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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3篇 学生安全合同责任书

2022-08-28 08:02:00合同

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3篇 学生安全合同责任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3篇 学生安全合同责任书,供大家品鉴。

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3篇 学生安全合同责任书

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1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周一班会应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内容。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归宿或翻越围墙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负责。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持假条方可出门,并在门房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__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学校和家长各保存一份。

  商州区大赵峪初级中学(盖章) 班主任(签字)

  年级 班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2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有下列行为导致学生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___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本3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 学校____年级(____)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 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玩火(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