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7篇(合同法例题及答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7篇(合同法例题及答案),以供借鉴。
合同法同步练习
第一章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
第一章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 项选择题
1.【答案】A 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 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
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 367条 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
(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 诺成合同。这也符合 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
(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5.【答案】A、B、C、D
【理由】
(1) A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B、C、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
(2)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A项正确。
(3)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种,故B项正确。
(4)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故C、D项正确。
6.【答案】A、B、C
【理由】
依据《合同法》第366、406、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
7.【答案】A、C
【理由】
(1)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
价的合同。有对价的合同,如无特别规定均为诺成合同。因此选择A项。
(2)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可以排除B项。
(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都是有偿的、诺成性的。因此选择C项。
(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但《合同法》特别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排除D项。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3.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8.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
A.5月1日 4月11日
B.5月8日 4月11日
C.5月9日 4月14日
D.5月10日 4月14日
(二)多项选择题
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拒绝
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A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 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4.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D.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
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10.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1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理由】
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
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 合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一样,是诺成 性合同。诺成 性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性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
根据以上三点,排除ABC,肯定D项。
3.【答案】B
【理由】
(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8.【答案】B
【理由】
(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
(2)《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 综上,B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理由】
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
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B项正确。
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
2.【答案】B、C
【理由】
(1)《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为准备工作。”甲的要约中有承诺期限,因此可能被撤销。故排除A项,肯定B项。
(2)根据《合同法》第25、26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故肯定C项。
(3)合同生效,甲方拒绝履行,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的责任。
4.【答案】A、C
【理由】
有关合同法的试题及答案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 B.经济权利义务
C.刑事权利义务 D.民事权利义务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 )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
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 :“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
B.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
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1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1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13.甲学校与乙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营业用房投资,乙以货币投资,但约定甲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甲向乙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 )。
完全有效 B.完全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未定
1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15.孙某13岁,是个业余小提琴手,欲在音乐厅举办个人音乐会,音乐厅与其达成协议有偿演出,该协议( )。
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未定
16.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17.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解除
C.无效 D.可撤销
18.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
A.债务人承担 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19.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20.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 )。
A.合同的标的变更
B.内容的局部变更
C.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变更
D.当事人的变更
21.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
A.主体的变更 B.客体的变更
C.内容的变更 D.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22.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A.自由主义 B.当事人同意主义
C.通知主义 D.法定主义
23.当事人( )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A.具有行为能力 B.具有意思能力
C.协商一致 D.不违法
24.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 )发生了并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此时,如果依然坚持原来合同的法律效力,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A.意思表示不真实 B.主体不合格
C.违法 D.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25.合同的变更( )。
A.原则上仅向过去发生效力
B.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了法律根据
D.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有效
26.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 )。
A.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不再继续有效
B.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可以继续有效
C.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不能继续有效
D.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
27.违约责任是一种( )法律责任。
A.合同 B.侵权
C.欺诈 D.不正当竞争
28.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29.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
A.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30.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 )。
A.公平责任原则 B.违约责任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31.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
A.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提起诉讼
B.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请求仲裁
C.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合同、追究对方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32.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 )
A.单方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B.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C.双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D.有第三方进行调解违约金的数额
33.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
A.也随之无效 B.视具体情况而定
C.有效 D.依当事人约定
3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以上都不是
36.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37.中国甲企业与美国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 )。
A.双方协议约定 B.美国法律
C.国际条约 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38.人民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是( )。
A.法理解释 B.有权解释
C.体系解释 D.历史解释
39.买卖合同与易货交易合同的区别点是( )。
A.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B.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
C.是双务有偿合同
D.是诺成合同
4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 )。
A.可以是所有类型的赠与合同 B.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C.可以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可以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41.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 )。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
