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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材料]3篇 科协系统行业扶贫工作总结

2022-10-24 17:58:09工作总结

中国科协科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材料]3篇 科协系统行业扶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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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材料]3篇 科协系统行业扶贫工作总结

中国科协科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材料]1

  疏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文

  件

  勒扶领字【2018】204号关于印发《疏勒县2018财政专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疏勒县2018财政专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单位。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完成,资金安全运行。

  附件:疏勒县2018财政专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此 页 无 正 文

  疏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扶贫开发

  2018年

  结余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通知 主送: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抄送:疏勒县委书记董建、县委副书记、县长艾萨江·艾亥提、县四大班子领导 疏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5日

  共印50份 疏勒县2018财政专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项

  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经县扶贫办核对账务后,核定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1155.万元,结合《疏勒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按照上级下达2018脱贫任务,依据各乡镇脱贫指标任务,在遵循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村、访惠聚工作队反复摸底,征求相关行业单位意见后,参照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计划,编制疏勒县2018财政专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项目5个,4个用于“四个一”工程建设,1个庭院经济节水灌溉项目。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要求。一是坚持“统筹安排、优化配臵,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以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瞄准退出46个贫困村和脱贫贫困人口,2014-2017年经验收评估已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2019年拟退出的贫困村;二是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 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乡村发展实际,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并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特色产业;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重点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保鲜库(冷藏库)及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1、用于2018年第一批扶贫发展项目20个保鲜库配套设施设备,申请资金212.万元,(2018年第一批扶贫发展结余资金万元、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万元、2018年新增扶贫发展结余资金56.万元)。含货架、周转箱、摄像头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2018年中央新增扶贫发展资金保鲜库4座,52万元/座,已安排资金208万元,项目中标价万元,补齐缺口资金万元。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管理。农林局负责完成勘测设计、组织招投标、项目实施、组织验收,协调项目乡村及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合同、项目工程进度、项目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 4 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保鲜库配套设施设备属村集体固定资产,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在确保保鲜库正常运转经费外,所得收入用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收益分红。

  验收标准: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项目相关协议、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保鲜库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向县农林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按照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交由项目乡镇、村负责管理。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林局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 5 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农林局、财政局、项目乡镇。项目责任人:王永江、蔡万明、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9月-2018年11月

(二)扶贫车间(卫星工厂)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1、洋大曼乡赛先巴扎1村续建扶贫车间(卫星工厂)1个,新增建设面积500平方米,补助75万元(2018年第一批结余资金万元)。

  2、用于补齐2018年新建41个卫星工厂30%工程款缺口资金万元。

  项目管理:县商经委负责项目管理。县商经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协调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及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商经委工程进度、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 6 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项目乡镇负责落实扶贫车间(卫星工厂)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扶贫车间(卫星工厂)以带动贫困户稳定就业为主,帮助当地发展二产,厂房产权归村集体、学校资产,村级卫星工厂出租收入归村集体或量化分红给贫困户。

  验收标准:根据实施方案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按照章程完成扶贫车间(卫星工厂)成立手续,建立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运营、管理制度,企业运行正常并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县商经委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向县商经委提交验收申请。县商经委、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村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商经委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 7 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经委、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刘章红、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9月-2018年11月

