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14篇(化妆品加盟代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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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_品牌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______________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⒋甲方将负责后督摧及监督______________化妆品有限公司做全国性的广告投入;
⒌甲方将负将责区域性的教育培训投入;
⒍甲方将有义务独立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拥有_______(省)区域内广泛的社会资源、优秀的项目管理运作团队和可供本项目运作的资金优势。
乙方:
①、拥有自主开发、生产的_______系列产品的经验;
②、品牌在国内司法取证行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服务机制和产品优势;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_______(省)以乙方_______系列产品总代理名义销售乙方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_______”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此协议期满后,甲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协议,否则协议自行终止。
三、代理条件及规定
1、甲乙双方就_______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伍拾万圆。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51%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
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协议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1/10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协议的条款进行约束。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该保证金退回甲方。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免费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品牌形象代言人;
C、营运和促销方案;
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 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 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 .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 .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 、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______________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品牌形象代言人;
C、营运和促销方案;
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 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 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 .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 .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 、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______________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甲方: (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 (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 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 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 .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 .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 、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020-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
邮编: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 _年__ ___月_____日开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
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泰国护化产品销售及相关货物流通问题签订协议书,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化妆品为泰国护化产品。
二、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下订单进货。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货物均为合格正品产品。
三、甲方承诺乙方每次订单中凡同种产品进货满15份,则其中一份可按正常进货价半价进货。
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甲方保证货物产品为合格正品。
2、乙方承诺绝无窜货行为。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收货、验货或销售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不合格或非正品产品,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清退相关货物,甲方全额退回相应款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中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存在窜货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并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
3、甲方须在收取乙方货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向乙方发货。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发货,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违约责任,并索取相应经济赔偿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当日开始生效。本协议复印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_______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
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_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_______%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先生/女士)电话:______________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甲方:北京市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 艾菲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Le Papillon 化妆品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艾菲”化妆品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十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Le Papillon ”化妆品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上海代理“Le Papillon ”化妆品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所有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xx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化妆品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化妆品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化妆品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化妆品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化妆品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化妆品商标和侵犯“Le Papillon ”化妆品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化妆品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甲方:(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E、企业文化和荣誉;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fanwen/1578/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 年,即自 2 年 月 日起至 2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 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先生/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日内可调换2%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2、甲方向乙方出示 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3、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2、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3、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4、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1、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2、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3、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任务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效方式:
乙方按甲方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定帐号,则本合同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等有效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推广及品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理。
⒊退换货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罚约定发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的冒或仿冒产品;②乙方破产以及务结算;③乙方信誉度下降;④乙方低价倾销;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在甲方所在地院仲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