42.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
A.1年 B.5年
C. D.
4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
A.由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B.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C.由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D.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
A.仅仅在承揽人尚未履行合同时,可以要求解除
B.因为定作人的定作物不具有通用性,合同一旦解除将造成浪费,所以一般不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除非有特殊情况
C.加工合同的定作人在提供原材料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D.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45.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
A.可以解除合同
B.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46.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
A.可以是书面的 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47.货运合同的货物( )。
A.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B.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失
C.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D.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
48.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研究开发人所有 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国家所有
49.保管合同自(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诺到达要约人
B.合同书签定
C.保管物交付
D.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5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
A.当事人 B. 代理人
C.居间人 D. 利害关系人
参考答案
1.D 2.A 3.C 4.D 5.C 6.D 7.A 8.C 9.B 10.D
11.B 12.B 13.A 14.C 15.A 16.C 17.A 18.A 19.B 20.B
21.A 22.C 23.C 24.D 25.B 26.D 27.A 28.B 29.B
30.D 31.C 32.B 33.C 34.B 35.B 36.A 37.D 38.B 39.B
40.B 41.B 42.D 43.B 44.D 45.A 46.C 47.C 48.A 49.C 50.A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中,( )原则成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
A.平等 B.公平 C.诚实信用D.公序良俗
2.在我国的担保制度中,法定担保仅指( )担保。
A.抵押 B.质押 C.保证D.留置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以自己单方的行为来撤销合同,而只能向( )主张撤销该合同。
A.法院B.仲裁机关C.工商管理机关D.有关主管机关 E.合同的审批机关
2.我国合同履行制度的具体表现有( )。
A.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 B.合同履行的规则 C.合同履行的终止
D.合同履行中的抗辩E.合同履行的标的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1分)
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_______行为和________行为。
2.要约是_________________的意思表示。
3.要约邀请又称___________。
4.合同的移转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__________、___________来订立合同的。
6.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_____________的捐赠、__________的捐赠和____________的捐赠三类。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
2.承诺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哪些债权不得让与?
六、论述题(10分)
试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规则的主要内容。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19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
试分析:
(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
(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
(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为什么?
(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答题要求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中,(C )原则成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
A.平等 B.公平 C.诚实信用D.公序良俗
2.在我国的担保制度中,法定担保仅指( D )担保。
A.抵押 B.质押 C.保证D.留置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以自己单方的行为来撤销合同,而只能向(AB )主张撤销该合同。
A.法院B.仲裁机关C.工商管理机关D.有关主管机关 E.合同的审批机关
2.我国合同履行制度的具体表现有(ABD )。
A.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 B.合同履行的规则 C.合同履行的终止
D.合同履行中的抗辩E.合同履行的标的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1分)
1.表意事实
2.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3.要约引诱
4.债权让与 债务承担
5. 投标定标
6.不附任何条件附加特定义务 为特定目的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答题要点:
区别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有:
(1)有利于确定合同相对人的不同地位,有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一般不具特殊意义,而无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对于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意义重大。
(2)有利于确定合同当事人不同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偿合同因其内容和性质,不享有有偿合同中当事人的同等权利,其法律责任也较有偿合同轻。
2.答题要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得让与: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发生的债权;基于信赖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某些债权关系到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因而法律禁止转让或规定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论述题(10分)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履行规则有以下主要内容:
1.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由法律明文予以规定。
2.正确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适当的标的。
3.亲自履行。是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约定不明的履行。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以便合同的履行。
5.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
6.价格变动的履行。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哪种价格履行的问题。
7.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
8.情势变更。是指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化。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答题要点:
(1)我国于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339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本案适用新《合同法》。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年10月1日,本案当事人签
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1999年10月15日。
(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定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4)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置,并可优先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
合同法经典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明知自己的车子被盗,仍然积极地与乙磋商订立车子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可基于( C )获得赔偿。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C.缔约过失责任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2.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D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3.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B )
A.发信主义 B.到达主义 C.了解主义 D.以上答案都不对
4.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D )
1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5.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D)
A.民事权利能力B.民事行为能力 C.民事责任能力 D.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6.医生手术时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该医生违反了(D)
A.主给付义务 B.从主给付义务 C.次给付义务 D.附随义务
7.邮电局在街道路边设置邮箱,人们只要将信投入邮箱,合同即可成立,该合同的成立形式是(B)
A.口头形式 B.推定形式C.书面形式 D.沉默形式
8.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为(C) A.有效 B.无效 C.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无效 D.法人追认的对法人有效
9.在判定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应( D )为根据。 A.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 B.以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C.一个
理性第三人的判断
D.根据具体情况,既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也要考虑其外部表示,同时兼顾表意人和相对人利益 10.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 B)
A.如果天下雨,我就送给你雨伞一把 B.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就支付你四年的学费
C.父亲对儿子说,如果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财产 D.如果你把这辆自行车偷来,我会以两倍的价格购买
11.下列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C) A.无权处分合同在未被追认之前,处于无效状态 B.无权处分合同在权利人追认后,买受人可以请求权利人履行义务 C.权利人事后向处分人作出书面授权,权利人对处分人不履行义务行为承担责任
