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工作总结 > 正文

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3篇(关于私屠滥宰工作情况总结)

2022-06-25 13:51:45工作总结
  • 相关推荐

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3篇(关于私屠滥宰工作情况总结)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3篇(关于私屠滥宰工作情况总结),以供借鉴。

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3篇(关于私屠滥宰工作情况总结)

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1

  昌乐镇农贸市场私屠滥宰整治情况

  按照领导统一部署,由县工商局牵头,畜牧局紧密配合,对城区内的第二农贸市场(东风市场)、东市场、东山李市场、南市场(南关市场)的屠宰活禽的经营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是对无证经营户、虽取得有关证件但不守法经营的业主进行了批抨教育。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对无证经营户依法取缔。由工商所的李所长和秦所长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上岗证》《营业执照》的按照工商管理有关规定立即取其经营资格,其中南关市场一家,东山李市场一家,对其当场进行了取缔。

二、对有证经营户要求立即停业整改。改变其脏、乱、差的粗放经营模式,对因屠宰活禽而产生的粪便、污水、污物等责令其立即清理,今后一律不准在集市上屠宰活禽,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经过整改后经营户自觉的遵守相关制度,立即把活禽搬离集市,并承诺以后不再市场上屠宰活禽。

  经过整改,使集市上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环境有所改善。

  2007年10月24日

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2

  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动在继续

  口播:为进一步做好净化生猪屠宰外部环境,我市相关监管部门加大了打击违规屠宰力度,大部分屠宰户都能够听从规劝,到定点场代宰生猪,但仍有个别屠宰户继续私屠乱宰。在经过缜密的侦查之后,市经贸局联合农业、公安等部门于昨天(5月13日)凌晨3点对两个违规屠宰窝点进行查处。

  配音:当天凌晨三点左右,执法人员继续深入石码、海澄和榜山3个乡镇,对可能出现生猪屠宰情况的窝点进行检查。在海澄刘坑村一处杀猪窝点,执法人员看到一头生猪已被脱毛分割放在地上,猪圈内还有五头尚未屠宰的生猪。经过检查,屠宰窝点的主人无法出示牲畜定点屠宰许可证和这些生猪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生猪进行了收缴。不仅如此,执法人员还通过定点蹲守,在石码镇新行头市场,现场抓获一无正规手续,贩卖猪肉的商贩,当场收缴其私屠滥宰生猪产品2头及杀猪钩、刀等5件屠宰用具。为持续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他们还将采取错时打击措施,扩大打击面,不让可疑猪肉流入市场。

  方勇顺

  屠宰场审核工作汇报

  屠宰场整治工作汇报

  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汇报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汇报

  召开市定点屠宰工作汇报

私屠滥宰工作汇报共3

  沙流河镇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为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猪肉市场秩序,确保猪肉及猪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的指示和精神,现与各村有关人员签订保证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人

  村主任为本村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违法犯罪行为第一责任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本村发生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到本村进行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不得纵容其违法行为。

2.及时掌握并报送本村的生猪养殖场、屠宰场、肉制品加工厂、肉制品冷冻企业、肉品批发市场及餐饮业的安全动态和管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生猪屠宰条例》的有关内容,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4.发生私屠滥宰或者制售病死猪肉的违法情况时要即使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完成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责任考核

1.村主任和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其管辖的食品安全范围内履行职责,如发生违法行为,而没有尽到义务者,要对此负全面责任。 2.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订人各执一份。

  沙流河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