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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合同11篇

2022-08-28 16:44:00合同

幕墙合同11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幕墙合同11篇,供大家阅读。

幕墙合同11篇

幕墙合同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幕墙合同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国家、地方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为了满足甲方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包内容、范围:幕墙,窗户,外排水等室外装饰工程(干挂石材及金属、玻璃幕墙、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制作、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本工程为不报建工程。

  二、合同价款表: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确定合同价,合同

  2.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上述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除甲方提出的变更外均不作调整。乙方原因造成深化设计施工图纸不详或不完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三、技术、质量要求 。

  参见图纸及相关文件。

  四、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

  1.竣工结算。

  工程量计算办法:按《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和单价》(20xx版)相应分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工程竣工结算: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干,竣工结算时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 按实际工程量清单结算,非变更不予调整。

  (2)结算价款=合同价+签证+变更量。

  (3)幕墙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此检验若第一次检验不合格,复检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承包方应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检验合格。

  (4)综合单价的调整办法:因甲方设计变更引起部分子项目的单价变化,该子项目的单价在合同报价中有相同子目的执行相同子目的单价,原合同报价中有相近子目的参照相近子目执行,原合同报价中没有相近的子目,则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及其计价办法,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投标文件计取;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合同报价,未报价则执行实际施工期间所在季度/月的驻马店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驻马店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各种方式材料价格调整均执行同比例优惠率。

  (5)单份单项签证费用(包括价差调整与工程量调整,设计变更)在20xx元(含20xx )之内时,结算时不予调整,超过20xx元的结算时按合同计取;签证变更均按合同比例优惠。

  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1.1幕墙及相应窗户体系。

  乙方工人及设备进场,甲方支付外装饰总工程价款的 %;以后按月进度付工程量的 %,幕墙体系完成,石材、铝板、玻璃幕墙施工程、窗户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总工程价款的 %。

  2.1.2工程移交甲方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总价的 %。

  2.1.3剩余总价的 %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壹年期满后30日内扣除保修违约金后无息付清。保修期为壹年,从本工程移交之日算起。

  2.1.4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满足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且乙方不能因此停工,同时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因此停工时,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应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拒绝付款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票面金额的20%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每次付款前扣除当期发生水电费用。

  3.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本合同项下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和总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总包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一概由总包单位负责。

  五. 工期

  1、总工期: 日历天(含方案优化、备料期及制作安装至验收合格)交叉作业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 主要工程节点:

  (1) 年 月 日前材料进场完毕。

  (2) 年 月 日前整体幕墙完工。

  2.遇到下列情况时工期顺延: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事件,地震、特大洪水、严重火灾和战争。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与事件发生后七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允许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

  (3)重大设计变更原因。

  六、质量检验与过程验收

  1.在设计、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虽甲方、监理审批,但不能免除乙方因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本身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

  3.材料验收:

  施工中使用的所有配件材料应选用优质产品,主要配套材料,如石材、龙骨料、挂件、预埋件、胶、铝单板等,在采购前乙方需提供的相应材料样品及合格证明,经甲方认可封样后方可采购。

  材料进入工地后,乙方应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出场合格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甲方指定品牌的配件产品进货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等。由甲方、乙方、监理共同结合材料封样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必须在3日内全部退场,若未按时退场,甲方有权清理。

  4.施工过程验收:

  施工中间验收部位:各类预埋件;幕墙龙骨、防火防雷。

  5.乙方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质量检测机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的进行检验或试验,且保证验收或试验合格。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材料按检测单位要求提供,取样应由甲方、监理单位现场签证取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通过质量检测机构和环保部门检验或试验而造成的工期延迟不予顺延。

  6.安装质量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停工,乙方于3日内无条件整改,并再次验收,直至合格。返工或停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累计两次以上(含本数)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石材、玻璃、铝板色差控制:无明显色差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约定的工期向乙方下达生产加工计划和施工计划;

  (2)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后的图纸;

  (4)出现变更时,提前5日历天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变更要求。甲方如要求变更时,应在乙方制作之前5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乙方开始安装后通知,乙方应予变更,但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材料存放地点,由此产生的搭建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水、电、路三通一平。

  2.乙方责任:

  (1)开工前7日内,乙方应提交工程施工计划(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主要工序的进度节点的总进度计划表、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施工机械和人员使用计划、主要材料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经甲方、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2)乙方指派现场施工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并处理现场有关事宜,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甲方、总包单位、监理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代表乙方作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示工作,负责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问题。乙方指派驻甲方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联系电话变更前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和项目兼职。承建方在合同中指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对质量、进度的检查和监督。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装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本合同约定时、工程实际进度与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乙方所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证工程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或按照经过修订的进度计划进行,任何与此类措施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4)乙方负责安装后的成品保护,并负责对交叉作业的其他土建等人员进行安装后的成品保护教育,如出现人为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

  (5)应遵守河南省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监理和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上述任何责任,因乙方资质等原因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按政府关于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服从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应受到的处罚。

  (8)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关于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

  (9)派专人监督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污染其他施工方的任何临时设施、临时工程、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等。及时将垃圾清运出场并承担费用,竣工验收前将保护膜清除,并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10)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为其日常检查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按国家及开封市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负责保修,在此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修理。

  (12)及时向乙方雇员(包括农民工)发放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利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后作为工资直接发放给乙方雇员(包括农民工)。

  (13)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从装箱、运输、现场储存、安装到竣工,乙方人要对所有构件和附件加以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施工期间负责材料运输、采购、装卸、协调周边关系、民扰等全部环境因素,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此费用,甲方认为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总报价中,不限于总报价中是否明确、列项。由此延误的工期作不顺延。

  (1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围堵甲方办公室或工地,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贰万元。

  (18)在全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乙方要拆除所有包装和保护层,用合适的清洁剂清理电镀铝和玻璃表面,列出各类清洗部件,清洗方法和清洗、修补及维修工作的各类密封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最后移交给甲方。