(三)扶贫车间(卫星工厂)配套设备

  卫星工厂配套设备购臵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价为准,阿拉甫乡9村申请资金元,三层九盘烤箱3台、资金元,面包机1台、资金元,和面机2台、资金6000元,面包烤盘(粘)100张、资金2600元,面包烤盘(不粘)300张、资金元,蛋糕模具烤盘1张、资金140元,20号蛋糕打发机1个、资金1950元,30号蛋糕打发机1个、资金2750元,面包双门醒发柜2个、资金7000元,450型号包装机1台、资金元,工作台10个、资金元,双层烤盘架20个,资金元;英尔力克乡19村申请资金元,三层九盘 8 烤箱3台、资金元,面包机1台、资金元,和面机2台、资金6000元,面包烤盘(粘)100张、资金2600元,面包烤盘(不粘)300张、资金元,蛋糕模具烤盘1张、资金140元,面包双门醒发柜2个、资金7000元,450型号包装机1台、资金元,工作台10个、资金元,20号蛋糕打发机1个、资金1950元,30号蛋糕打发机1个、资金2750元;牙甫泉镇6村申请资金元,采购JMX-32D转炉(烤箱)1台、资金元,25kg和面机1个、资金3400元,面包和面机1台、资金元,面包烤盘(粘)100张、资金2600元,面包烤盘(不粘)100张、资金6500元,蛋糕模具烤盘100张、资金元,450包装机1台、资金元,40L打蛋机1台、资金7500元;塔勒库如克4村申请资金元,采购浸泡系统组合泡豆池、不锈钢滤网各1个、资金7500万元,磨浆、制浆系统三联磨浆机、上渣机、磨浆机架、生浆池、浆渣混合池、生浆泵、湿豆提升、电控箱各1台、资金元,煮浆、点浆系统敞开式煮浆罐3只、点浆桶10只、阀门管件1套、架子1套、资金元,豆腐成型机1台、资金元,豆干压机1台、资金6000元,豆皮机、素鸡机(6米轨道主机、压榨成型机、自动扒皮机、自动素鸡设备各1台)、资金元;洋大曼乡3村申请资金元,三层九盘烤箱3台、资金元,面包机1台、资金元,和面机2台、资金6000元,面包烤盘(粘)150张、资金3900元,面包烤盘(不粘)150张、资金8250元,蛋糕模具烤盘 9 100张、资金元,450包装机1台、资金元,面包双门醒发柜2个、资金7000元,工作台10个、资金元,20号蛋糕打发机1个、资金1950元,30号蛋糕打发机1个、资金2750元。

  项目管理: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项目村、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一是项目乡村、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二是项目乡镇、村,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充分征求贫困户的意见,同意参与实施项目并自愿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贫困户即可成为股权量化对象,由实施乡镇、村张榜公布并登记确认。三是项目乡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负责指导项目村制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方案、入股分红协议,建立相关台账,确保贫困户受益。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优先考虑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问题,每年提取年收益的比例为全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7%计提(原则上贫困户分红比例为收益资金总额的80%,村级分红比例为收益资金总额20%),提取时间从扶贫资金投入 10 到所购设备到货验收之日计算。收益分红以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2月20日。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项目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相关行业部门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供货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7%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 合格后拨付剩余3%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阿拉甫乡、洋大曼乡、英尔力克乡。项目责任人:黄忠强、杨唐文、曾国云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9月-2018年11月

(四)合作社配套设施设备

  拟建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 万元(以政府采购价为准),每年提取年收益的比例为全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7%计提(原则上贫困户分红比例为收益资金总额的80%,村级分红比例为收益资金总额20%)。其中:亚曼牙乡农机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万元。温塔什4村申请万元,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资金万元,3行茎穗兼收 玉米收获机1台、资金万元,704拖拉机1台、资金万元,427翻转犁1台、资金万元,米联合整地机1台、资金万元,GA-600蔬菜花卉自动化穴盘播种机育苗盘播种机1台、资金万元;尤喀克盖米桑6村申请万元,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资金万元,1504拖拉机1台、资金21万元,404拖拉机1台、资金万元,牵引式喷雾机1台、资金万元,激光平地机1台、资金5万元。阿拉甫乡伊来克博依3村农机合作社1个,申请资金万元,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资金万元,704拖拉机2台、资金万元,427翻转犁3台、资金万元,米联合整地机2 12 台、资金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资金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资金万元,中耕施肥机5台、资金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资金万元。塔孜洪乡托万库拉格拉3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万元,其中: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万元,拖拉机2台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万元,427翻转犁2台万元,米联合整地机1台万元,1膜4行棉花精量铺膜播种机2台万元,牵引式打药机1台万元,米秸秆还田机2台万元,354拖拉机(带拖车)万元,手扶微耕机2台万元,中耕施肥机一台,资金万元。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农机局、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行业单位、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技术监督指导:农机局负责项目技术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提供项目技术参数,会同扶贫办、项目乡村做好合作社设备使用技术指导工作。

  项目执行:一是农机合作社配套设备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执行,县扶贫办根据政府采购程序,对以上项目配套设 13 备从2018年中央新增农机配套设备中标总价中追加10%项目资金进行实施;除塔孜洪乡354拖拉机(带拖车)不在追加范围内,该设备由项目乡镇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二是并充分征求贫困户的意见,同意参与实施项目并自愿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贫困户即可成为股权量化对象,由实施乡镇、村张榜公布并登记确认。三是县扶贫办、项目乡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负责指导实施合作社制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方案、建立相关台账,确保贫困户受益。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合作社不管以村还是个人名义成立,优先考虑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问题,每年提取年收益的比例为全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7%计提(原则上贫困户分红比例为收益资金总额的80%,村级分红比例为收益资金总额20%),提取时间从扶贫资金投入到所购设备到货验收之日计算。收益分红以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2月20日。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项目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农机局、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供货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7%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农机局、财政局、塔孜洪乡、亚曼牙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刘海军、蔡万明、查东来、朱红彬、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9月-2018年11月

