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采购合同5篇(采购合同 采购订单)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精品采购合同5篇(采购合同 采购订单),供大家品鉴。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乙方)代理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以下称供货方)采购钢材,由乙方代理甲方并以乙方名义与供货商签订《 》(合同编号:)。双方就代理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 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甲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乙方与供应商( )签订的上述合同中的钢材采购,有关代理采购的'货物详情由上述合同确定,且最终以供应商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二、货款、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包括供货商未发货部分和供货方应退的余款;
2、代理费按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总金额-保证金”*“0.6%”*“承兑汇票期限的月数”计算收取;
3、款到发货,现款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之前付清货款并提清
货物,如果甲方以银行承兑支付货款提货,甲方必须按支付承兑当日的市场利率支付给乙方银行承兑贴现利息。
4、相关费用:本合同中所称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为履行本合同及上述由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或相关第三方支付。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采购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以现款支付履约
保证金,乙方收到保证金后按产品购销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行采购。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前述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向供货方支付货款和拒绝履行代理采购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乙方在采购合同项下被供货方追责或索赔或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发货、货物在途、在港及仓储期间)出现钢材市场价格下跌,为防范风险和止损,乙方有权依照市场行情(行业网站我的钢铁网)确定下降幅度,若市场价格跌幅达到5%以上(含),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追加相应的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告知后2个工作日内,立即以现款支付,甲方不追加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置该批货物。
2、甲方付清货款并提清货物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超过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甲方未支付货款及按规定计算的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乙方无需通知甲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上述代理采购货物并没收保证金。
3、代理费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一次性支付,并在第二个月的月底之前支付,否则视为违约。
4、履约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代理费、贴现利息及相关费用。
5、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乙方开具发票不视为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货物所有权转移证明。双方所有权转移证明以双方开具的提货单及经签字确认的仓储公司发货单为准。
四、运输、装卸及仓储
1、费用承担:货物的所有运输、装卸、仓储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方。
2、甲方承担所有阶段中有关运输、装卸及仓储中的风险,包括出现保险不能覆盖的险,并应为承运和仓储单位对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货物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由乙方垫付款项代理采购的货物应存放在乙方指定的仓储单位,仓储费用由甲方跟仓储单位商讨确定。
五、提货及货权转移
在甲方付清全部垫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货物入库后,乙方对仓储的货物进行特定化管理。
在甲方提货时,应先支付相应金额的货款,货款支付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手续由乙方根据乙方的提货流程办理。甲方货款支付后,甲方怠于办理提货、货权变更或转存等前述手续产生的风险、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并以乙方自己名义进行仓储,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甲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后,乙方应及时给予甲方办理提货。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但甲方不能以此为由,迟延或拒绝支付乙方垫付货款、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乙方先行支付的,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甲方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
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或直接支付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对本合同所涉及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向乙方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立即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货款及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6、如遇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质量瑕疵及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正常的情况,为防范风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提前支付该部分货物货款及相关费用,乙方也有权选择自行终止或解除产品购销合同,乙方向供货方主张退还货款并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对供货方的退款和赔偿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日内应立即无条件付清相应款项,否则即为甲方违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货款和费用将视为代供货方支付的退款和赔偿部分。在本合同下,无论采购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如何,一旦乙方根据采购合同对外支付了货款,则甲方负有按照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7、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甲方必须通过自己的账户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垫付货款之日起180天内未收齐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将支付乙方逾期金额10%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约及时追加保证金或到期未支付应付款项的,除已支付的所有保证金由乙方没收外,为防范风险或止损,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有权自行定价处置代理采购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处置货物所得价款和所有来款优先偿付甲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欠款及乙方其他损失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若不足以补偿的,乙方仍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3、若甲方没有按乙方的提货流程而擅自提货或抵押、质押、出租、出借、转让及具有其他损害乙方权益行为的,甲方除应立即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货款、代理费及仓储等相关费用外,应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货值的20%违约金,并且乙方选择将剩余货物转移仓储仓库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移库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保证人愿意以其全部财产对甲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证人愿意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甲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九、联系和送达方式:
1、甲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万辉;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2、乙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志远;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3、保证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裘正俊;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4、甲、乙、保证人三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均按上述通讯方法进行联系,若通过上述方式发送的往来的合同、函件等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的书面形式,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则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对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签约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仅适用于甲、乙、保证人三方,甲方不得基于本合同要求供货商向其供货或接受供货商向其供货,以及不得要求或接受供货商直接向其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保证人一份,经三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保证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款项直接抵扣或处置或暂停交付本合同下货物,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如甲方要求增加供货商,甲方、乙方、保证人应签订协议,书面明确该供货商的采购合同及相关合同适用于本合同。
