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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任合同范文3篇 聘任教师合同书

2022-08-20 13:01:00合同

教师聘任合同范文3篇 聘任教师合同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教师聘任合同范文3篇 聘任教师合同书,供大家参考。

教师聘任合同范文3篇 聘任教师合同书

教师聘任合同范文1

关键词:高校教师;聘任制;合同管理

  高校聘任主要是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高校和教师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法律关系制度。在高校实行聘任制背景下,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说明了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管理是该制度下的关键载体。高校借助合同管理,将高校和教师放置于劳动力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来有效配置高校资源。在聘任制下,高校和教师的契约关系彻底改变了传统体制下的终身雇佣管理关系,促进了身份管理向法治管理的转变。

  一、高校合同管理的三大原则

  1.规范性原则高校教师合同必须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如,《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合同期限、劳动报酬以及合同具体内容等不能随意增减,必须具备规范性。这样的教师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通过规范性的合同可以根据共同约定凸显契约精神。合同条目规范明确,不论对于高校还是教师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2.公平性原则《高校教育法》规定了高校具有办学自主权,所以,高校是可以依法聘用和管理教师的。而在市场机制下,教师作为专业人才,可以自主流动。因而。高校和教师签订合同体现了双方选择的公平性。另外,建立公平的聘用关系,有助于激励教师发挥潜力,从而促进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3.个性化原则个性化原则主要是指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结合教师人力资本创新增值特性,在合同管理中充分尊重教师的成长规律和具体需求。第一,在设计合同的时候,高校要做好调研工作,充分结合学校的具体特点,制定合同管理的个性化方案,充分挖掘教师的潜能,激发教师的创新能力。第二,在分类管理上,高校应根据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制定个性化的合同。高校和教师协定好“个性化”合同之后,执行起来才更有效[1]。

  二、高校教师聘任制下的合同管理问题

  1.内容设置不公平从实质上来说,高校实施合同管理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合同条款进行约束,达到合同双方的意志统一。但是由于传统“身份社会”用人机制的影响,很多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合同虽然是结合高校政策制定的,但实际内容中大都是单向性的,体现了高校对教师的约束,具有强制性的意味。2.情感需求体现较少和传统的人事管理相比,合同管理更加重视规范性和统一性,硬性要求过多会导致合同中缺乏人文关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校合同管理有可能会为了突出一致性,而选择性忽视教师自我的需要和学科、岗位的差异,限制了教师的发展。3.评价机制急需优化考核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着合同管理的成败。考核评价应该充分考虑发展质量、外部影响力以及长期导向作用,促进高校竞争能力提高。目前考核出现的问题有:第一,虽然高校教育系统规定了高校教育的职责是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高校只重视科研;第二,大部分高校考核制度重视以行政规律办事,忽视了学术规律的原则;第三,高校考核制度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往往和经济利益关系过于紧密;第四,高校考核制度更加侧重考核结果,和教师缺乏有效地沟通,忽视了教师的长足发展。4.契约精神缺乏在高校教师聘任之下合同管理中,契约精神相对缺失主要体现在:第一,为了满足自身需要,高校到处挖人才,就算教师和其他学校还存在合同关系,也选择聘任;第二,有些教师缺乏合同管理意识,蔑视合同效力,滥用合同解除权,不顾法律规定,带走职务成果,给原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第三,在高校合同管理中,缺乏人性化的管理策略,导致教师心理契约缺失。教师的愿望是成为高校发展的合作伙伴,实现共同发展,然而,高校却把教师单纯地看做为“被评价者”,加上高校和教师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导致教师不理解和不信任高校的措施和制度,在这样的环境下,就算再高的薪酬,教师对高校的满意度也不会很高,进而导致契约精神缺失[2]。

