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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服务合同3篇 服务合同 合同法

2022-07-31 14:25:00合同

有关服务合同3篇 服务合同 合同法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有关服务合同3篇 服务合同 合同法,供大家赏析。

有关服务合同3篇 服务合同 合同法

有关服务合同1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此会务服务合同,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目标:进一步做好环保行业公司关于大气环保物理成份及化学组分分析的专业、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更好介绍、推广、完善本公司项目。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

  2.1受托方应于提前进入场地进行布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2.2受托方应负责提供会议所需设备,并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相关工作。

  2.3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完成本次活动,不出现因技术问题带来的意外情况,不破坏损坏会场硬件设施、设备。

  2.4受托方应负责布置会场委托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5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受托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受托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受托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

  3.1委托方应全力配合受托方的工作,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完成。

  3.2委托方应将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变动及时通知受托方,并提供相关详细信息。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受托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300,000元,以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费用明细为准,其中包括:

  (1)受托方租赁场地、布置活动场地的费用,包含会议场地费用、设备租赁费用、餐费、茶歇、服务费。

  (2)受托方印制资料的费用。

  (3)受托方安排参会人员乘坐机场大巴到达会议场地的费用。

  (4)受托方安排外地参会人员入住酒店的住宿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就本项目向受托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

  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时间同步,项目工作完成,该合同即终止。

  6.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受托方: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有关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 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mail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服务合同3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传真: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