  (19)施工用水用电临时管线敷设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用根据水、电表读数和施工用水、电费用标准(按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水、电损耗)核算,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扣除,线路损耗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每月的总表读数与施工单位分表读数之和不一致时,则按分表读数与总表读数的比例分摊。

  (20)乙方应该服从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等各种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

  (1)乙方负责所有竣工资料的整理,资料应符合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竣工验收前10天,乙方应将资料报请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审核,符合要求后交总包单位归档。

  (2)验收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需要整改,乙方应于收到整改通知后3日内整改完毕。若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竣工日期为驻马店市建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2.竣工结算资料报送

  (1)乙方所承包范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结算方法计算结算价款,并将有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并有概预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

  (2)甲方自收到乙方完整、有效、合格的的结算资料,并将乙方提交的全部结算资料经甲方审价机构依据其审价程序进行建设工程审价。乙方对甲方审价机构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无异议的,应进行书面确认,则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审定价款为工程结算总价款;若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有异议且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合同争议方式处理。

  九、维修维护。

  1、本工程质保维修金为结算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扣除质保期内违约金(包括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2、工程的在质保期期间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漏水、结构破坏、玻璃、铝单板及石材等材料表面脱膜变色、腐蚀变形、配件损坏等现象,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电话通知 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若乙方未在此约定时间内到场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乙方免费维修,若非质量、安装原因,只收工程成本费,免收其它一切费用。乙方24小时服务热线: ;联系人: 。

  3、在本项目竣工后,在合同后期维修执行中,甲方有权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履行权力,物业公司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处置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乙方同意并配合执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未完工程不予结算,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完工程总款的20%。

  2.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停工等而延误工期或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由甲方在工程总造价内扣除损失部分,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

  3.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每延迟一天,赔偿人民币1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其它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造成的停工窝工、发包方延期交房违约金等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4.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相关规定及国家规范要求。如发现乙方使用非本合同约定型号和质量标准等要求的,发现一处,乙方向甲方交纳5万元(人民币伍万圆整)的违约金,从结算货款中扣除,并在限期内更换合格产品。如乙方未使用本合同约定的原材料未达到质量标准等要求,产品已经完成部分或全部安装时,由乙方负责自行拆除(或由甲方、或由乙方委托第三方拆除),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拆除过程中给甲方及其他方带来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当乙方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制作、安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甲方将提出警告,警告之日起3日内乙方仍无改进,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处违约罚金人民币1000元/次。

  十一、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小写)¥ 元(大写) 。

  交纳时间:本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第一次付款时返还 保证金给乙方,工程整体完工后返还剩余全部保证金。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不能进场开工,10日内甲方全额退回所交工程履约保证金,并且从交费之日算起按一分利息付给乙方。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乙方应在5天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充胜任的人员到岗。

  3.双方往来函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书面信函等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四、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后终止,甲方、乙双方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协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乙方施工需按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细化方案进行。

  十八、双方约定本合同原件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大厦幕墙工程 招标图、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为 XX市XX镇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国家、本省、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xx、《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xx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xx_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

  2.2甲方需提交的资料、设计任务书、设计质量要求及设计成果: 2.2.1甲方需提供乙方的资料内容:

  1、建筑平、立、剖图纸。

  2、建筑结构图。

  3、幕墙材料配置及相关要求(幕墙设计单位及设计院建议,业主确定)。

  2.2.2设计任务书:

  1、与建筑师联手制定合理的符合中国相关规范的设计标准,包括结构、风压变形、热工、声学、视觉和耐久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防水、节能、隔音、隔热、结构安全、成本等因素,对幕墙方案提出性价比最优的合理化建议。

  2、根据本工程的风洞测试(如果没有此项测试,可根据中国现行规范自行计算)。通过结构验证确定合适的玻璃尺寸和幕墙系统设计,与设计院紧密沟通,并对其进行经济性分析。

  3、就玻璃配置方面将与业主及设计院进行沟通,针对本项目玻璃采用何种配置、玻璃表面采用何种处理方式才能达到最优的外立面效果提出可行的、具有针对性的意见。

  4、提供不同的系统材料的详细资料,包括其它工程的外墙系统作参照来协助建筑师达到建筑意图。

  5、针对材料选择,系统设计及使用维护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2.2.3设计质量要求:

  1、幕墙设计总说明;

  2、提供完整的幕墙结构设计计算书;

  3、提供完整的幕墙预埋件的布置图,各种规格预埋件大样图;

  4、提供幕墙系统的大样和节点及防火、防水、防雷、防震等节点;

  5、提供抗渗排水设施详图;

  6、提供幕墙立面分格图;

  7、提供幕墙平面分格图;

  8、提供幕墙剖面图;

  9、提供幕墙用材样板及设计技术参数;

  10、主要构件及典型节点详图;

  11、开启窗及节点详图;

  12、幕墙与外窗、墙体连接处构造措施;

  13、雨蓬设计图、节点详图;

  14、铝型材杆件及玻璃强度计算;

  15、其它一切反映幕墙技术性能特点的有关指标;

  16、铝合金、玻璃、钢材、五金配件、各种胶结材料、石材等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

  17、提供幕墙材料品牌表;

  2.2.4设计成果

  1、各阶段性提交成果;

  2、各阶段报告文件1式4份白图,电子光盘1张;正式幕墙招标图纸出图1式4份,电子光盘1张;正式幕墙施工图纸出图1式4份,电子光盘1张;

  3、质量控制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工程量清单1式4份纸质文件,电子光盘1张;

  2.3经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2.4在合同有效期内,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和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以及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3.3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设计内容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

  设计内容:完成并提交:幕墙方案招标图、幕墙施工图及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和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电子版的图纸、文件、清单(PDF格式)。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按照人民币元/平方米(¥X元/平方米),总设计费按此工程实际幕墙面积总量乘以设计单价(¥X元/平方米)计量。