  三、合同有效管理的策略

  1.进行全过程管理进行全过程管理主要是为了控制合同管理的质量。第一,在聘任教师的时候,严格把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借助教师信息甄别制度,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察,尽量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重大损失。第二,在执行过程中,建立合同纠纷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同时提高契约化管理水平。第三,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借助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建立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和分析教师工作的相关信息,形成系统的数据库,提高考核评价的质量。2.优化考核评价制度优化考核评价制度,具体方法有:第一,在高校教师绩效考核和奖惩中纳入师德师风,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和内容。第二,根据高校自身的实际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方式,比如,对于从事理论研究的教师,学校可以重点考察其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对于应用研究性的教师,学校可以重点考察其实际贡献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力;对于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学校可以重点考察其在专业领域的认可度。第三,为了实现高效和教师的共同发展,要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作用和奖惩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第四,对于考核评价结果,要分层建立反馈机制,加强高校和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3]。3.强化契约精神强化契约精神建设具体方法有:第一,高校应帮助教师建立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帮助教师明确个人发展定位,在这个过程中,体现教师的抱负和职业素养,促进教师心理契约的发展。第二,在教师入职的时候,学校指导其进行职业定位、实施个性化的科研规划,引导教师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展个人兴趣和高校战略规划相结合。第三,在合同管理中,重视职业生涯规划的作用,和教师建立良好的心理契约,及时获得教师的真实反馈,增强教师对高校的`情感认同。在合同管理中,高校要保证信息畅通有效,和教师在互相了解基础上,互相接纳、互相发展,提高教师的主人翁意识。4.建立健全高校教师流动机制完善高校教师流动机制具体方法有:第一,就社会制度而言,政府应该规范和引导灵活自主的市场化流动机制,促进教师的流动机制的完善,为教师流动构建诚信平台。教师劳动力市场流动应该以学术性为主,而非侧重经济性,高校要充分根据这一特点,科学合理地配置学术资源,促进高校教师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就高校内部而言,高校在保证高素质人才稳定的基础上,实行进出灵活的退出机制,也就是说,采取分类管理的理念,充分考虑每位教师的特长和发展需求,建立教学科研双重发展的教师队伍、专职讲师队伍等,并且建立校际间的合作关系,促进各校教师的交流和互动,可以实施双向挂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在聘期考核的时候,如果教师没有如期完成合同任务,高校可以终止合同,也可以借助项目制方式聘任逐步实现退出,让优势群体利用有限资源发挥出最大作用,激发教师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实施来去自由政策,高校要充分尊重教师的选择,并不是教师离职了,学校就一定要和教师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可以和这些离职的优秀教师保持联系以及合作,发挥离职教师宣传高校人文关怀的作用[4]。

  四、结语

  在聘任制下,高校根据公平、资源签订的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改变了以前复杂的人际关系,让管理实施过程更加清晰明了,更具有预见性,从而促进了高校体制的改变、人事管理的转变,使得高校要求教师适应学校发展,变为教师引领高校发展。虽然目前在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教师流动制度等,充分尊重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发展,形成规范性、人性化管理体系,从而建立高校和教师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推动高校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1]冯卫东.聘任制背景下高校教师工作不安全感与敬业度和工作绩效关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xx.

  [2]张赛赛.完善高校教师聘任制加强高校教师权益保护[D].山东大学,20xx.

  [3]胡彦红.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视角下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xx.

  [4]周光礼,彭静雯.从身份授予到契约管理——我国公立高校教师劳动制度变迁的法律透视[J].高等教育研究,20xx(10):37-42.