D.无权处分合同自权利人追认时生效
12.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2
13.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A)向乙承担责任。
A.甲 B.丙C.甲和丙连带 D.甲或丙
14.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也达不成协议的,则(A)
A.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交付不动产的,在交付不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履行 D.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15.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B) A.相对性B.牵连性C.对等性 一、单项选择:
1、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2、合同关系的客体是D:D债务人的行为
3、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D:D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4、承诺生效时A:A合同成立
5、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家具一批,双方约定由甲的关联企业丙公司负责交货。后丙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则乙应B:B向甲请求给付
6、张三与李四约定,待张三母亲去世后,张三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李四,双方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是B:B附期限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协议,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有BCD: B婚前财产协议C婚后财产协议D分家财产协议
2、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ABC:
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借债合同 3、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有ABCD:
7、债务人放弃其到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无法清偿债权人债权,A电报;B传真;C电子数据交换;D电子邮件 债权人可以行使B:B撤销权
8、在代位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D: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9、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A:A主体的变更
10、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D:D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11、违约行为是当事人B: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12、根据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如果合同条款相互矛盾有使合同有效与无效两种解释,则应使合同解释为A:A有效
3
4、下列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有ABC:
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5、下列选项中,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是ABD: A无权代理订立的承揽合同;B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D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 6、下列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说法,正确的是BC: B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C合同成立,但合同不一定生效。 7、下列原则,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的是ACD:
A适当履行原则;C经济合理原则;D情事变更原则 8、关于合同抗辩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CD: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均出现在双务合同中;B合同抗辩权的行使目的是对抗请求权;C抗辩权的行使可以使合同履行请求权归于消灭;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只能暂时延缓义务的履行
9、抵消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AB: A法定抵消;B合意抵消
10、下列关于免除的说法,正确的是AB: A免除为债的消灭原因;B免除的原因可以是有偿的 11、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BCD:
B违反附随义务;C违反主给付义务;D违反从给付义务 12、下列违约责任补救方式可以并用的是ACD:
A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C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D违约金与解除合同 三、判断题:
1、赠与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
4
2、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 3、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错 4、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错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与趁人之危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错
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也随之无效(错 7、抗辩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 8、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各种合同(错 9、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 10、抵消不得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错 11、股市涨跌不可预料,也是不可抗力(错 12、原则上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 四、名词解释: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子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3、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务。
11、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12、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
5、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依赖利益又称标准合同。
6、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7、所谓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8、所谓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9、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10、所谓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
5
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3、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14、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15、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16、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17、所谓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的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
二、合同法广义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指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我国于3月15日通过了新合同法,并于当月公布,于当年10月1日实施。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 三、合同法的本质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地位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 四、合同法的特点:
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相结合;
2、充分体现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
3、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
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
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全面规制;
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方法语言日趋规范。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1、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要求所有的民事主体受法律的约束。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具体表现: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②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具体内容:
①缔结合同的自由;
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③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④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⑤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它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
3、公平原则包含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 体现公平原则的两个制度:①情事变更制度;②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 情事变更制度是指作为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的情形,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事先不可预料的变更,从而导致原来的法律关系严重丧失公平时,应变更原法律关系的制度。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显失公平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丧失公平的情形。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4、诚实信用原则(又称帝王条款)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内容和功能:确定诚实可信,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5、保护公序良俗原则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德”。要求人们从事民事活动时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用善意的心理和方式取得权利履行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其实质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意谓着司法活动的创造性和能动性。