  5.2乙方承担方案文本、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图纸及清单等设计成果的出图、文印和装订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5.3今后如果由乙方中标此项目施工标并签订幕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此合同中约束的幕墙设计费,乙方将考虑作为优惠让利给甲方,不予记取。

  5.4幕墙设计费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此幕墙设计合同签定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先支付X万元人民币,后续余款甲方应在完成出图之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经双方协商及确认以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本合同未签订之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不需另支付乙方设计费。

  6.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3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6.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经过甲方校审后,需对招标图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幕墙施工安装招标时的答疑和交底。

  6.2.5幕墙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幕墙招标图设计周期工作日;幕墙施工图设计周期 个工作日。

  6.2.6施工阶段的变更修改、工程竣工资料的设计盖章及参加竣工验收。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9.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9.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幕墙工程施工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9.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幕墙合同4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工程概况

  本工程系指分包工程中与位于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二巷2号的“东城·印象”中心商住楼工程所需的隐形框玻璃系统、栏杆、外走廊张拉膜、铝合金线条及门窗、金字塔采光棚、广告牌、电子屏幕、石材安装、外墙真石漆等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性能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对业主提供的立面图进行和完成深化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节点大样图等。对裙楼窗、门、栏杆、张拉膜及其它型窗、隐形框玻璃系统和与隐形框玻璃系统有关及所需的一切材料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完成采购、供应、设置、制作、安装、测试、检查、检验、清洁、维修保养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由承包方执行和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

  在合同期间,业主保留对以上工程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工程承包方式

  该分包工程造价采用固定包干总造价方式;其中已包含了工程范围内的:设计费、工料费、施工费、措施费、施工用水电费、税金、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费用及包工程验收通过;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元正)。

  本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升降和设计上有缺陷等因素变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10月9 日(签发开工报告规定之日起计算)。

  竣工日期:20xx 年6月30 日(总工期为260天)。

  合同工期:260日历天数

  其中: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除非获得业主及总承包方的书面认可,在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延期。有关工期修改的约定详见相关条款。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与建筑幕墙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97J103-1及现行《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按施工图注明的规格和品牌先送样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料入场施工。竣工资料符合相关验收规范与文件的规定。

  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明示外,合同价款已包括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施工图未完善部分与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附件

  3、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各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事宜以书面形式达成的协议或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应系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其中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应以签订时间较后者为准,但涉及技术要求或标准的,应以较严格者为准,涉及价款的,应以最低者为准。

  七、承包方向业主和施工总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方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的对本工程的管理。

  1、承包方系具有合法资格、资质、足够的专业水平、知识和经验并有履约

  2、承包方所进行和完成的本工程对总承包工程而言在任何方面都是配套,总承包工程的一个分包项目,其个别和总体性能是可行和恰当的,并且在任何方面均会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完成且能满足业主对工程整体和其各组成部分合格品质的要求,在质量保修期内本工程整体和其各组成部分将保持在前述的状态而不发生任何缺陷。

  3、承包方具有执行和完成本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要的各种施工证件、批件、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文件。

  4、承包方在施工时一定确保全面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施工、防护、环保和消防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

  5、承包方应在本工程竣工后,向业主和总承包方移交本承包范围内合同文件要求及工程相应要求的全部材料的质保书、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以及一切与前述有关的其他文件。

  6、承包方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设计、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材料设备等在任何情况下造成业主或总承包商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承包方特此确认,对于工程整体及各组成部分的一切设计、施工、质量、功能、工期、可行性和按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和总承包方都是依据承包方对前述各项事宜的专业水平、专业知识、经验和合同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保证而同意将本工程委托给承包方按本合同文件的规定去执行、实施和完成。

  九、业主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十、该合同中所有发票由承包方按约定时间出具给业主。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华立天地豪园玻璃幕墙、大白玻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1、 工程承包内容: 257平方米玻璃幕墙,350平方米大白玻制作、安装等,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2、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 工程总价及数量:

  1、 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制作及安装,其中:257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65元/平方米;350平方米大白玻的单价为: 50元/平方米;合同总价为:34205元人民币。

  2、 本合同工程量暂以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3、 暂定工期为:30天完成。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 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一周一发)。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督促各单位保护好乙方产品,如发现有意破坏,责任由破坏方负责,由甲方协调。

  8、如变更设计,需提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报废,责任由甲方负责;

  9、甲方负责主持与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2、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3、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4、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6、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八、 其它

  1、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幕墙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担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玻璃幕墙工程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

  2. 分包工程名称: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外玻璃幕墙工程

  3. 工程地点:郧西

  4. 质量要求: 优良

  5.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合同范围

  *办公楼外的玻璃幕墙、铝板幕墙工程设计、加工、安装及其配套设施(如保温、预埋件制作及安装等)等全部工作内容,含工程所需所有人工、主材、辅材、机械等费用。

  三、 工程要求

  1. 乙方应根据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幕墙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安装。(设计院对乙方施工图确认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建设单位各提供2套图纸。)

  2.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xx,J113-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

  3. 乙方接受甲方在现场的领导和监督。

  4. 乙方接受现场监理的监督。

  5. 施工组织设计可操作性强、工期合理经济。

  6. 双方约定的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埋件、龙骨。

  7. 乙方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四份)并交给甲方资料室验收,不合格者必须无条件重做。

  四、 合同价款与工程量

  1. 本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

  2.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形式。不论本工程最终获批的设计文件如何变化,本次双方共同认可外玻璃幕墙工程综合单价不再变动,且视同乙方已考虑了自身能力及相关风险。

  3. 除工程量按实调整外,乙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索赔及调增,甲方概不接纳。(洽商和甲方责任除外)

  4. 合同工程量:按业主与我方签订合同清单的工程量执行。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5. 除非发生建设单位认定的关于材质、工艺的变化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单价可变更时,单价可进行调整。否则单价均不予调整。

