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2篇(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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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XXX路XX#XX单元XXX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XXX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XXX元(大写: XXXXX)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XXXX元整,同时缴纳押金XXX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X年X月X日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二零一三年1月1日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总面积约为: XXXX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装修,改造,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XXXX,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因______________自身原因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海格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物业公司)、北京大华一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置业公司):
我是北京市宣武区宣外大街海格国际公寓房号XX(具体房号及产权人见附表)房产所有权人XXX(产权人名字)。2XXX年XX月XX日(签约时间),我与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签订《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将海格国际公寓房屋出租给海格物业公司。
根据《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第三条规定:“该房屋每月租金XX元,每月支付当月租金”和第六条规定:“乙方【即海格物业公司】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业主方XXX】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产交还甲方,乙方根据逾期付款时间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违约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和违约金后,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继续履行合同------。” 自20xx年4月份起乙方借口拒付房屋租金, 截止20xx年6月30日已经逾期超过60日,依然未支付房租金。依照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产交还甲方,并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违约金。
同时,《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丙方
【即大华置业公司】为乙方支付甲方房租金提供一般担保责任,如乙方无充足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房租金时,丙方为乙方代向甲方支付房
租金,此房租金将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据此,丙方应为乙方支付甲方房租金承担担保责任。由于乙方借口经营亏损、需装修为由,拒付租金、延期支付租金,显然不属于有充足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形,丙方依约应履行为乙方代向甲方支付房租金的义务。
综上,《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系依法有效的合同,各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海格物业公司拒付租金至今已超过60日,大华置业公司也未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支付租金。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九十三条、九十四条、九十六条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海格物业公司的同时,即解除本人XXX与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签订《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二、海格物业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将租赁的海格公寓XXX(房号)房子按《海格国际公寓委托租赁经营合同》附件一所列的清单交还本人XXX(或我的委托代理人XXX),同时办好交接手续;
三、海格物业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的同时,安排人员结算拖欠的租金以及违约金,并予以支付或由大华置业公司代为支付。
届期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未按上述通知履行的,我将依法收回自己的房子,同时追究海格物业公司、大华置业公司的相应法律责任,特此通知!
业主:(签名)
二○一○年七月一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原于20__年十二月一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第二层,总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现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__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_______公司
___年____月
致承租方:XXX
您好!
我方与贵方于年 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xx楼XX号,总面积约为xxxxxxxx平方米。现因贵方拖欠我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我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现向你通知以下事项:
一、请你在《租赁合同》期满( 年 月 日)前搬出位房屋,如期交还房屋。如你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我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二、如你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你遗弃剩余物品,我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你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将作废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贵方承担。
三、贵方需在合同到期之日前支付所欠房租、水电费等费用,如到期不支付我方将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我方保留向贵方追讨权利。
四、贵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贵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贵方需照价赔偿。
五、若贵方与我方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
通知方:出租方xxxxxxx
xxxx年xxxx月
甲方(出租方): (证件号码: )
代理人: (证件号码: )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 )
代理人: (证件号码: )
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 市 区 路 弄【 花园/小区/新村】 号 室房地产及地下 层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物业”)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解除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于签定本解约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部分租赁保证金共计 人民币¥.00元整(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3、乙方应于办理解约退房交接手续当日按当日抄见数结清水、电、煤、宽带、有线(卫 星)电视使用费,当日抄见数之前所发生的相关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之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支付;鉴于电话费因无法按实际使用费及时结算,乙方同意甲方于应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00元整(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中暂扣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待实际使用帐单出来后按帐单上乙方实际应付电话费承担并支付,甲方扣除实际产生的电话费之后退还余额,如产生的电话费超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限额后乙方应结算给甲方不足部分。
4、乙方承诺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从该物业中搬出并办理退房交接手续,如超过20xx 年___月____日乙方未能办理退房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强行要求乙方办理退房交接手续并从中迁出,甲方不退还应退部分租赁保证金且有权保留向乙方的追偿权。
5、鉴于乙方自20xx年___月____日起未能及时支付房屋租金,乙方应按实际逾期天数以 日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向甲方支付并从甲方应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中扣除。
6、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前由乙方代为垫付的_________、_______等室内相关设备的维修 保养相关费用,支付金额按维修保养所产生的发票面额实际结算。
7、乙方应保证房屋内原甲方交付使用的家具家电及其他相关设备无损毁并保证其正常使 用,如发生室内设备损毁,甲方有权暂扣应退部分租赁保证金,直至相关设备维修完毕,扣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后退还余额。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 期: 日 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房屋总面积 ,目前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二、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和丙方于年月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提前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与丙方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其和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其租赁丙方的房屋。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各种费用共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其中包括乙方支付给丙方的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的房租费用3万元,乙方新住所装修费4万元和补偿金2万元),并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办理与丙方的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因此而与其他人发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房手续并完成搬迁工作,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日月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是潜在的违约风险。如果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风险。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的风险。
这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都不是足够清楚和不确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的话,那么最终只能由法院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这里可以很准确的告诉大家:“没有!”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
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
赔偿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