(五)庭院经济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用于解决2014-2018年已完成庭院经济建设户贫困户,庭院用水成本高不方便问题,平均每台水泵带动3户(涉及贫困户2户),共计采购水泵 套,每套补助780元(水泵700元/台、管子80元),申请资金万元,其中2018年扶贫发展结余资金万元,涉农整合资金万元。

  项目管理:县水利局负责项目管理。水利局负责完成勘测设计、组织招投标、项目实施、组织验收,协调项目乡村及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水利局根据合同、项目工程进度、项目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确定庭院经济节水灌溉项目受益户,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并使用正常。

  项目验收: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县水利局、财政局、扶贫办、项目乡镇、项目乡镇、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按照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交由项目乡镇、村负责管理。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周猛、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9月-2018年11月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相关行业单位根据单个项目执行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扶持对象、组织实施方式、建设标准、项目责任人、建设时限、验收标准及效益评价各项指标。

  二是全面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计划已通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红头文件下发,项目乡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建设地点和扶持对象名单及项目补助标准,在乡、村两级平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是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安排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工作。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补助到户。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项目物资、资金发放台账,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用于贫困户。防止和杜 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归档工作。各项目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中、验收后的各阶段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资料、扶贫项目农户申请表、扶持对象花名册、扶贫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对比图片、项目资金报账台账(项目物资发放表、资金拨付到户签字确认表)、项目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相关材料。

  六是明确职责分工,担当责任落实。农林局、商经委、水利局等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实施各阶段技术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县扶贫办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检查验收、政府招标采购、报账资料审查,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县财政局是扶贫资金管理和报账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核拨、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实施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是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完善项目档案、报账资料,建立项目资金辅助账,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中国科协科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材料]2

  屯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屯扶发〔2018〕5号

  屯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屯昌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驻屯昌各单位:

  现将《屯昌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

  屯昌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文件,上级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共5093万元,包括中央发展资金2583万元,中央少数民族资金3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75万元,省级财政少数民族资金200万元。配套安排县级资金1200万元,2018年共筹集资金6293万元。

  为做好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依据《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324号)和《屯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屯府办〔2016〕145号)的有关规定,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投向十个方面:往年扶贫资金项目需支付余款、教育补助,危房改造补助,整村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康产业扶贫,扶贫特色产业,专项培训,农垦贫困人口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一、往年扶贫资金项目需支付余款

(一)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万元,用于冲抵2017年县教育局各学龄段贫困在校生教育补助预拨款。

(二)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万元,用于冲抵2017年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预拨款。

(三)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万元,用于冲抵2017年全县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商业健康保险的预购款。

(四)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万元,用于冲抵2017年动态调整后新增354名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预付款。

(五)从中央资金中安排万元,从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万元,共万元,用于2017年18个贫困村28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尾款,其中:南坤镇4个贫困村29个项目共需项目尾款万元;新兴镇3个贫困村102个项目共需项目尾款万元;南吕镇3个贫困村20个项目共需项目尾款万元;乌坡镇3个贫困村96个项目共需项目尾款万元;西昌镇2个贫困村28个项目共需项目尾款万元;坡心镇3个贫困村9个项目共需项目尾款万元(详见附件2)。

  二、教育补助金

  全县5890名个学龄段贫困在校生的教育补助金需投入1340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从省级资金中优先安排春季学期的教育补助金700万元。

  三、危房改造补助金

  2018年计划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有79户,需投入资金

— 3 — 237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从省级资金中安排13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安排100万元。

  四、整村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结合《屯昌县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2018年—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库,经过县扶贫办和各镇筛选,优先安排深度贫困村西昌镇更丰村,和12个贫困村开展提升工程,共计建设46个项目,项目总概算万元(项目建安费万元,前期经费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从中央资金中安排万元,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万元,从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3。

  五、健康产业扶贫项目

  根据《屯昌县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计划(1)为全县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分别需投入万元和万元;(2)为3034名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老人意外险,需投入万元;共需万元。根据工作安排,结合资金支出进度,先拨付第一批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