6、合法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合同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要实际交付标的物分为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②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分为要式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③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付关系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④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对等义务分为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与单务合同(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区分双务与单务的意义:A、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B、在风险上的负担不同;C、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 ⑤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对价分为有偿合同(当事人之间互为对价给付的合同)与无偿合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出让人原则上只承担较低注意义务,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义务大于无偿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有偿合同中只有明显低价或第三人有恶意时才可行使。 ⑥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该分类意义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⑦根据合同订约人为谁的利益而订立分为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⑧根据订立合同是否存在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分为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⑨根据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是否由法律直接规定分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与非格式合同。区分意义: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合同无效;对格式合同的解释作出规定,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⑩根据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已经确定分为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时已经确定的合同)与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时尚未确定的合同)。 ⑾一时性合同与持续性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成立要件:
①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
②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缔约人经过平等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有效,即具有了一般的法律约束力。只有合法的合同依法成立,才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违法的合同即使成立了依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①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②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③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法院不能通过解释将违法合同变成合法合同。(合同生效的要件:普通要件: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合同内容合法。特殊合同的生效的特别要件:①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的到来;②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③效力待定的合同受到享有权利的第三人追认)。
二、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具有代理权。
无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实施纯受利益而不负担义务的行为时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其他行为则须征得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为有效。法人超越经营范围,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以外,对法人有效。《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三、要约(发盘或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不是法律行为,但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一是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其必须受自己发出的要约的拘束;二是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同意,不得变更和撤销要约的内容)。
1、要约的构成要件:①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③必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悬赏广告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3、要约的生效时间: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所谓到达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所能控制的地方或数据电文到达受要约人指定的特定系统。
4、要约的撤回指要约发出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即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人撤回要约,需通知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5、要约的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将其取消,从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6、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19条):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7、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原因: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或撤回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⑤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作为法人的要约人被撤销。
四、承诺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1、构成要件:①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②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③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④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的更改,否则就构不成承诺。所谓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就是指所要订立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法》第30条规定: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都属于合同实质性的内容。合同法31条:承诺对要约内
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承诺: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要约人在要约中已明确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否则无效)。
⑤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也可以以行为作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沉默或不作为不能被视为承诺)。
2、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3、承诺迟延与撤回 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才发生撤回的效力;
在承诺后到达的,但依通常情况应先于或同时到达的,要约人应将此情况通知受约人才不发生撤回的效力,否则承诺撤回有效。承诺迟延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
五、合同的成立 要式合同只有在履行特定的形式以后,合同才成立。《合同法》33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承诺一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有时合同虽未经当事人签字盖章,但只要一方履行行为足以证明合同的存在,那么合同实际上依然有效成立。承诺生效时间即为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地点就是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以合同书订立的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六、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律特征(构成要件):
①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
②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如通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③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④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缔约过失责任类型: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七、特殊的缔约形式:招投标指招投标人向特定的多个民事主体或者不特定的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公告,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于诸多投标者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投标人并与之订立体同的特殊的要约承诺方式。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是承诺。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公告是要约邀请,竞买是要约,拍定是承诺。
合同法考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 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
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 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 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2、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
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佟柔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 一言为定。”
B、联想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司。” 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昨天你想买的那枚珍珠我决定卖给你了,8000块钱。”,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珍珠,请速送来。”
3、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随意处理: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是?
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
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
C、第一条与第二条无效:
D、第一条与第三条无效;
4、下面属于可以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规定的情形有?
