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10篇 发布广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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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家乐福国际商厦项目广告整合推广工作。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的工作项目内容,(见附件一,共5页)。
二、服务时间:一年
201___年___月___日至201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时间将视甲方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项目委托单》(见附件)形式下达工作要求给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项目所涉及的准确产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项目对接人及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对接;
4、配合乙方完成双方即定的项目时间目标及绩效目标,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只承担边际责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严格执行从业标准,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见附件四)。
2、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广告代理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乙方为甲方策划服务的任何内容(含未定构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 ¥ 0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 项目营销部分
1/ 市场深度调查分析 2/ 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营销策略 4/ 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 6/ 公共关系策略 7/ 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 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 (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VI系统建立与设计
第二阶段--- 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 第三阶段--- 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 第四阶段--- 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 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项目需要拟定进驻手册,派出品牌组工作成员驻扎项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时服务于甲方竞争品牌。
五、服务形式:
1、甲方以《项目委托单》的方式下达要求服务内容、时间,未经甲方《项目委托单》签认的项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设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总监、品牌总监文案、客户人员、平面设计师及环境设计师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六、合同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议,家乐福国际商厦整体项目广告服务费用确定为¥ 0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1、广告服务费用包含项目工作内容共四大项,(详见附页一,共5页)
A\ 项目营销部分1/ 市场深度调查分析2/ 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营销策略4/ 整合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销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6/ 公共关系策略7/ 第二营销渠道开发策略
B\ 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部分 (按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VI系统建立与设计第二阶段--- 销售氛围及现场包装应用系统设计第三阶段--- 项目宣传物料及户外广告设计第四阶段--- 项目宣传媒体广告创意设计
C\ 项目招商部分工作内容1/ 招商市场调查分析 2/ 市场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动策略及载体选择 6/ 公共关系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开发策略
D\ 项目招商涉及的设计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务用品 2/导示系统设计 3/项目招商形象系统 4/招商氛围包装 5/户外广告类6/招商印刷宣传物料实施 7/影视广告类 8/媒体广告类 E\ 媒体软性宣传文章撰写
2、以上广告服务费用不含制作费用及与第三方发生费用,如:印刷制作、TVC拍摄制作、平面拍摄、输出菲林等费用。
3、以上服务费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所发生之差旅费用。乙方品牌服务人员来往机票费用由甲方具实报销。
七、付款方式:
1、 双方在签定服务协议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服务费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做为首期款;
2、 项目正式开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广告服务款项 ,金额为项目广告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元);
3、 项目正式开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元);
4、 项目正式开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元);
5、 项目正式开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广告服务款项,金额为项目整合推广费用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00元);
6、 本协议广告服务费用余下的1 0%,即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0元)在项目广告服务期满后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员至项目所在地及全国各地布展、组织会务等来往机票费用每月由甲方具实报销。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或者工作态度消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书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不提交正式宣传设计电子文件及样稿,并向甲方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未付金额的0.5%/天)。
3、乙方设计的作品,如在版权、肖像权、著作权、摄影权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提供之项目策划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已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本项目作品发表的署名权。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辖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双方签章生效。合作到期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另行确定是否续继合作。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广告推广工作项目分解(共五页) 附件二:《项目委托单》附件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条例》附件四:保密协议书 (下无正文)(备注:此费用纯为策划设计费用,并不包含模特费、摄影费、制版费、菲林费、打稿费、印刷费、制作费等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乙方提交市场调研策划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3、乙方设计出整体VI应用系统及户外广告并由甲方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费用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4、乙方设计出开盘前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36000.00元);
5、开盘后一个月,乙方设计出销售期所需销售资料方案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6、开盘后半年内,一期项目广告的跟踪服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余款,即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元)。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确保乙方准确地掌握有关设计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广告内容或要求乙方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内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举行项目分析会,甲方委派工作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委托;
