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钢材供货合同3篇(跟钢厂签供货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工程钢材供货合同3篇(跟钢厂签供货合同),以供参考。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 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酒钢、八一钢、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 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20元(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xx,螺纹GB1499-20xx.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西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两清后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井睦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钢材,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在南昌签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一、 供货内容:
乙方供应甲方井睦高速二分部桥梁工程建设所需钢材。(Ⅰ级钢筋为圆盘,Ⅱ级钢筋为9或12米定尺)
二、供货时间、数量及单价
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货,甲方通过电话通知或其它联系方法通知乙方供货;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井睦高速二分部施工段范围内)。
2、数量以送达工地的实际验收量为准。
3、定价原则:
A、规格:螺纹钢;厂家:准入;单价:今日钢铁网南昌市场价+380元/吨。
B、规格:线 材;厂家:准入;单价:今日钢铁网南昌市场价+380元/吨。
以上单价为到甲方指定验收地点的一次性综合单价(含装运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补充说明:单价以提货单的日期,按今日钢铁网为基价(网址:)并以提货单时间叁日内货物必须到达甲方指定点。
三、质量要求
1、满足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材料技术要求的规定。钢材标号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2、符合本项目项目工程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出厂质量保证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支付任何费用,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四、计量、验收
1、计量:φ6.5-φ10圆盘以磅重交货和结算, Ⅱ级钢筋以理论重量交货和结算.
2、验收由甲方进行,验收标准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材料技术要求的规定及国家质量标准。验收期间在收货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果需在使用时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将在使用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向乙方提出。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代为保管,并可在30和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代管期间,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五、乙方职责
1、乙方需确保甲方所订购的钢材按施工进度所需保障供应,不管市场变化如何,供方均需保证充足的资源供应。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
六、收货方式及地点
甲方采取点支数结合过磅称量抽查的收货方法,由甲方指派专人现场验收和签单,收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未按甲方要求的地点卸下钢材者,甲方不予承认。
七、结算方法及付款期限
1、第一次乙方货款累积超过 300 万元以上才结算,只结算超过 300 万元以上部分, 300 万元货款作为押金。
2、 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乙方凭甲方收货单(材料收货单上必须要有验收人、复核人签章,由质检员和采购员负责结算;)开具税务发票,甲方凭乙方税务发票将上月实收货款一次性付清。
3、 待全部钢材供应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最终结算后,货款及押金在1个月内全部付清。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因供货产生的纠纷或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2、如果乙方供货不及时而出现的停工待料等印象,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如在甲方通知发货后五日以上仍不能供货,视为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供货数量进行分割,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6、本合同非独占排它性的采购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效益、质量优先原则,向其它供货商采购同类型材料。
7、若项目办统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钢材由中标单位供应,则本合同终止,双方结清货款及押金。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价格
1、甲方位于种、 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见下表:
2、钢材结算价格按照乙方送货当日的上海西本报价下浮元计算,按甲方指定签收人签认的乙方送货单确定的数量结算。
特别说明:以上价格为不含开票税金的价格。
以上价格为螺纹钢、圆钢定尺九米,螺纹钢如需十二米,其价格在同规格9米定尺价格基础上加20元/吨;带E抗震钢筋加60元/吨。
以上价格已包括出库费、运吊费价,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装运期间的全部责任,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清点卸车(乙方采用自卸车卸货并配合甲方堆放)。
3、螺纹钢按件理论重量结算(每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线材按过磅重量结算,若磅差在±3‰以内以乙方供货磅单重量为准,若磅差超过±3‰,则以甲方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4、乙方按甲方报工程业主、监理认可的生产厂家和品牌供货。钢材生产厂家为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或上海市建材产品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且未被政府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和曝光,列入质量不良记录档案,钢材标牌不得为手写牌。
二、订货与发货
1、甲方每月20日前向乙方预报下月所需规格及数量等订货需求计划,甲方所需的每一批钢材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方加盖项目部印章确认后送货。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及时配送至甲方指定工地,甲方指定签收人按实际到场数量(每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签字盖章。
三、质量标准
1、 乙方所供各类钢材均为国标产品,即螺纹钢应符合GB1499.2-20xx,圆钢、线材应符合GB1499.1-20xx标准,国家有新标准时按新标准执行。
2、 乙方在第一次送货时将提供给甲方钢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和工作联系函,以后每次送货时,将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规格的钢厂质保书。
3、甲方收货后应按相关规定抽样送检复试合格后使用。若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质量有异议,需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予以调换,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调换、退货产生的运、吊费由责任方承担外,甲方如因钢材检测不合格受到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等处罚的,以及甲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付款与结算
1、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承兑期6个月。
2、货款结算及支付时间:送货累计达到伍佰吨起结算一次并支付货款,如每月不是伍佰吨也必须结算一次并支付货款。
3、经甲方指定签收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是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每月月底对账一次,确认无误后,需在对账单加盖项目章或财务专用章后作为支付货款依据。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约或不能及时履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缓建及建设单位将钢材改为甲供、施工合同提前终止,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订货单要求及时供应,甲方紧急采购发生的费用或发生的误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情况严重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送料不及时的情况,乙方应努力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5、若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银票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支付所欠货款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生产厂家送货或所送钢材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乙方第一时间(24小时内)不能及时调换合格产品,视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所送不合格产品价款的10%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甲方指定签收人在随车货单上的签字仅为进入现场钢材数量的确认,随车货单上的随附条款对甲方不具约束力。
2、本合同手写内容无效,合同中若有未尽事宜需作补充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项目部要求的送货数量超过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上限及变更交货地点、变更指定签收人,供需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加盖公章后生效后执行。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