A、甲某租用幸福巷30号乙某的房屋一间为期三年,此间其亲友的信件都寄往此处。租期届满后,甲某没有继续承租乙的房屋,乙怀恨在心。甲走后仍有一些乙的信件寄往幸福巷30号,乙将这些信统统扔进了垃圾箱,在甲前来询问时,告诉他说没有受到什么信。
B、张三某日上街办事,因事情紧急超近路走一家超级市场穿过,恰好该超市正在修理地下管线地面挖了个坑,由于修理工人去取材料,便临时在坑上面扑了几张硬纸板,张三正好踩在这个坑上,摔了进去将小腿骨折断;
C、李婶带着自己5岁的儿子小黑子去超级市场购物,小黑子去收银台帮妈妈将购得的物品打包时,一脚踩在一片白菜叶子上,跌了一交,门牙两颗被撞掉。
D、海拉东将一头病人膏盲的马鹿谎称是非常健壮的马鹿卖给了左伍海,左买后不到两天马鹿就死亡了。
5、下面哪些合同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A、13岁的小学生李某向学校附近小食品店的王大妈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
B、20岁的大学生张某为了有钱请班里漂亮女生去高级酒吧,偷偷将父亲的一本邮票册卖给了邮票贩子葛某;
C、某县土产公司派业务员任某前往某市购买干果,公司开出的介绍信上写着,“兹派遣我公司业务员任某前往贵公司联系购买干果事宜”,任某达到目的地后发现当地香蕉质优价廉,便以县土产公司的`名义与该市果品公司签订了15吨香蕉的买卖合同。香蕉运到县土产公司后,土产公司拒绝接受;
D、甲与乙签订的一份合同中约定,“只要太阳从西边出来,甲就可以不归还其欠乙的1000元。”
6、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4月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19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用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厂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及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C、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合同;
D、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标的灭失;
8、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9、下面哪些合同无效?
A、A和B订立了一辆赛车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车已经被盗;
B、9岁的甲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8岁的乙;
C、中学生刘某与万某在为争夺自己喜爱的女孩子而决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
D、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6万元,因当时无钱而写下的欠条
10、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 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上称作什么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 ,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11、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A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B公司,先付款后发货;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B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C公司,货到后付款。为节约交易成本,B公司与A公司协商后达成对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即A公司直接将大米发往C公司所在地。在B公司已经将贷款给了A公司,A公司即将履行合同前夕,B公司得知C公司乃一专门从事诈骗活动的皮包公司,因此立即派员前往A公司请求该公司暂时不要将大米发往C公司。A公司不予理会,依旧将大米发往C公司,C公司得到大米后便逃之天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A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B公司行使的不安履行抗辩权;
12、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C、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D、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13、下列债权屑于合同法代位权制度中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的有?
A、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B、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C、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
D、人寿保险;
14、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合法的?
A、甲律师考试辅导班约请与乙教授讲课,乙教授答应了。因讲课当天乙教授要出差,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劳;
B、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后,甲公司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C、债权人王某因出国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葛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1万5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王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葛某;
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自己的小舅子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
15、下列哪些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A、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
B、张三欠自己哥哥张二两万元,不久张二因车祸去世,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
C、甲借乙3万元,为期一年,但过了4年乙也没有向甲要钱;
D、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的门外,后被乞丐偷走:
16、下列对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者叙述正确的有?
A、当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归债权人;
B、尽管出卖人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了买受人,但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然由买受人承
担;
C、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D、货物运输合同中,被承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运人承担;
17、下列哪些情形中,合同非违约人只能要求违约人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其实际履行?
A、紫禁城影业公司与某著名青春偶像派演员订立合同,约请担任电视连续剧《碧血剑》之男主角,不久因知广大观众对该演员曾担任过男主角的一部武打电视连续剧中的表演极不满意,正式开拍影业公司只让该演员担任一不重要之配角;
B、张某将主传的一块御赐鸡血石请著名雕刻家代刻成名章,然该雕刻家顽皮的小孙子不慎将此石打碎;
C、高男与郭女为准备婚事在某饭店定下20桌结婚酒席,然结婚那天,饭店竟根本未准备此20桌结婚酒席。
D、双方订立以某物为标的之买卖合同,买方迟延交货,不久国家法令禁止再行买卖此物;
18、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客观情况?