4、双方须积极配合并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校对工作,因延误校稿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定稿方案实施后的任何影响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收取每期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电子版工作成果;
7、项目进行过程中未涉及内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双方另签单项工作合同予以确认;
8、代理期间双方各项行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9、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付款,以便乙方顺利开展项目工作;甲方结清本合同工作费用后,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权;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严守甲方经营机密,恪守应有的职业道德;
10、乙方需到项目驻场,时间要求为市场调研期15天,开盘前设计工作时间20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活动节点,且活动节点期间乙方驻场每次不少于3天;
11、乙方到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2、本合同价格包含税费,乙方收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据发票给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XX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 方: 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杂志是我国唯一的综合性检验用品杂志,是全面反映医学检验产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大型专业媒体。图文并茂,大度16开,铜版纸彩色印刷。主要发行至全国各地大中型医院及医疗卫生机构(血站、疾病控制中心)检验科以及相关生产和经营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_________杂志上刊登公司广告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刊登的广告由乙方自行设计,如需本部完成,请提供完整的图文素材,并提交营业执照以及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二、乙方应在协议签定的十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刊登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广告一律先付款后刊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栏目的广告赞助等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现在的办公地点内向乙方无偿提供一间约2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一部市内分机电话,乙方为甲方代理征集《____》栏目的随片广告及有关赞助事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部外线电话,电话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即每月由甲财务部门将电话的费用单位交由乙方,乙方根据电话费用单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按甲方《____》栏目的定价征集到广告,广告费全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该广告费总金额20%作为广告代理费,乙方为甲方征集到资金赞助的,甲方支付给乙方该赞助金额的30%作为回报,如征集到实物赞助的,甲方按实物的实际价格计算,支付给乙方30%作为回报。
四、乙方征集广告和赞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为甲方的栏目进行征集广告和赞助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五、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以下规定:
(1)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其他业务。
(3)乙方必须遵守大厦的物业管理及保安工作,不得动用和损害公共设施及甲方办公区的财物,如有损害的,按规定赔偿。
(4)乙方及乙方来客不得在甲方的办公区内随意走动、喧闹。
六、在甲方方便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电脑、会议室、车辆等),甲方作合作记录,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按正常商务费用价格的50%付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
七、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以《____》栏目广告合作结束为限。如因特殊原因造成《____》栏目合作的终止,甲、乙双方有关本协议的合作事宜自动终止,甲方收回一切权利。
八、甲、乙双方如有其他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性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杂志社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就广告刊登具体事项签订以下条款:
一、 广告刊登方式
版位
印色
规格
金额
设计费
制版费
合计
备注
二、广告发布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采用由甲方提供的(□菲林 □光盘 □电子文档 □照片、文字 □印刷品 □样品 □其它)。
四、甲方在提供广告资料的同时,提供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对广告内容自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商解决不成功时,提请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即时生效。
甲方名称:(章)_________乙方名称:(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合同(适用于大楼外墙广告) (20---3-12 17:09:40)
分类:合同范本 标签:广告发布 大楼外墙广告 大厦外立面广告 广告合同 合同范本 |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广告有限公司
甲方作为上海市徐汇区---路---号--大厦的所有人,现就将该大楼部分外墙广告位置提供给乙方用于安装广告牌并发布广告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位置
上海市徐汇区---路---号--大厦沿--路一侧(以下简称该位置,位置详见附图)。 乙方已明知该位置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接受该位置。
二、该位置规格及发布期限
该位置规格约为15米-25米=375平方米,具体规格以甲方实际交付为准。
发布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于----年-月--日至甲方处办理广告位置的交接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届时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将广告位置交付乙方使用,本合同期限不予顺延。
如果乙方有意继续使用,应于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提供,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三、使用费及支付方式1、乙方就使用该位置第一年应向甲方交纳使用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第二年应向甲方交纳使用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第三年应向甲方交纳使用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2、使用费自----年-月-日起计算。使用费按半年交付,第一期使用费于----年-月-日前交付,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保证金
1、乙方应于此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该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相关义务。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相关费用,以补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当在扣除保证金之日起三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之日起十日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应于正式施工前,向甲方交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施工完毕在甲方确认未对大厦楼体、外饰面造成损失的前提下,无息退还给乙方,也可作为下期使用费进行抵扣,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
3、乙方保证在----年-月-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使用费-万元整,如果上述期限内乙方没有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或者没有交纳足额使用费,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即不再使用该位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五、其它费用