  6. 发生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变更洽商时,按照实际施工部位参照有上述设计人签字认可的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外玻璃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此部分工程量和单价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对单项变更金额超过20xx元人民币的变更洽商,做相应的增减帐调整。

  7. 本合同工作内容不产生杂工,任何人签认的杂工均无效。

  五、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采用包设计、包加工、包运输、包安装、包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的承包方式。属乙方自行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需向甲方报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外玻璃幕墙施工用的脚手架费用乙方自理。

  3. 甲方认为乙方考察并熟悉了图纸和现场内外的所有情况,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 除非甲方的书面认可,在合同价款之外,乙方以任何形式的索偿及调整,甲方均不予确认。

  六、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 本工程付款按业主与甲方合同支付乙方。

  2.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验收合格单,依据设计院认可的二次设计详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计算报建设单位审定后的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量。单价执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3. 关于工期违约的具体结算程序:在本合同工作结束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结算价款中相应扣除建设单位对甲方可能产生的违约索赔费用。如乙方按期完成工作是在甲方增加额外投入的情况下实现的,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抢工费用。

  4. 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约的具体结算程序:甲方技术、工程、安全人员按照《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xx,J113-20xx》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上述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优良的验收标准时,将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价下浮10%,并由乙方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湖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时,将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价下浮5%,并由乙方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5. 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申报本月验工计价计算书,甲方统一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视建设单位支付甲方工程款情况拨付给乙方工程款。

  6. 乙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支付乙方至总结算价款的90%。如果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竣工资料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7.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结算价款的10%将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满后1个月内付清。

  8. 甲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乙方及时办理结算与付款事宜,上述付款条件将按照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专款(幕墙款项)拨付到帐情况及时拨付乙方。

  9. 本合同价格视同乙方已考虑材料涨价风险,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材料涨价,材料差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10. 税金、管理费合计15%;由甲方代扣代缴(从结算额中扣除)

  七、 工程质量

  1. 质量要求 优良 。

  2. 乙方应保证所用材料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若因材质问题其返工工费及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必须要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监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

  4. 到场构件,由于乙方深化设计或制作等错误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安装时无法安装,无论甲方是否验收,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所有材料均应规范规定进行复试。

  6.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如有违约,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及因此而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须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监标准进行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8.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90%。过程控制详见深圳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9. 满足甲方技术交底中的要求。

  10.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不合格,限期返工。返工发生的所有工、料、机费均由乙方负责。

  11. 施工中多次出现相同的质量问题或不按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整改,质量检查人员有权处以500元/次罚款。

  12. 每月25日由甲方质检及技术人员对已完工程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以此确认质量完成情况,作为当月结算依据。

  八、工期要求

  1. 合同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个月 。

  2. 整体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能随时突击完成局部关键部位工程量。

  3. 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保证在甲方要求工期(自进场之日起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全部安装工程,工期如有延误。由乙方自己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总进度计划图,乙方应认真阅读,并据此制定该专业工程进度计划表,交甲方审核后严格组织落实。

  5. 乙方阶段性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它专业和工种以及总体进度要求为限,如该专业工程影响其它专业及工种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非甲乙双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 甲方责任及事项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规格、型号及总进度计划网络图供乙方参考。

  2. 甲方提供的临电设施到二级配电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3. 负责乙方与其它各工种的协调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工作面。

  4. 对乙方施工及管理进行监督及协调。

  十、 乙方责任及事项

  1. 负责合同范围内及与幕墙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

  2. 负责提供所用的各种机械、工具和材料合格证明。

  3. 施工中按章办事,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每道工序完成以后,必须由项目有关人员检查合格之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

  4. 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市属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配备足够的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对此全面负责。

  5. 乙方负责所需工作面内立管阀门外的临时用水设施以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6. 乙方负责所需二级配电箱外的所有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7. 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各种手续证件。

  8.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表,施工中应考虑与其他专业的密切配合。

  9. 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10. 乙方应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文明生产教育,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生产的管理规定。

  11.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统一服装,统一安全帽,统一安排、指挥。

  12. 乙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政府颁发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即楼内无垃圾、杂物、余料、加工场地中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

  13. 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电焊工的技术能力。乙方人员无论在现场内外,凡是由乙方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任何事故及损失,以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人员无论在生活区或施工现场内,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凡打架斗殴、盗窃财物或聚众赌博,均扣除1000元以上的罚金。

  15. 由于本分包工程的特殊性,因为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的暂停施工,其劳动力由乙方自己调节。

  16. 负责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及维修责任期内的维修工作并承担维修费用。

  17. 进场施工前与甲方的安全部门签定安全协议、消防协议和现场管理协议。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防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施工机具等劳动资料,不得无故破坏,如发现外来人员破坏工地财物,应及时汇报甲方管理人员,甲方将按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19. 遵守市容、环卫部门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造成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

  20. 必须认真贯彻实施ISO9002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及ISO14002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坚决配合和执行甲方关于贯标工作的程序、制度、规定和要求。

  21.积极参加和配合甲方的贯标活动,积极配合甲方历次内审、外审及各种临时性检查等活动。

  22.乙方应承担甲方安排的必要义务工。

  十一、 工程管理

  1. 乙方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0元/次,劳务队罚款1000元/次。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罚款从当月分包费中扣除。

  3. 甲方发放的各种合理的函件,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拒收函件的情况为乙方对函件所列内容已经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 在甲方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经劝告或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 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 乙方管理机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一经确认后的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变动及10人以上主要施工人员调整,需征得甲方同意,私自变更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违约罚款,并视情节、后果严重,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施工,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如因乙方违章操作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按事故轻重扣除违约金。

  2. 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施工。并且要交安全风险保证金30万。工程无安全事故退给乙方。

  3. 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管理的行为,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处以1000以下罚款,情节、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细则》,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5.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乙方进场后三天内,提交给甲方一份施工人员花名册,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以使甲方随时核对施工人员的稳定情况。

  6. 乙方安全员对乙方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甲、乙双方安全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

