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8篇 一般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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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______,职位(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甲方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为乙方首付,乙方与甲方签约十五年,如在合同期间,乙方单方解约,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乙方必须支付十五年总收入的2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九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工作纪律和技术保密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实验记录本、工作报告及数据交所在部门归档。乙方离开用人单位____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第十一条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日常规范》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工日常规范》(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
签章职工个人签章: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 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 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 别:
联系电话:(手机) 家庭电话:
户籍类型(农业/非农业):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生效,终止于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于 部门,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或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或甲方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暂定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
鉴于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据根据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工作地点之外的地点进行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报酬款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 元。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前述标准的 100 %执行。
乙方的薪酬构成包括工资、加班费、岗位绩效考核奖金等项目,具体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每月 10-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薪金变动:正常情况下,乙方的薪资将在工作满一年后,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决定,提升、保持原状或减降薪资。关于奖励和扣薪事项按照《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而延误交缴保险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确需请事假的,需按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报由甲方负责人批准,填写相应的请假单。
2、其他假:乙方如需请其他假(例如婚假,产假,丧假等)需报由甲方负责人批准,填写相应的请假单。
3、假期期间工资按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及声誉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认可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前述规定,并受其约束。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现严重亏损,无力负担员工工资时;
6、甲方调整业务方向,乙方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新的工作时;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合同期限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书面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一、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条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资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的真实性,若有虚假,在试用期内甲方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以后,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三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得所有收入、财产性权益均归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四十四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如未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亦不影响甲方索赔的权利。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四十八条 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乙方简历、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2、甲方员工手册;
3、甲方公布的各项公司管理规定等,但不仅限于此。
第五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有效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乙方已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切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2、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试用期。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乙方因完成其工作,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每月15-2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乙方工资标准:岗位工资 元/月,每满一年发放10元工龄工资。
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二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长劳动时间,甲方不支付加班工资。
5、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修武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培训。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及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制度、工作规定、职工手册、岗位职责、工作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和以下个人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相应工作岗位的资格证明等;
2、乙方与其他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保证;
3、乙方填写的入职申请表。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知晓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记载双方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地址为各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用工备案机关(签章):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联系电话:
应乙方申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赴甲方实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
2、乙方是国家承认全日制学历教育大学在学学生。
二、实习生信息
1、姓名性别专业学校
2、实习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实习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知识学习的机会,提供实习岗位。
2、乙方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3、乙方实习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如乙方在实习岗位上从事实习范围内的活动时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实习期间,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实习期间,发现有不利于群体如发现乙方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实习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8、实习期满后,甲方颁发乙方实习合格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学校知晓并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相关适宜。
2、乙方必须到甲方要求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开始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提供的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知识学习。
4、实习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依照甲方规定处理。
5、实习期间,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同意给予提供的生活补贴及其他待遇。
6、实习期间,乙方想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
7、实习期间,乙方患病或者在非实习时间,从事非实习范围内活动负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8、实习期满后,如乙方实习表现突出,乙方享有优先被录用到甲方工作的机会。
五、实习待遇
1、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补贴费用____元/月
2、补贴发放时间每月日前
3、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可能给予其他奖励。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法律部门提出诉讼。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终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4、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为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5、 乙方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用工)
用 人 单 位: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劳动者姓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填写劳动合同第四条中劳动者岗位时,属于劳务派遣工的,一律明确填写岗位属性,即临时性岗位、辅助性岗位或替代性岗位。同时对劳务派遣工应当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二○一六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郭东锋 委托代理人 住所 平安县平安镇海东路202号联系电话 0972-5922573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取下列第 三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 施工完成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公路工程施工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属性为:),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一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二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3200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刘进贵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北侧3号楼407
经营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北侧3号楼407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