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进行广告发布,因此而产生的使用费及其它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甲方通知的该广告位置实际耗电量于每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电费,由甲方向供电部门代交。
六、广告牌的设置及维护1、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由乙方自行设置其招牌和广告牌(以下称广告牌)。该广告牌的设置应当遵守上海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按本合同及附件一中约定的尺寸、位置设置。
2、相关广告牌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乙方按政府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并自行承担制作、设置、安装、维护等所有费用。
乙方在广告牌安装前三日内应向甲方提交政府的审批手续(审批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否则不得设置。凡因乙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设置安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设置广告牌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外饰面装修和建筑风格。乙方并须保证设置、安装的质量,凡在租期内因该广告牌坠落、倾斜、折断、倒塌、用电等原因而导致甲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保证不得在该位置设立霓红灯类等耗电量大的广告牌,如果乙方制作的广告牌用电标准超过甲方原有电容额度30%的,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进行
增容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设置的广告牌如需安装射灯、泛光灯等甲方电容额度内的照明系统的,甲方提供电的接驳点,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费用。
5、该广告牌由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并应保证其清洁、美观,不得进行也不得容许他人进行乱涂乱画。污损、褪色的,应及时清洗、油饰、粉刷;残缺、破损、倾斜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板面漏字、错字、少画、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
6、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广告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危险控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未履行该控制措施导致广告牌造成损害的,该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的发布
1、乙方承租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必须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要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法、不道德或有伤风化的内容。2、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所需的一切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等均合法取得,并保证有权用于广告发布。乙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他人损失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处罚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在广告发布前三日内,乙方须将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提交甲方,甲方有权进行审查。甲方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因广告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权利而应承担的责任。
5、乙方进行广告发布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期限,合同期满时或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有权在收回该广告位置后撤换广告牌上的广告或要求乙方在收回前自行撤掉已发布的广告。
6、为保证大厦的整体美观,从乙方广告牌设置之日起,乙方必须保证该广告牌在整个租期内都有广告画面、内容存在,不得擅自撤销广告画面、内容。广告牌的表面不得出现空白或单一颜色或简单设计等让人觉得未进行广告发布的现象,即使乙方没有广告内容可发布或正在进行广告招商,乙方也应该在广告牌上发布风景画、公益等类型的广告。乙方发布该类广告的内容也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权利。
凡乙方的广告牌出现上述未发布广告的现象,经甲方指正后两日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选择另行委托他人在该广告牌上发布甲方认为合适的内容或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他人发布广告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保证所发布的广告内容清晰明确,不得出现错字、漏字或内容错误等问题,凡出现上述问题,经甲方指正后应及时改正,如拒绝改正或逾期改正,甲方有权选择另行委托他人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包括更换该广告内容)或解除合同。如另行委托他人改正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需要更换广告画面,应于大厦非营业时间进行,并应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
八、该位置的交还该位置仅供乙方有偿使用,所有权归甲方,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该位置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拒绝交还或未能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该广告位置使用限制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广告位置另行转租、转借或与其他第三人互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特别条款
1、乙方应充分了解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就同一广告位已与别家广告公司存在未履行的租赁合同,该合同截止期限为----年--月--日;由于原租赁方已向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过审批手续,因此乙方应向相关部门了解已批复手续的有效时限,并自愿承担该段时间(本合同生效日到原审批手续到期日且该广告公司向甲方实际交还该位置之日)的损失,即该段时间计入本合同的履行期。
2、发布广告所需的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及承担相应费用,否则不得进行安装广告牌的施工。乙方应保证有关部门审批的广告发布期间不得超过本合同期限,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3、乙方在向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审批手续时,如因该位置不在规划范围内、甲方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资料的原因不予批准,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在十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施工保证金和使用费;如因其他原因未予批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第一年度使用费15%的违约金。
4、合同约定的施工期为-个日历日,自甲方交付该位置之日起计算,施工期免收使用费,合同到期日相应顺延。
甲方(客户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媒体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中有关法律条例和本协议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此协议系指本协议正文文本和本协议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1.2 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1.3 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户外广告路牌:_______________。
1.4 户外广告画面系指宝丽布喷绘画面。
1.5 本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系指根据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确定的期限。
1.6 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法定免责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预测、无法预防或即使预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条 协议范围
本协议的范围为有关甲方经营乙方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事宜,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和监测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代理的户外广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的_______年后终止。