5、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乙方承若:在20xx年度内如果甲方委托代理采购,乙方垫付的银行承兑总额超过5000万元(含前次合同及后续签订的合同),代理费将按95折收取。
本合同附件:产品购销合同( )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
保证人身份证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 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定义 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是指该项目配套的 的采购,简称“ ”采购。
1.2.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购买“ ”使用的 设备,包括技术服务和技术文档。
1.2.1合同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2.2技术服务
a)乙方有责任在“ ”实施过程中,配合甲 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集成商进行设备调测、安装,必要时进行设备的调整或更换。
b)乙方负责对甲方/最终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c)乙方根据附件三的规定,对甲方/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1.3.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应满足附件二中所列配臵及性能指标。
1.4.无论何时,由于乙方原因(如合同设备设计有缺陷、配臵不全、与应用设备不匹配等)使合同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设备补充或升级,乙方须在接到最终用户的报告后向最终用户运送补充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如果合同设备经过升级改造仍不能满足甲方/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甲方/最终用户有权退货,乙方全部退回甲方已付款额的本息,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运输、调测等)由乙方承担。
1.6.在保修期满后的6年内,若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设备兼容的性能不低于原部件并能使之正常运行的零部件,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在保修期满6年后,若乙方或乙方有关公司的任何母公司决定停止生产合同设备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乙方必须在停产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或最终用户有权决定是否订购甲方或最终用户认为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
1.7.双方同意附件中所有的条款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附件和主体合同有不一致时,以主体合同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由乙方根据附件一,向甲方出售的合同设备的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2.以上所述合同总价(第2.1款)是固定不变价格。合同总价指乙方为实现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所需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合同价分类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付款
3.1.所有本合同的付款应通过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乙方指定银行信息:
单位全称:
税号:
开 户 行:
帐号:
3.2.到货安装付款
第一笔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计:¥ 元(人民币: )。设备到达现场,安装测试完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2)甲方/最终用户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合同设备《设备安装合格证书》(或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3.验收付款
第二笔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计: ¥ 元(人民币: )。《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后,应由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
2)甲方/最终用户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合同设备《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或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4.尾款
第三笔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计: ¥ 元(人民币: )。《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设备稳定运行 月 后,由甲方在收到由最终用户及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甲方/最终用户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5.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如乙方有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交货
4.1.附件一所列的所有合同设备及技术资料应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在此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若乙方未能在上述日期之前将全部合同设备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应 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延误交货的违约金;
2)承担延误部分的货物运至最终用户安装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3)支付由此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4.2.乙方将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发出后,应同时将发货单提供给甲方/最终用户的指定收货人签收。
第五条 包装
5.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原厂包装。乙方所供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应符合本合同要求,随箱资料齐全。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适合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要求,并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震、防锈、防腐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收货地点。
5.2.如果因为乙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进行补充,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合同设备安装地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原生产厂商的质量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负责承担不合格货物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6.2.对有缺陷的货物,乙方负责用全新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货物予以调换并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3.合同设备在进行安装调试后,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20%不合格,甲方有权将全部合同设备退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本息及由此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安装、测试、试运行
7.1.甲乙双方将在合同生效后,各自指定代表处理从合同生效到合同设备保修期满这段时间内所有与合同设备相关的问题。
7.2.安装、测试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组织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乙方负责配合。如确有需要,乙方应派遣有能力的人员前往甲方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进行设备的调测和安装,必要时进行设备的调整或更换。合同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之后,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由甲方/最终用户代表签署《设备安装合格证书》一式二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此证书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设备安装合格证书》签署之日为设备安装合格之日。
7.3.试运行设备安装合格后,投入三个月试运行时间;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原因,合同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查明原因,尽快解决,自乙方解决问题之日起,试运行重新开始。
