石漆材料使用武汉霞光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霞光牌真石漆,如发现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甲方经济损失。
3.3、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筑行业质量规范要求施工,服从总包单位指挥, 质量标准为合格。
3.4、外墙真石漆保证使用20xx年不褪色。
第4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定价
4.1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定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包干,综合包干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计量面积按实际展开面积据实核算计量。另外售楼部女儿墙内侧采用一般的防水涂料施工,颜色由甲方确定,综合包干单价每平方米 元。
4.2 所有材料进场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对各种材料进行复检,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如复检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 本合同外墙真石漆工程量暂估为 平方米,女儿墙内侧面积约 平方米。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柒元整,最终总价以实际面积结算为准。
4.4付款方式:
4.4.1、本合同签订后,施工人员进场,腻子层施工完毕付至合同总价的 %。
4.4.3、真石漆施工完毕,付至合同总价的 %。
4.4.4、竣工验收合格,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并移交给甲方办理竣工决算后,付至决算总价的95%。
4.4.5、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
4.4.6 乙方每次结款时须提供武汉市江夏区国、地税局认可的有效税务发票。
第5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事宜。
5.2本工程委托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5.3开工前七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现场交底。
5.4及时审批乙方提交的各种计划、报表、详图、方案。
5.5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工程款。
5.6及时向乙方下发与本工程有关指示、指令及设计变更和洽商。
5.7牵头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6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乙方指派 驻工地代表。乙方必须派出强有力和足够人数的项目管理班子进入现场,在开工前必须对外墙粉刷质量全面检查,及办理中间交接验收,如发现达不到施工前的要求,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6.2准时进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并严格遵守国家及武汉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要求,并积极准备全部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及人员,按时按质量完成本承包工程。
6.3严格按甲方制定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时编制、报送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包括图纸,说明施工工艺操作和节点处理),并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4按国家和武汉市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完整本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一式三套)
6.5乙方应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负责: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若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方的检查。
6.7服从甲方、总承单位现场管理。
6.9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允许其工人居住在施工现场,也不得在施工现场的限制区内非法进入。
第7条 违约责任与奖罚
7.1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含费用、第三方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同时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除承担经济、工期等损失外,并按合同价的5%作为处罚金。
7.2 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拒付或拖延。并承担付款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7.3 若乙方不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从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支付给民工,乙方亦须全额赔偿和承担因其未适时支付给民工款项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8条 结算方式
1、结算资料:内容完整,各方签章齐全,文件深度符合结算要求。结算资料一式4份。
2、结算方式: 按合同综合包干单价执行。若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了设计变更,合同中有相应单价的套相应单价,无相应单价的其费用双方协商。
第9条 其它约定
10.1 开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现场施工工作面,并签字认可。
10.2 现场布置由乙方统一安排,但必须经监理、甲方认可,现场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10.3 乙方自购的材料,严格执行投标报价时的承诺,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调换.
第11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12条 合同份数与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 简称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xx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92 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 ( 县 ) ______路______弄 ( 村 ) 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 、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 、承包方式:__________ (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 。
6 、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 ( 人民币 ) :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 (3。41%) :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 、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 dbj08-62-97 《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 ( 详见附件见 ) 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 、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 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 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
施工过程当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
竣工验收
当天
5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 、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 、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 详见附件七 )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 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 % 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xx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发包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盛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樱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