  7.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湖北省有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8. 本工地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目标,乙方与甲方签定《安全责任书》。乙方人员应同甲方一起共同努力,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周围居民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因此而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以及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负。

  9. 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和损害不予赔偿。

  10. 乙方进场的材料和工机具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因上述材料机具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有义务无偿配合甲方解决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问题或纠纷。

  1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 工程竣工资料要求

  1. 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的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 乙方如不按要求提供工程档案资料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剩余工程款,并且不予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直至提交完整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

  十四、 工程保修

  1. 甲方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保修金,在保修责任期(两年)满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保修完成证明书后支付无责任部分。若在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若有不足,甲方可另行追索。

  2. 在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有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五、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湖北省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六、 其它事项

  1.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经双方认可)。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 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发生杂工;如发生合同工作内容外的用工,已签证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4.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完成承包工作内容,按合同要求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5.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

  6.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交双方各职能部门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7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世际金辉大厦

  工程地点:河津市新耿南街

  工程内容:建筑高度40.50m,建筑长度65.56m,结构类型框剪。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承包范围:①—⑨轴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其中包括主体结构后置埋件的施工;幕墙全部金属框架、紧固件的施工及防腐处理;石材面板的加工制作、搬运及安装;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含计算书、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28日

  竣工日期:20xx年 5月10日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安装电表以实计算,所用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约2250m2),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金 额:(大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 (小写)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支付:承包方人员和主材(槽钢、角铁)全部进场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金属骨架全部施工完后支付总价款40%;石材安装50%后支付总价款20%;石材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2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积做好施工中各方关系的协调,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

  利条件。

  2、发包人随时有权过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交验后,由发包人负责;

  ③、承包人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七、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石材产品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样品及材料表确定的厚度供货,其他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材料表确定的规格型号进货。

  2、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合格证、试验报告及有关厂家资料,报发包人检查验收签字,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或发包方工地代表认可签字,发生的费用按合同确定的单价增减。

  九、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文明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有交底、有检查、有落实;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可靠,不留事故隐患;要科学组织施工、科学打孔,埋设后置件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要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如发生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验收报告。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在验收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报告后20天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在15天内支付结算款。

  十一、违约和争议

  违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总价1%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全部费用。承包方擅自停工或处于停工状态,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剩余工程款。

  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向河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世际金辉大厦工程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

  2、质量保修期:2年。

  3、质量责任:

  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专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③、对于涉及幕墙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联系和配合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双方约定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预留5%质量保修金,质保保修期满时,如未出现质量事故,予以全数返还。

  十三、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存档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桐庐县滨江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0承包形式、范围

  1.1承包形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于乙方(除花岗岩板材以外),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

  1.2承包范围:桐庐县滨江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工程

  2.0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外墙石材幕墙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放样、板材料单、龙骨安装、板材安装、接地、填胶、清洁、场内二次搬运、保修、各种材料验收及复试检测费用、与不同材料交接处打胶等。 3.0承包价格

  本合同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花岗岩面板损耗率为1%,超出部分由班组自行承担。承包单价:干挂210元/平方米,其中材料130元/平方米、人工80元/平方米(此单价包括劳务费用);湿贴25元/平方米。预埋钢板按实际签证,本单价包括2.0条工作内容中的所有材料、人工、检测费用、图纸内没有的项目而竣工验收所必须,乙方不得拒绝施工,甲方不予补偿。单价包干,因市场原因和政策原因引起的价格波动不予调整。

  4.0付款方式

  4.1工程款支付:按楼号完成工作量分龙骨、石材面层二个部分计算。龙骨完成后支付完成楼号龙骨部分价款75%,石材上墙完成后支付完成楼号总价75%,完成所有之填胶、清洁,拆除所有工作架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总价97%。

  4.2质量保修金暂扣3%,待工程所需的各奖项评定验收后30天内支付完毕。

  4.3工程款支付采用支票形式。乙方需提交等额发票,龙骨主材须提交增值税发票。 5.0工程期限

  5.1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乙方应在进场后三天内,向甲方报送石材幕墙工程进度计划。含雨、雪天、农忙、节假日等一切不利因素影响(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2乙方在每周五、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进度向甲方代表提交下周、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告,并总结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

  5.3在确定有必要时,施工员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停止施工,并妥善维护已完工工程,实施施工员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5.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24小时扣罚RMB1000元,延误进度超过预计进度15天,甲方可另找施工队代工,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重大设计变更,或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政府指令,致需延长工期的,乙方得于发生延期原因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核定延期日历天数,经甲方核查属实后,合理确定延长日历天数。

  5.5乙方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引致的返工期间工期,不做工期的合理延长。

  5.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工程计划、增减工程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之责任。

  5.7因甲方的原因,延误工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可以退场,但甲方没有赔偿责任,结算须在退场后进行。

  6.0工程质量和安全

  6.1幕墙工程质量符合各项验收条款及国家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业主要求,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幕墙保修期及质量保证的规定。

  6.2乙方在安装前先提交材料样板报业主审定,然后在现场按深化后设计尺寸安装幕墙样板,经业主确认后方可施工。样板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3乙方于施工前,应将所有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送检,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颜色及厂家不符合图纸及合约规定,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提请甲方对隐蔽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乙方实施下一步骤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及时做出整改,直到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为止。

  6.5本分包工程于施工期间及竣工后,如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检测及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并配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6.7本分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优良标准,将扣罚总造价的10%作为补偿。

  6.8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5年,在此期间若工程出现石材爆裂、墙面渗漏或其它损坏均由乙方在接总包通知48小时内到场负责免费修复,若乙方延时修复或不修复,甲方可自行修复,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9签订本合同时,应及时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30000元安全保证金。

  7.0甲方责任

  7.1甲方仅提供乙方产品堆放地和工人住宿。

  7.2施工水源、电源由甲方提供至施工楼层,但配电及开关盒及连接线等由乙方自行配置并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期间所需施工电梯和现有脚手架。