7.4.设备验收
在三个月的连续稳定试运行期满之后,由甲方/最终用户、乙方对合同设备进行联合验收。当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验收要求时,在验收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最终用户授权代表应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此证书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
7.5.如果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而不能按以上所述对合同设备进行任何测试、试运行和验收时,双方应通过友好讨论和协商,安排一个合理的工程进度表。
7.6.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或者发现设备有缺陷,或者在合同设备的安装、测试、试运行和验收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任何错误而导致设备损坏时,应由乙方对合同设备或损坏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 维修服务
8.1.免费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合同设备整机3年内免费保修。具体保修内容见相关附件。
8.2.服务方式: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在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做出故障处理响应,在故障发生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如客户需要),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须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备机或者备件。
8.3. 在保修期内,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甲方选择换货时,乙方应在10日内更换全新的相同产品,重新测试、试运行,保修期自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选择退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相应价款本息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4.其他保修条款: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只收取所需维修配件的成本费,但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与免费保修期内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9.2.乙方逾期交货的或者逾期履行维修服务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9.3.若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质量原因导致三个月的试运行期中断3次以上或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的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本息,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它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10.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出现的14天内,出具一份其所在地权威机构签发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使其检验和确认。
10.3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或传真通知对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终止或排除。
10.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第十一条 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内容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12.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索赔结清时止。
12.2.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2.3.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都不允许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根据其适用的法律必须披露的情况除外)。
12.4.任何对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后,这些修改和补充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5.合同有效期和保密期为十年。
12.6.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及最终用户提供的合同设备,零备件,相应技术及资料为乙方合法所有或有权转让许可。如果发生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负责解决这些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2.7.最终用户为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和文档,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方:(简称甲方)
供货方:北京光海伟翔商贸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方正常用煤需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燃煤采购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20xx年到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在20xx年11月15日前将把煤供应到甲方锅炉房煤场。
二、保证供应。乙方具备大小车辆,及时运输,能确保锅炉正常运行,甲方库存煤少于50吨,提前1-2天通知乙方代表,乙方将把煤及时送到甲方煤场。
三、乙方保证所供燃煤必须是山西大同低灰、低硫、高热量煤,应符合北京地区锅炉取暖用煤标准,如果供应不合格燃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所供燃煤实际计量为准,按每吨660元人民币的价格与乙方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执行,如有违反,双方皆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
六、付款方式:分明与批付给乙方煤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全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
购货方:(盖章签字) 供货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供方安排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并满足需方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交付前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产品说明书
七、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催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除产品质量以外问题不予保修,保修为一年,合同签订日起。
九、结算方式:现金。 价款的支付:
十、违约责任: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周,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采购意向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拟采用SAP订单方式向乙方采购产品;乙方根据甲方SAP订单为甲方供货。
单价及其合同总金额已包括产品包装费、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点的费用;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税费;包括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甲方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包括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幅、因甲方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或产品数量、规格带来的损失等各类风险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 年3 月1 日至20xx 年12 月31 日。
三、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甲方图纸和技术要求。
四、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甲方将盖章确认后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图纸和技术资料后7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乙方未提出任何疑问,则视为接受甲方图纸和技术要求并予以充分理解;如对图纸和技术要求理解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变更产品图纸和技术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4、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复印留存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对产品质保期为用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 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更换通知后日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产品的更换。
六、货物的交付
1、乙方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所在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甲方发货情况(订单号、品名、数量),给甲方必要的接货准备时间。
2、货到现场验收,乙方应提供出厂合格证、3C或安全认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书,在乙方提供上述材料前,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标准,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