教师聘任合同范文2

高校应届毕业生跨入高校工作与高校形成的几种聘任合同关系:

  (一)、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一种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服务期合同是高校教师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用人单位与教师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合同,是高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担任相应教师职务,为保证服务期限,而进行的一种约定。

  (三)、培训(学历提高委托培养协议书)服务期合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约定期限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这种期限的约定是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额外的待遇,如培训等。因此在用人单位已履行义务(支付额外待遇)劳动者已获取权利(获得额外待遇)的前提下,他们往往会要求劳动者在这个期限内放弃择业自由权,仅为其提供劳动力。所以在这个期限内用人单位将约束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劳动者将履行义务放弃择业自由权,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服务期合同包括学历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两种,他们不是同时存在,但都有可能在一个人

教师聘任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地位平等的原则,就聘任事宜正式达成如下条款:

  一、聘任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_________ 期限合同。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乙方适用年龄为五十五岁以前,特殊人员需增加补充条款。

  二、工作安排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并遵守园方规定的,在本园工作满两年后考虑生育问题的条款。

  第三条 全园实行严格的坐班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本园规定的质量标准(详见《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及考核办法》)。乙方在本园工作期间,必须根据园方工作需要,随时服从园方工作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具体工作应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执行定时、定岗工作制。

  第五条 临时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由于乙方的过失,需要加班加点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设施

  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用品,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教育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精神与物质鼓励,并提供进修、培训机会。

  第七条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 甲方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试用期内,甲方按试用期工资标准付给乙方劳动报酬;试用期满后,乙方工资按甲方的《工资方案》进行计算。甲方将按国家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部分,上交税务部门。

  五、福利待遇

  第十条 乙方将享有本园规定的员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1、乙方转正后,一年内工资包括保险待遇,满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保险手续。档案存入本园户头者享受保险待遇,主动辞职者,须交园方存档费累计数额。

  2、 乙方在职期间,按甲方规定享受伙食补贴、福利待遇(凡反聘、离退休人员,不享受医疗、养老等福利)。

  3、 乙方在职期间,按甲方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以及节假日等休假。婚假、事假宜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

  4、 乙方在本园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怀孕、生育者,可休产假三个月,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超过三个月者停发工资。

  六、劳动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根据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和奖惩。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幼儿园规定的福利待遇,遇特殊情况时,双方通过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通过各级代表或其 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严格履行聘约和岗位职责,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严守甲方的技术和秘密,不得外泄本园的资料、文件、教材以及各种技术手段。

  第十六条 乙方应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研究活动,创造性地完成甲方指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检查、评估、指导和奖惩。凡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外出进修、培训,进修、培训后,在甲方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如乙方在一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70%;如乙方在两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50%;如乙方在五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30%。

  第十七条 乙方应遵守《广电银河艺术幼儿园教职工行为规范》,对自己管理的儿童全面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伤害本园儿童。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协助园方做好家长工作,不得以任何暗示及不负责的言语与家长进行交流。

  第十九条 乙方(女性)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 不称职或严重影响幼儿园声誉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未完成教学计划、影响团结、工作表现不好、家长投诉达到两次的;

  5、 外泄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6、 一学期内由于违反《广电银河艺术幼儿园教职工行为规范》,累计罚单超过三次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又没有合适岗位可安排的。

  第二十六条 因甲方是从事婴幼儿教育的特殊行业,教师中途离职会对婴幼儿及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对婴幼儿造成不良的心理影响。所以,原则上合同未满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合同最好选择暑假或者学期末,便于甲方安排工作,减少对儿童心理的不良影响。如果乙方要求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上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不得离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以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任合同:

  1、 聘任合同期未满,且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2、 因工致残的;

  3、 女职工处于规定范围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九条 如双方无异议,可以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若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均不再续签时,原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第二十四条)被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作经济补偿。因单纯性减员甲方提出解除乙方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对甲方做出经济赔偿及处罚。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付给甲方工作损失补偿金,金额为500至1000元不等,具体金额根据岗位来定。

  2、 乙方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内,未经甲方同意对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者,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数额为乙方当月的实得工资)。

  3、 乙方在工作中对本园孩子有体罚、侮辱、打骂等行为者,视具体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4、 乙方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园声誉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罚款。

  5、 乙方以任何方式外泄本园机密、重要文件、资料和教材以及本园技术手段的,要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6、 合同期满前三十天,乙方在未接到甲方解聘通知书的情况下,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如乙方不再续签,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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