  7.4乙方进场后两日内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交验手续。 8.0乙方责任

  8.1签订本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全产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停止施工,不得将该分包工程转包于第三人。

  8.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劳动法规,按有关规定为其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8.3乙方因上述5.0及6.0,8.2条款所引致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开工前由甲方提供乙方一套施工设计图纸和电子版。所有深化设计的幕墙施工图须经甲方认可。

  8.5乙方进驻工地,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6乙方因内部变更、重组、解体等情况致使工程无法施工,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处理善后事宜(本条款)同样适用于甲方。

  8.7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及其他乙方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8.8乙方于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场内人员伤害,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9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及其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直至工程验收后呈交甲方为止。

  8.10乙方承担现场实物样板制作安装费用。

  8.11乙方必须接受的甲方对施工实施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配合甲方做好与业主监理的协调工作。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原始记录、半成品、成品保护等工作。乙方的施工工艺方案均要甲方批准方能实施,但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业主、监理协调。

  8.12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组织精良的机械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熟练工人投入项目施工。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附上主要的管理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适合本工程施工的机械、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尺寸、位置、强度等不符合图纸规范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采取措施,使甲方及监理满意,甲方有权依业主、监理或甲方制定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质检人员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复核,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质量的合理要求。

  8.13乙方应认真执行工程有关安全要求,编制落实相关应急预案,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害事故的发生,落实、储备必要的应急材料、人员、机械,并认真进行预案的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

  8.14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法制教育,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并和当地政府群众搞好关系,自行缴纳当地政府的各项收费。乙方工人如有打架、闹事、盗窃、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甲方将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地方干扰,致使工程停工,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8.1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本工程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对机械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6工程开工后业主、监理、甲方或当地政府要求变更工程设计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变更后的施工要求,包括施工所需机械、人员、材料的变更,也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一切责任。

  8.17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属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法规和甲方有关现场管理的规定。如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评和处罚,甲方双倍处罚乙方,并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撤换乙方。

  8.18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组织施工,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本工程及第三方损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0材料管理

  9.1乙方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杭州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搭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申请材料堆放的场地,经甲方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9.2若有需要,乙方应无偿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相关电子信息、有关的技术参数。绝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9.3材料堆放期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和费用,直至工程验收(本分包工程)后交付于甲方。

  9.4乙方应确保当日的工完场清工作,若因该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够,甲方将对此处以经济处罚;但并不减轻乙方对落手清工作继续执行的责任。

  9.5乙方因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9.6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抽检材料质量,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之检验,必要时必须派人协助。

  9.7特殊材料之检验,如须委托其它机关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0工程验收

  10.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于本工程验收期间的各项工作。

  10.2因工程验收而显示的质量问题,应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甲方指使及时整改,直到符合现行质量验

  11.0现场文明管理

  11.1乙方非本值班人员不得留宿工地,违者扣罚乙方每人每次RMB100元,材料保管人员,值班人员要住在工地,夜间施工值班人员除外。

  11.2乙方应将生活垃圾堆放于指定地点,并当天清理,外运不得随意堆放,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元/次。

  11.3严禁乙方于本工地内任何地方赌博,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元/次。

  11.4严禁乙方在本工地范围内任意大小便,抽烟,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元/次。

  11.5严禁乙方在工地范围内打架斗殴,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0元/人。

  11.6严禁乙方在无书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明火,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500元/次。若由此而对本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应严于律己,不得窃取甲方的设备或其他财物;亦不得窃取其他乙方及其个人的财物,违者乙方(涉案人员)会被扭送公安机关并处以RMB3000元的扣罚。

  12.0其他

  12.1本分包工程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安全协议。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报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2.4本合同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7747.66 m2

  1.3工程概况: 承德国际广场主商业外立面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真石漆幕墙、玻璃幕墙、广告牌骨架、室内室外观光梯幕墙、钢结构

  等内容。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 总价包死

  1.6工期 122日历天;

  预定为:开工日期20xx年3 月1日; 竣工日期 20xx年6月30日。

  1. 7工程款

  1.7.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伍佰万元整

  (¥ 25000000 )

  17.2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

  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施工图纸设计

  2.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2.1.1甲方自行设计图纸,施工前会同乙方、监理方对图纸进行会审,施工交底。

  2.1.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2.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2.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自行解决(注:承德地区可自行打井)。

  3.3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2严格执行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材料管理以及仓库及食宿费用。

  4.4装修完毕后,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及初次保洁。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发出的设计修改通

  工程变更在工程实施变更前7天内,由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

  具体如下:

  1、设计变更需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

  2、其他变更需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方

  3、工程变更中涉及经济部分必须以甲方预算部门确定为准。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6.1.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运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1.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1.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1.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

  由持异议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6.1.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2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8.2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材料要求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9.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9.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其他详见附件保修协议)。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 14日内甲乙双方完成工程结算,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质保金除外)。

  10.3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5 ‰的违约金。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11.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

  11.6、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11.7、因乙方管理不善已经对工程进度、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但乙方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和方法,或甲方认为乙方的改观措施和方法已不能挽回被动局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已支付的款项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已付款项超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部分,由乙方于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由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15.1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2 廉洁协议

  15.3工程量清单及报价

  15.4装修主材品牌等要求

  15.5装修的技术要求

  15.6保修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10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甲方对业主的承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管理的实现。双方就:玻璃幕墙工程(工程名称)现场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承包范围

  1、 主次檩条安装。(含所需配套的辅助材料安装)

  2、 玻璃顶屋面安装。(含所需配套的辅助材料安装)

  3、 幕墙主次骨架安装(含所需配套的辅助材料安装)

  4、 幕墙玻璃安装。(含所需配套的辅助材料安装)

  5、 不锈钢天沟安装。(含所需配套的辅助材料安装)