第四条 价款及其支付
4.1 媒体租金为_________(广告单价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平方米),此费用按双方约定汇率8.3,以人民币支付,即为:RMB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4.2 费用包含:
4.2.1 广告位租金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4.2.2 构架制作及维修费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构架扫防锈油);
4.2.3 广告牌照明用进口飞利浦射灯(1000瓦/盏)_________盏及电费;
4.2.4 照明所需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
4.2.5 射灯广告牌每年免费安装/更换画面_________次(包括第一次上画);
4.2.6 更换损坏之灯泡及灯具;
4.2.7 每年_________次清洁画面,使广告牌保持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发布;
4.2.8 于广告发布后五天内提交完成报告(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9 每月於二十号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10 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4.2.11 乙方负责有关广告媒体构架之安全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
4.3 付款时间表如下:
4.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5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2 乙方依设计稿(附件一)将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4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3 合同履行至第十一个月时,乙方开具媒体租金1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4 由乙方指定甲方汇款的开户行;
第五条 户外广告的报批
5.1 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5.2 甲方应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5.3 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安装或更换前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内容后两天内进行报批,并于合理时间内完成报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政府当局批准的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提供无效之证明文件而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切因而引起之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及索取赔偿;
5.4 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更换画面的权利,惟甲方必须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获准更换画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及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三个月后生效。
第六条 构架制作
6.1 在签订临时广告合约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之媒体构架图,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动工制作构架。结构图必须清楚标示广告媒体基础之要求、物料类型尺寸及焊接或连接点之标准及要求;并须将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结构图及特殊情况详细列明。
6.2 工程设计图完成并经国家认可设计单位审核后,乙方应负责提交该设计图与有关政府单位、业主、原广告代理及该物业工程设计负责部门,并促使于两星期内全部通过,如有时间上之延误,则甲方有权不缴付所延误时间之所有租金。
6.3 乙方必须于起租日期前两星期完成构架制作,以便进行安装画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误之时间,将会顺延起租日期。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可向乙方索取赔偿因工程延误及解除合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优先权于解除合约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以相同条款租用本合约所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
第七条 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细则
7.1 设计
7.1.1 乙方按照甲方的创意进行设计;
7.1.2 画面尺寸: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面=_________平方米;
7.1.3 该路牌的材料为:整体广告架结构为钢架结构,设计抗风能力为九级;画面为_________布,电脑喷绘精度_________,50米距离效果清晰,设计保质期1年,不褪色、不破损;
7.1.4 该路牌的设计及效果图见附件;
7.1.5 该路牌广告为电脑喷绘加射灯;白天展示为电脑喷绘,夜晚为电脑喷绘外加照明(射灯);
7.2 制作
7.2.1 乙方可自行按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制作;
7.2.2 在合同期内乙方每年负责提供免费制作画面一次。
7.3 验收与发布
7.3.1 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7.3.2 照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户外广告的发布
8.1 广告发布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发布,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第其七条中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发布。合约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租用之广告媒体在每天指定亮灯时间内准时获得供电及亮灯。如有不亮灯或亮灯不足情况,则乙方需按没有亮灯或亮灯不足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发布期满后免费补还或在下一期媒体费中按比例扣除受影响租期之租金。如甲方选择在合约期满后免费补还受影响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之安排,乙方必须于合约期满后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之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8.2 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内(签署当日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不得承接建设于甲方广告媒体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又或有其他物体或建筑物于广告正前方长期竖立阻挡该广告任何部份,则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乙方并必须于合约终止后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画面制作费用。
8.3 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于合约期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
8.4 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每年更换广告画之权利,画面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每年安装广告画面次数多于_________次,甲方同意乙方将收取合理安装费用。
8.5 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约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8.6 广告有效发布时间为_________年,自广告发布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至_________年后结束。
第九条 户外广告的维护
9.1 乙方负责对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的正常发布。
9.2 若遇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在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发生故障及进行维修的天数,应在发布期中顺延。但是属于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 广告的监测
10.1 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10.2 乙方应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广告每日发布情况的报告,报告应附有广告正常发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张,若发生过不正常发布的情形,应加上不正常发布的照片。
第十一条 协议完整性
11.1 本协议正文及其明确指向的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合作主题的完整的意思表达。
