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租赁协议书3篇(租赁商业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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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x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x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所租甲方店面坐落于:x街(区)x栋x间x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店面,除甲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x。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x元整,租金每月十日前付清。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的房屋维修费于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一切由乙方支付。所有入住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到x天;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和押金不退,并付一个月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还约定期间所收租金和押金,并赔偿乙方人民币x。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盖章)20xx年x月x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与期限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长治市新街小区6#楼一层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为53.55平方米,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 (小写 ),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分 次付清(每 年/季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季末提前一周交付下年/季租赁费。
3、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
三、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乙方到期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3、如乙方因商业用房使用权受到侵犯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时向小区物业缴纳水、电、暖等各种管理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租商业用房。
7、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及水、电、暖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8、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潢,其费用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该装潢部分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费。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裁决。
五、其它事项
1、甲方收取乙方租赁商业用房押金 元整。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结算清各项费用,并由甲方验收房内各种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
3、乙方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商业用房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并应重新协商签定租赁合同。乙方有意续租时,需在租赁届满前两个月书面提出洽谈合同的要约及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变更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协商解决,且应以书面材料作为依据。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委托丙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丙三方均同意由丙方代甲方享有和承担涉及租赁事宜中属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装修状况:毛坯房。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办公 。乙方承诺:非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外,不随意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比例。房屋租赁期限为 6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为17.5万元,第二年租金为18.3万,第三年租金为19.1万元,第四年租金为19.9万元,第五年租金为20.7万元,第六年租金为21.5万元。(房租中包含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17.5万 元整,丙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费收据。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给丙方。乙方除向丙方交纳上述租金外,还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押金 10000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丙方将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的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丙方责任。丙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争议,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未清事项,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管理、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需服从丙方的管理。租赁期间,甲方及丙方无权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活动,但丙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和施工。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丙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装修保证金。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的装修或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房屋的装饰、拆除后无法保证完整的设施(如新增的隔墙、吊顶、门窗、灯具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或丙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十条 关于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间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付款产生的违约责任:
1.水费,按7.15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2.电费,按1.20元/度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3.燃气费,由乙方向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通或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开通或改造证明凭证交由丙方留存备案;
4.装修保证金,按 3万 元计收,向丙方交纳;
5.装修管理费,按4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
6.采暖费,按照供热单位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向供热单位进行交纳;
7.电话通讯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8.宽带上网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9.停车管理费,按地上车位150元/个月,地下车位320元/个月计收,向丙方交纳;
10.乙方经营过程中,工商、消防、卫生防疫、质检、城管等行政单位检查产生的行政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合同印花税,按 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元计收,向甲方交纳;
以上仅为现行标准或约定,如遇国家政策和物业相关收费标准调整,乙方因遵循新的标准交费;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决。
第十一条 乙方续租该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60日前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同意后,再协调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60日前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须交还所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或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3.擅自变动承租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租赁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超过乙方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的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或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应按本年度租金 50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的 3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内将房屋腾清后交付丙方验收,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占有使用费,在超过10日后,房屋内物品视为抛弃物,丙方有权自行清理房屋,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
1. 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 遇国家或北京市政策调整,所租赁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改造,给三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第十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须在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由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壹式 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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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