  6、 材料的卸货及分类堆放。

  7、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及人员、机械进场的所有措施费用

  2、 承包方式:总包干价(注:分三项单体项目,FEC广场包干价52.2万元;节庆广场包干价110.2万元;街屋广场包干价82.6万元,以上包干价包括整个单体所有施工费用,一次性包死价格。如施工到一半图纸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 施工工期

  3.1、工程开工日期:

  3.2、本竣工工期为关门工期,任何原因不得顺延(除非不可抗力原因连续 达到7天以上);本工期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乙方己充分理解、明白、接受。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按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2、无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返工,材料浪费现象。

  4.3、无条件接受配合甲方质量监督的检查。

  5、合同价款

  5.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总价(包含二次进场费用、机械费、安装措施费工人来回路费,吃,住,保险等。施工用电由甲方承担。)

  5.2、施工现场所有措施费用按投标时报价一次性包死,以后不作调整;按施工图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按综合总价包死。

  5.3、合同报价中未包含的工程量凭甲方质量单完成,价款查找类似工程价或甲方审核价格结算。

  5.4、本工程所需的支撑架、爬梯等与安装相关的其它措施费均于含入固定总价内。

  5.5、施工过程中的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

  6、项目经理

  6.1、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作项目经理。其姓名、职务、职权如下: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职权: 项目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生产。

  6.2甲方、乙方的工作往来程序:除发包人另有明确之外,原则上甲方、乙方双方的工作往来均先经过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或者送承包人。

  7、安装队长

  7.1、为加强工地施工现场质量、工期、安全合格证体系,乙方必须配备以下工程管理人员,并按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中的有关条款落实相关任务与责任,安装队长: 现场主管: 。

  7.2、安装队长及现场管理主要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项目经理和甲方派出的各类巡视检查小组的查验。

  7.3、每月现场主管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天,如少于

  8、材料、设备供应

  8.1、本工程主要材料及原辅配件按技术部签发的配料表进行供应。

  8.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3、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辅助材料及品牌、规格,质量需经甲方或业主(监理)确认验收合格。

  9、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同业主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9.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参与工程的验收、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技术交底,组织工程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9.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

  9.5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工作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济分配等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甲方可行使经济处罚、赔偿和辞退权利。

  9.6、按照工程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表和乙方的供货计划表的要求,及时安排图纸的设计与深化下达各种的加工生产指令;

  10、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10.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10.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身向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3、自觉接受工程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0.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10.5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的指令。

  10.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施工,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否则甲方可按照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扣减。

  10.7、因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规程造成质量返工,管理不善导致构配件及球等材料损伤、失窃的,乙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0.8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需办理好工程保险。

  10.9、农民工工资特别约定: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乙方原因产生劳资纠纷,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名誉损失 ,由乙方双倍赔偿。

  10.10、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10.11、待网架结束后,具备屋面安装条件时,屋面班组与网架班组交接点处需自行协商移交工作。

  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总包和浙江瑞拓公司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浙江瑞拓公司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巡视小组的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 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12、承包费用的支付

  12.1、工程采用月进度款支付方式,甲方凭本工程项目经理出具的月完成工程量证明支付月进度款的80%;每月25日报量,次月10日之前支付。

  12.2、工程全部完工后一个月内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为一年。结算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相关部门提供以下结算依据:

  (1)甲方技术部出具的工程量清单;

  (2)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

  (3)、施工过程中涉及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的工作联系单。

  12.4、进场后乙方提供工作人员的保险单,若无保险证明,进度款一侓不支付。

  13、工程价款变更

  13.1本项目施工总包干价不存在任何工作签证联系单(乙方向业主方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签证的可按甲七乙三分成。)

  13、施工保修

  13.1、乙方应对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甲方验收;但工程甲方与业主(监理)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甲方的相关损失。

  13.2、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其施工质量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14、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4.1、乙方应安合同规定在全部完成所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每延期壹天罚合同额的1%,超过5天,则每延期壹天罚合同额的5%,超出合同工期15天以上,则所有工程款全部扣除作为罚款,由于甲方材料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14.2、因乙方原因遭受业主、监理等单位的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4.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遭受业主等单位罚款的,由乙方提出,经现场项目部签证,该罚款由甲方承担。

  15、其他补充约定

  15.1、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进度严重不符合甲方计划时,甲方有权增派其他施工队伍、人员进行抢工,所需费用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16、其它

  16.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合同兑现后自动失效;

  16.2、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有关规定制度执行。如甲方规章制度未规定的,双方另行商定;

  16.3、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16.4、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浙江瑞拓公司所有。

  1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桐庐县滨江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0承包形式、范围

  1.1承包形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于乙方(除花岗岩板材以外),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

  1.2承包范围:桐庐县滨江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工程

  2.0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外墙石材幕墙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放样、板材料单、龙骨安装、板材安装、接地、填胶、清洁、场内二次搬运、保修、各种材料验收及复试检测费用、与不同材料交接处打胶等。

  3.0承包价格

  本合同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花岗岩面板损耗率为1%,超出部分由班组自行承担。承包单价:干挂210元/平方米,其中材料130元/平方米、人工80元/平方米(此单价包括劳务费用);湿贴25元/平方米。预埋钢板按实际签证,本单价包括2.0条工作内容中的所有材料、人工、检测费用、图纸内没有的项目而竣工验收所必须,乙方不得拒绝施工,甲方不予补偿。单价包干,因市场原因和政策原因引起的价格波动不予调整。

  4.0付款方式

  4.1工程款支付:按楼号完成工作量分龙骨、石材面层二个部分计算。龙骨完成后支付完成楼号龙骨部分价款75%,石材上墙完成后支付完成楼号总价75%,完成所有之填胶、清洁,拆除所有工作架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总价97%。

  4.2质量保修金暂扣3%,待工程所需的各奖项评定验收后30天内支付完毕。

  4.3工程款支付采用支票形式。乙方需提交等额发票,龙骨主材须提交增值税发票。 5.0工程期限

  5.1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乙方应在进场后三天内,向甲方报送石材幕墙工程进度计划。含雨、雪天、农忙、节假日等一切不利因素影响(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2乙方在每周五、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进度向甲方代表提交下周、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告,并总结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