11.2 前款规定并不妨碍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本协议框架和原则上就细节问题签订进一步的细则。
11.3 在此之前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有关本次合作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表述均不再有效。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和续展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作补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终止本协议。
12.2 如果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某一或若干条款在成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均不因此受任何影响或减损,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签订合法有效的确认书或附件以实现原协议该条款的目标。
12.3 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甲方欲行使此优先权,须在本协议终止之日3个月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第十三条 发布中断
13.1 如广告媒体因中国法律更改而拆除,乙方应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2 广告媒体除因中国法律更改外,若因任何其它外来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证明文件)、压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暂停发布,乙方需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3 倘若在合约期内,乙方须暂时停止展出广告媒体(例如:广告媒体所处建筑物或道路的任何部份须进行维修或因国家任何活动或任何其他原因需暂时搬走或遮盖广告媒体).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于广告暂停发布之日起三天内送呈甲方。此外,乙方须延长合约期限以赔偿广告媒体展出受到妨碍的时间,而甲方无须为延期缴交费用。乙方并须于事发后三天内通知甲方有关广告媒体於何时停止展出及将在何时恢复展出。又若乙方未能在合约期满后延长发布期以补还受影响之租期,乙方必须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的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14.2 双方当事人若欲根据前款免责,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十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的证明。
14.3 若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在知情后立即协商以寻找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4.4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或不能发布时间延续至1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预付的费用按发布时间的比例退回甲方,计算方法为:未发布期间广告发布费用=未发布天数×媒体租金÷365。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15.1.1 乙方在鉴于条款中关于户外广告媒体的权属、乙方的资格和能力的陈述
15.1.2 乙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广告不能发布或逾期发达一个月以上的;
15.2 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3 若甲方根据本条规定选择终止协议,乙方应该根据该广告牌广告发布期间的有效期剩余时间,按比例地退还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为:未发布期间广告发布费用=未发布天数×媒体租金÷365)以及该笔费用的利息;
15.4 本条所称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预期得到但由于乙方违约而没有得到的合理利润。每年的此种利润不得低于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实现的平均年利润额,若有此种数据可供参照的话。
15.5 甲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甲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15.6 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7 由于一方违约而使对方负有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支出,应由违约方代为支付。
15.8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情况下违约,无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以补充损失方的损失,受损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赔偿金。
15.9 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尽管有违约责任之承担,双方仍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6.2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如果在协商开始后十四日内争议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
16.3 仲裁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6.3.1 如果当时双方书面同意,则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
16.3.2 如果双方不同意按上述规定进行仲裁,则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法院按其调解和仲裁规则最终裁决。
16.4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败诉方多於一方,败诉方应按比例负担)或由仲裁团另行确定。仲裁员的任何裁决由对败诉方行使司法权或对败诉方资产所在地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其他
17.1 乙方同意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人)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权益。
17.2 本合约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而终止,乙方需自行承担费用将广告画面拆除,其他保密材料及其所有副本归还给甲方。
17.3 在合约期满或提早终止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费用于十四(14)天内拆卸移走广告画面,而甲方无须再承担本合约期满后之任何媒体费用。
17.4 本合约对本合约双方及其代名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力,并对双方不时可能指定的各代理人有约束力。
17.5 不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违约以致不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17.6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份地转让本协议。
17.7 所有退还甲方或客户的退款,需以本合约内第二条所定的货币支付。
17.8 通知: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电传发出,并以电话知会对方和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往或寄往适当的地址。本合同规定的通知或通讯,如用航空寄出,邮截日期後的十二(12)日应视收件日期;如用电报或图文传真发出,电报或传真发出后的两(2)个工作日应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适当地址,直到向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程款 元,大写 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6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 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预付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本广告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 (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 广告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 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本合同除签章部分外,均为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月 日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 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 (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 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 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 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