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3篇(借款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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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联系电话:
甲方因工地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一、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二、抵押期限及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款为元整。
三、若甲方在借款规定期限内未归还欠款,拖欠两个月未偿还本金和利息,乙方可直接处理变卖抵押品,偿还借款,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抵押物由乙方保管,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所有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借款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借款月利率:_____,利息按半年结算。
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条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条记载为准,借条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贷款人认为债权有风险时,可提前收回。
7、复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利率按年结算。
二、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________行开立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三、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半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日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四、借款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保证。
2、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
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5、本合同项下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6、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7、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任何账户中划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6)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诉讼方式执行。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执行。
五、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借款人___份,贷款人___份,担保人___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人 民 币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地址: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签约地点:__省__市
签约时间:__年__月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
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第二条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
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提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提款
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条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二)
(三)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四条利率与计息
借款利率为。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
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
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为付息日。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
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付息
日。
第五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未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一)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二)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的
帐户;
(三)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有法人代表签字或负责人(盖章)的提款申请;
(四)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五)未出现第十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六)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第六条提款时间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三)种时间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年月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在年月日起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数额提清所有款项。
(三)按照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提款。
第七条提款手续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请书,并办理其他提款手续。
第八条还款
(一)借款人必须严格按如下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次数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二)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5)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除另有约定外,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三)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部分的应收利息的(0%)比例计收补偿费。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条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权。
(三)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3、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4、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合资、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进行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经营方式的变更),需通知贷款人。
(三)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贷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四)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2、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3、借款人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十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1、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贷款人有权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20)% ;
2、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部分按照与贷款本金相同的罚息利率按(季)计收复利。如贷款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对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30)日;
(二)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总额达(30%);
(三)借款人在第九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并且足以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的;;
(四)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第十一条扣划
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各机构的帐户上直接扣划。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应提前通知借款人,并经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各机构的帐户上直接扣划。
第十二条税费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所涉及应缴纳的印花税、利息预提税等,由双方依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并属地缴纳。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依据法律判决书最终判决结果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转让与权利保留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四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第(一)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通知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送的所有通知应采用可靠的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并按本合同首页中列明的联系信息送交对方。如本合同首页中所述有关甲乙双方的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变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
(二);
(三);
(四)。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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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贷款方: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年月
日(盖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