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6篇(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我们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回顾自己之前的工作情况,这样写出来的总结才能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6篇(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供大家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站按照《通知》负责对辖区小学食堂进行全面监督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召开了乡干部全体会议,成立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乡长任组长,食药站站长为副组长,安办人员、食药站工作人员为组员。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检查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并落实管理责任;二是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三是硬件设施情况,操作间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三防”措施、是否配备了有效的消毒设施,设立专用餐具保洁柜;四是制作加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五是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帐。
三、专项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人次,检查学校1所,1所开办的有食堂,食堂数1个。同时,对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承诺书、和主体责任书。并将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在餐厅醒目位置,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四、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员工操作时未着工作服装、佩戴口罩、手套等。二是消毒设备不齐全,未对所有餐具进行统一规范集中消毒。三是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留样数量偏少,未对留样盒进行系统的编号,不能具体识别留样时间,单纯凭员工讲说留样时间。
县食安办:
为切实加强我乡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食安委(金食安委办发[20xx]1号)精神,我乡及时组织了财政所、教育辅导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安监站等单位,自20xx年2月20日至3月5日,利用近半个月的时间,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开展了一次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太平中学、小学食堂及校内、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进行了检查。现将开展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安排。本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由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乡属各单位全力配合,分组开展了工作。
乡学校配合乡食安办开展了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乡派出所、司法所配合乡食安办对食品安全问题和涉法问题进行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乡畜牧站、农经站、卫生院、民政办、安监站等单位为一组,由乡食安办领导,对学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情况及结果
本次检查,前后用了近半个月时间,各工作组以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平雁煤矿食堂和太平街上餐馆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检查的同时,工作组还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经查,太平中学、小学食堂及校内、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全乡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三、总结工作,加强防范
检查工作结束后,乡食安办对本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乡食安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并对今后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使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然有序地开展。
秋季正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学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黔东南食药监办【20xx】10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局于9月2日--20日对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行动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高级中学3个,初级中学12个,学校食堂15家,中心小学4个,私立幼儿园12个,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形式进行。卫生监督员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部分学校存在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少部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食品每餐留样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留样不规范,1家中学食堂、两家幼儿园消毒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情况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提出整改意见128条,责令限期整改,此次学校卫生专项检查,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目的明确、检查范围广。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分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岑巩县高级中学、思中学、新兴中学、凯本中学、大有中学等学校根据此次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并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完成的差的学校有思瑞高级中学、平庄中学、天星小学。部分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管,不定期地对超市商品进行抽查,确保可售商品的安全性。
(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有效。检查中看到部分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常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加大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卫生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
检查中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能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除职业中学因用餐学生少食堂停办外,各中学食堂均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食堂,基本达到了卫生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四)管理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目前,所有学校都建立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食堂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有效的消除了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比上半年有了明显改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xx﹞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目标
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县餐饮化保执法队队长杜增兵为组长、副队长许建维为副组长的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由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各科科长组成。
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具体负责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强化检查
制定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督导检查阶段。对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的集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等,重点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深入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总结经验,保证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树立了学校食堂无小事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学校集体食堂的安全操作行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不姑息、不手软,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7家,提出整改意见6条,没收不合格食品45公斤,立案3起,罚款5500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教【20xx】49号(开阳县20xx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从20xx年10月11日起,在全园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
幼儿园食堂按照上级要求,幼儿园食品安全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办理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也做到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清洗消毒也要求到了位、加工管理制度也得到落实、不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自查,我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但是,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堂对食品原料的渠道进货审查不严,部分加工原料无有效的索证索票,个别承包商还存在厌烦日常监督检查的情绪。二是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冰箱未专用。
三、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中幼儿园对自查出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将落实到人逐一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