  5.3在确定有必要时,施工员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停止施工,并妥善维护已完工工程,实施施工员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5.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24小时扣罚RMB1000元,延误进度超过预计进度15天,甲方可另找施工队代工,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重大设计变更,或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政府指令,致需延长工期的,乙方得于发生延期原因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核定延期日历天数,经甲方核查属实后,合理确定延长日历天数。

  5.5乙方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引致的返工期间工期,不做工期的合理延长。

  5.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工程计划、增减工程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之责任。

  5.7因甲方的原因,延误工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可以退场,但甲方没有赔偿责任,结算须在退场后进行。

  6.0工程质量和安全

  6.1幕墙工程质量符合各项验收条款及国家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业主要求,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幕墙保修期及质量保证的规定。

  6.2乙方在安装前先提交材料样板报业主审定,然后在现场按深化后设计尺寸安装幕墙样板,经业主确认后方可施工。样板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3乙方于施工前,应将所有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送检,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颜色及厂家不符合图纸及合约规定,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提请甲方对隐蔽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乙方实施下一步骤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及时做出整改,直到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为止。

  6.5本分包工程于施工期间及竣工后,如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检测及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并配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6.7本分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优良标准,将扣罚总造价的10%作为补偿。

  6.8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5年,在此期间若工程出现石材爆裂、墙面渗漏或其它损坏均由乙方在接总包通知48小时内到场负责免费修复,若乙方延时修复或不修复,甲方可自行修复,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9签订本合同时,应及时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30000元安全保证金。

  7.0甲方责任

  7.1甲方仅提供乙方产品堆放地和工人住宿。

  7.2施工水源、电源由甲方提供至施工楼层,但配电及开关盒及连接线等由乙方自行配置并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期间所需施工电梯和现有脚手架。

  7.4乙方进场后两日内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进行交接验收并办理交验手续。

  8.0乙方责任

  8.1签订本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全产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停止施工,不得将该分包工程转包于第三人。

  8.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劳动法规,按有关规定为其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统筹,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8.3乙方因上述5.0及6.0,

  8.2条款所引致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开工前由甲方提供乙方一套施工设计图纸和电子版。所有深化设计的幕墙施工图须经甲方认可。

  8.5乙方进驻工地,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6乙方因内部变更、重组、解体等情况致使工程无法施工,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处理善后事宜(本条款)同样适用于甲方。

  8.7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及其他乙方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8.8乙方于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场内人员伤害,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9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及其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直至工程验收后呈交甲方为止。

  8.10乙方承担现场实物样板制作安装费用。

  8.11乙方必须接受的甲方对施工实施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配合甲方做好与业主监理的协调工作。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原始记录、半成品、成品保护等工作。乙方的施工工艺方案均要甲方批准方能实施,但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业主、监理协调。

  8.12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组织精良的机械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熟练工人投入项目施工。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附上主要的管理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适合本工程施工的机械、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尺寸、位置、强度等不符合图纸规范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采取措施,使甲方及监理满意,甲方有权依业主、监理或甲方制定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质检人员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复核,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质量的合理要求。

  8.13乙方应认真执行工程有关安全要求,编制落实相关应急预案,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害事故的发生,落实、储备必要的应急材料、人员、机械,并认真进行预案的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足够安全预防措施,包括配置工人安全帽、安全带、劳保用品等,一切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安全方案均要向甲方申报,甲方要求增添的施工安全措施、工艺等,乙方要无条件服从,乙方应有专职安全人员配合甲方安全部门工作,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检查,并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人员的指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14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法制教育,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并和当地政府群众搞好关系,自行缴纳当地政府的各项收费。乙方工人如有打架、闹事、盗窃、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甲方将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地方干扰,致使工程停工,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8.1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本工程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对机械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6工程开工后业主、监理、甲方或当地政府要求变更工程设计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变更后的施工要求,包括施工所需机械、人员、材料的变更,也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一切责任。

  8.17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属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法规和甲方有关现场管理的规定。如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评和处罚,甲方双倍处罚乙方,并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撤换乙方。

  8.18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组织施工,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本工程及第三方损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0材料管理

  9.1乙方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杭州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搭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申请材料堆放的场地,经甲方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9.2若有需要,乙方应无偿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相关电子信息、有关的技术参数。绝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9.3材料堆放期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和费用,直至工程验收(本分包工程)后交付于甲方。

  9.4乙方应确保当日的工完场清工作,若因该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够,甲方将对此处以经济处罚;但并不减轻乙方对落手清工作继续执行的责任。

  9.5乙方因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9.6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抽检材料质量,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之检验,必要时必须派人协助。

  9.7特殊材料之检验,如须委托其它机关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0工程验收

  10.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于本工程验收期间的各项工作。

  10.2因工程验收而显示的质量问题,应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甲方指使及时整改,直到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

  11.0现场文明管理

  11.1乙方非本值班人员不得留宿工地,违者扣罚乙方每人每次RMB100元,材料保管人员,值班人员要住在工地,夜间施工值班人员除外。

  11.2乙方应将生活垃圾堆放于指定地点,并当天清理,外运不得随意堆放,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元/次。

  11.3严禁乙方于本工地内任何地方赌博,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元/次。

  11.4严禁乙方在本工地范围内任意大小便,抽烟,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元/次。

  11.5严禁乙方在工地范围内打架斗殴,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1000元/人。

  11.6严禁乙方在无书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明火,违者乙方会被扣罚RMB500元/次。若由此而对本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应严于律己,不得窃取甲方的设备或其他财物;亦不得窃取其他乙方及其个人的财物,违者乙方(涉案人员)会被扭送公安机关并处以RMB3000元的扣罚。

  12.0其他

  12.1本分包工程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安全协议。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报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2.4本合同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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