A、不能预见;
B、任何合理的人都无法预见:
C、不能克服;
D、不能避免:
19、下列对合同法中期限的描述正确的是?
A、债的保全制度之—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
B、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争议时申请仲裁的期限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四年; —
D、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
20、下列哪些情形中,受害人提起诉讼时可以依照合同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A、甲将一批有毒饲料卖给了乙,乙用该饲料喂养的鸡全部死亡:
B、某女为求美丽而至某美容院割双眼皮,由于美容师手术失败而至该女眼睛成为鱼泡眼;
C、王某好友李某结婚,王某从商场买回一台电视机送给李某,李某在调试电视机时,电视机突然爆炸,李某双眼炸瞎;
D、某糖厂销售给某食品公司的20吨—级白糖中掺了5吨二级白糖;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简述承诺的要件。
2.比较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3.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一).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二).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
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问: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三)、1997年6月10日雨发公司持银行本票20万元至拆船厂联系购买钢材的事宜,李某随同雨发公司法人代表一同前往,当然该法人代表同拆船厂供销科长商定购买的标的为“螺纹钢”。为此,拆船厂出具一张20万元收条后,又应雨发公司的要求出具了一张标题为“供货”字样的字据,该字据注明“所供应的10-12号螺纹钢每吨单价为2450元,规范定尺为4-4.5M每吨单价2400元”。此后,雨发公司于6月10日、11日、12日三天共计提取10-12号螺纹钢12.66吨,4-4.5 M吨规范定尺30.07吨。雨发公司提取上述货物时,李某都
随同,其中11日所提取的螺纹钢还是由李某签收的,雨发公司对李某签收螺纹钢也表示了认可。在此期间李某曾单独一人于11日、12日至拆船厂提取圆钢40吨,后雨发公司要求拆船厂继续供货时,拆船厂告知货款已经用完,同年9月3日雨发公司再次向拆船厂发出书面催货单一份,同时声明李某只是介绍人而非雨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此后拆船厂既未供货也没有还款,于是雨发公司向法院起诉拆船厂。试问:
1、李某11日提取螺纹钢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2、李某曾单独一人于11日、12日至拆船厂提取圆钢40吨属于何种性质?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拆船厂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何种性质责任?
(四)、4月28日霸州市康仙庄A村村民丁某在村委员会召开的村面粉厂承包经营招标大会上以5.8万元承包费投标额中标后要求撤回投标,村委员会同意了丁某的要求。并于4月29日晚继续进行招标,村民穆某以5万元中标,由于穆某身边未带有现金,于是主持招标的村委员会委员口头告诉穆某,在次日到村委员会交齐5万元承包费。穆某为交齐承包费便向与其有借款关系的张某提出提前归还自己1994年3月借出,3月到期的5万元借款。借款人张某因穆某提前要求收回借款而将原约定的利率由年24%降至6%,张某向穆某归还了5万元本金并向穆某支付了1.2万的利息,穆某因此减少了4.8万元利息收入。30日8时许穆某携带5万元前往村委员会等候,但村委员会没有与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接受他的5万元,而是仍旧与丁某签定了承包合同并接受了丁某交纳的5.8万的承包费。穆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4.8万元利息损失。请问:
1、 穆某要求村委员会承担的是何种民事法律责任?为什么?
2、 穆某要求村委员赔偿4.8万元利息损失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失?该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3、 穆某提前要求借款人张某归还借款,张某因此降低原约定利率,这两个种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何种行为?
(五)、 A省经纶公司与香港中发公司于1994年8月10日签订了一份购销马口铁的合同。合同约定马口铁价格条件为CIF天津746美圆/吨,总价款为250万美圆,装运期限为1994年10月10日之前。合同还约定,付款条件为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通知之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同年9月19日经纶公司请上海A银行开出以香港中发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撒消的信用证并支付了开证费用。9月24日该银行通过传真向香港B银行开出信用证,香港B银行电话告知中发公司已经收到上海A银行开出之信用证,中发公司告诉香港B银行拒绝接受这一已经迟到的信用证并于当日发传真给经纶公司称,鉴于经纶公司迟延开出信用证决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5万美圆的利润损失。经纶公司非常气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
1、 本案中何方当事人构成违约?
