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饭店转租合同样本3篇 餐饮转租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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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用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沂水县沂水镇牛岭埠村沿街楼处租赁房屋用于经 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0__年-20__年房租约为 元( )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 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甲方在 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 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 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 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 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 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 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2020武汉市饭店转租合同样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丙方批准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 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与责任.
二 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人民币大写 元。
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 该 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领域为餐饮,租期为甲方持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的费用及电由乙方经营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由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享遵守。
一、 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 的商铺在良好的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 试用。
二、 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试用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 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整,租赁押金为 月租金。 若需续签,续签租金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商确定。
2.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 缴纳,先付后用。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滞纳金,如超过 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卫生费。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依法按章经营。
乙方在装修期间内应注意安全设施的设备及安全意识,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甲乙双方因在同一场所经营,若有一方觉得对方的经营及服务影响其正常经营,可向对方提出意见和建议,若得不到改善,双方可当月终止合同,提出方需向对方支付 月的租金,以作补偿。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 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租金。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