2、 中发公司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如果中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A省经纶公司能否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六)、甲乃A公司职工,因屡次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为报复该公司便将其利用工作机会偷来的盖有A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派上了用场。1910月2日,甲用该合同书与B计算机公司签定了一份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即每台11000元)向B计算机公司购买1000台C类计算机,交货日为年12月1日。合同签定20天后,在B公司就计算机运输事宜与A公司交涉时,被A公司以书面告知甲并非A公司的业务员且空白合同书也是偷来的。B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否则将起诉到法院。谁知风云突变,1999年11月3日因世界上最主要的计算机内存条生产地发生地震,C类计算机价格猛涨至每台15000元,于是B公司又书面通知A公司撤消该合同,但为A公司拒绝。试问
1、 此时该计算机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 B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3、 1999年11月3日B公司书面通知A公司撤消该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考试题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BD: 2,A: 3.D; 4.C: 5.AD; 6.D: 7.BC: 8.A; 9.BCD: 10.C; 11.A; 12.ABCD; 13.ABCD: 14.A B C; 15.AB C; 16.AB CD; 17,AB CD; 18.ACD: 19.AC: 20.AB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2.相同点:解除和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
不同点:
(1)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解除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撤销都有溯及力。解除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时,才具有溯及力。
3.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彼撤消后会产生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后果。
(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因其具有违法行为而应承担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
4.(1)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一).(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二).(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三)1、 李某11日提取螺纹钢属于债务履行辅助人代债权人受领债务人的给付的行为:
2、从本案案情来看,李某单独一人于11日、12日至拆船厂提取圆钢40吨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不当得利,李某应当承担返还原物的责任。
3、因拆船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给雨发公司供货,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1、判断穆某要求村委员会承担的是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前提是必须明确穆某与村委员会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依据合同法,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中标则表明合同成立。因此,依据合同法,穆某与村委员会之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村委员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村委员赔偿4.8万元利息损失属于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该损失能否可以获得赔偿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穆某与借款人张某之间约定的年利息率为24%,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赔偿数额要加以限制。
3、穆某提前要求借款人张某归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可以加以拒绝。但张某以降低原约定利率为提前履行的条件,穆某示了同意,则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
(五) 1、本案中,买方A省经纶公司与卖方香港中发公司都存在违约行为。因为,首先卖方没有将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情况通知买方。其次,A省经纶公司没有在装运前20天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2、中发公司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取决于A省经纶公司迟延开出信用证的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条关于法定合同解除权的规定。我们认为中发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3、如果中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A省经纶公司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六)1、 因构成表见代理该计算机买卖合同有效:
2、 合同法规定,无权代理中的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撤消的权利,B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表明其放弃了追认的权利。
3、 1999年11月3日B公司书面通知A公司撤消该合同的行为不能产生产生法律效力。果无法更换,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
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
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2
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
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
20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
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
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
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
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远方公司的成立是否应当公告?
3、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作出的决议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案情简介: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电器批发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
近年来由于市场不景气,公司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4月,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5月,股东会以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40万元;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就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依据《公司法》,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要点:
(1) 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的减资决议仅有代表1/2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决议程序不合法。
依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减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为4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依公司法,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资本最低限额,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系从事商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3) 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在作出减资决议后立即申请变更登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依公司法,水晶宫有限责任公司在作出减资决议后应履行通知、公告债权人程序。
2. A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登载了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A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兹定于195月15日在公司本部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内召开19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二、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可自行组合,每50万股选出一名代表,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5月10日前不自行组合产生代表的,本公司将向其寄送“通讯表决票”,由其通讯表决。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年5月5日
问题:阅读上述资料,指出上述通知有哪些违法之处?根据什么?
答案要点:
有下列违法之处:
(1)通知发出时间违反公司法。
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2)通知中未将审议的四个事项列出。
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将审议事项通知各股东。
(3) 通知中一、二项均违反公司法,剥夺了部分股东表决权。
根据是,违反股东平等原则,即公司法关于“股东出席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规定。
(4)通知的第三项,强行股东选择通讯表决形式,剥夺了股东的质询权。
根据是,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规定。
(5)通知由董事长署名,而不是署公司董事会。
违反了股东大会应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的规定。
根据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
3.191月,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据我国《公司法》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为了进一步扩大食品公司的生产规模,食品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即由现有股东按照目前出资比例继续出资,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600万元。
股东会对该方案表决时,3个股东赞成,2个股东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
赞成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64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64%;反对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36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36%。
股东会结束后,董事会通知所有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缴纳增资方案中确定的出资数额。
2个反对增资的股东拒不缴纳出资。
董事会决定暂停这2个股东的股利分配,用以抵作出资。
这2个股东不服董事会决定,以食品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
(1)食品公司是否应当被列为被告?为什么?
(2)人民法院应否支持作为原告的两个股东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要点:
(1) 食品公司应当被列为被告。
因为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公司法人的意思。
(2)本案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作为原告的2个股东的诉讼请求。
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权制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的股东会在表决增资方案时,只有代表64%的表决权的.3个股东赞成,低于《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要求。
甲、乙、丙、丁、戊共同设立一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
其中,甲、乙各以30万、30万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40万,丁以高薪技术出资,做价100万,戊以芜出资,经全体人员同意值20万,全体股东以首次出资60万,.其余5年内缴足,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由丙担任监示懂事。
公司成立后效益不错,连续5年盈利,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经营十年,甲迷上抄股,动用公司资金进股市,导致公司效益下降连年亏损,已欠银行贷款100万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公司唯一赢利保健车间分出去,另成立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出资转让给大华北公司。
一年后保健品厂也亏损严重资不低债,其中欠公司贷款400万。
1. 组建过程中,各股东出资是否合法?
2. 各股东首次交纳额是否合法?
3. 甲若未按公司章程规定期限缴纳出资,应如何承担责任?
4. 饮料公司组织机构是否合法?
5. 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何种行为,设立后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6. 对执行董事甲挪用资金行为,公司股东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7.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应如何保护自己的 ?
嘉兴市有4家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家股份公司,只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
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200万元。
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
4个发起人各认购 200万元,其余 10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就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
且为了吸引企业购买,可将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
一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参加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三分之一。
主要是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抽回了其股本。
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记。
此时,发起人也心灰意懒,宣布不成立公司了,各股东的股本也随即退回。
但这样一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以公司名义欠的债务达12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3万元,合计15万元的债务,各发起人之间互相推倭,谁也不愿承担。
各债权人于是推选2名代表到法院状告4个发起人,要求偿还债务。
4个发起人辩称,公司不能成立,大家都有责任,因此各人损失自己承担。
请问:1.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2.本案4个发起人是否应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为什么?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
①发起人只有4人,不够法定5人的最低限额;
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同意,仅有领导同意是不行的;
③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付股票,不管公司成立与否;
④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案中的优惠是错误的;
⑤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的认股人。
法定为超过1/2才可举行创立大会;
⑥ 两名发起人私自抽回股本。
公司法规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不得抽回其股本;
⑦ 最后,注册资本末达法定最低限额。
法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2)应当承担该债务。
因为公司设立失败,应由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解题思路]
本题重心在于第(1)问,而第(1)问又是一个找错的命题。
关于其解题思路,前面已多有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法理详解]
(1)答案部分已经有较详细的阐述,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考生可自己参考《公司法》第74~83、92、131、136条等规定。
(2)基于上述违法之处,故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导致公司不得成立。
对于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债务,在公司不能成立时,松司法》第97条规定由发起人负连带偿还责任,且对于返还股本的利息也负连带偿还责任。
因此,本案中4名被告应对原告提出的 15万元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此外,若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成立后,还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