  六、扶贫特色产业项目

  指导各镇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计划带动1540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需投入资金462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从省级资金中安排462万元用于支持各镇发展扶贫特色产业。

  七、专项培训项目

  根据《屯昌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2018年从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万元,用于加强350名中高职贫困在校生帮扶力度,落实“雨露计划”。

  八、农垦贫困人口帮扶项目

  对接落实全县116户农垦城镇户籍贫困户重点产业、基本医疗、安全住房等措施,需投入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万元,县级资金配套万元。其中(详见附件4):

(一)帮助55户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需资金231万元;

(二)落实医疗帮扶政策,为327名贫困人口代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费用,为404名贫困人口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为17名60周岁贫困人口购买老人意外险,共需资金万元。

  九、基础设施项目

  加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设6个项目,需投入197万元,根据工作安排,从中央少数民族资金中安排35万元,从省级少数民族资金中安排162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

  十、特色产业项目

  从省级少数民族资金中安排38万元用于扶持发展“黄牛养殖”和“豪猪养殖”两项特色产业项目。

  综上十大项,共计安排资金6293万元。

  附件:1.屯昌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计划表

  2.屯昌县往年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安排表

  3.屯昌县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安排表

— 6 — 4.屯昌县2018年农垦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项目资金安排表

  屯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印发

中国科协科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材料]3

  武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武扶〔2018〕6号

  武邑县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的重要政策。

  2、研究全县扶贫脱贫重大事项、重要举措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3、研究全县扶贫脱贫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4、指导财政部门制定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

  5、组织调查研究,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和督查巡查。

  6、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宣传动员工作。

  7、督促检查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制订扶贫工作方案,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考核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其它事项。

  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2、研究提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建议。

  3、指导协调、督导检查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

  4、组织全县扶贫开发专项检查。

  5、负责组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6、拟定全县扶贫工作方案,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7、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8、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业务工作联系。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扶贫开发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办公室 负责全县党委系统扶贫脱贫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县委交办的扶贫脱贫工作事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扶贫脱贫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县政府交办的扶贫脱贫工作事项。

(三)县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武部队、预备役开展扶贫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四)县委组织部

  1、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牵头开展各乡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2、负责牵头开展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

  3、加强扶贫部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选优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指导各乡镇区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精准选好配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

  5、把扶贫开发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培训计划,把后备干部、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作为培训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系统的扶贫开发教育培训。

  6、安排县直单位组织人员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并负责督导检查帮扶责任人的帮扶工作。

  7、做好县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管理、考核工作。

  8、组织县扶贫办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

  9、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组织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五)县委宣传部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媒体深入挖掘总结全县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人物、集体和典型。

  2、强化扶贫公益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召开扶贫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展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4、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相关负面舆情,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昂扬向上的舆论环境。

  5、对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政策,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解读。

(六)县扶贫办

  1、组织起草扶贫开发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工作,开展县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承担统计和监测全县贫困状 况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协作机制。

  3、负责贫困人口信息资料与行业部门共享联动工作。

  4、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计划的安排、指导和汇总上报工作。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负责社会扶贫组织协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

  6、负责行业扶贫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行业部门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扶贫脱贫工作。

  7、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扶贫脱贫政策。

  8、参与拟订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落实金融扶贫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信贷扶贫项目的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

  9、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调研、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扶贫政策,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0、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乡镇扶贫成效考核工作。

  11、负责省、市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筛选及上报,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筛选、认定和上报。

  12、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调研和宣传工作。

  13、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扶贫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14、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县扶贫领导小组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七)县委农工委

  1、牵头做好全县产业扶贫工作,做到产业全覆盖。

  2、指导全县在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定和项目资金的投放方面向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倾斜。

  3、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对应承担的指标任务。

(八)县农林局

  1、负责牵头组织特色农业种养产业扶贫,制订专项产业扶贫工作计划,指导各乡镇区特色种养扶贫项目。

  2、积极引导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3、负责做好贫困村绿化提升工作,为贫困户优先提供护林员等生态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贫困户收入。

  4、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农业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九)县财政局

  1、负责建立健全县级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扶贫开发机制,县本级每年拿出1%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并逐年递增。

  2、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切实用于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金融扶贫项目等内容。

  3、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4、牵头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指导各乡镇对涉及贫困村的财政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6、牵头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7、加强对扶贫部门经费支持力度,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需要。

  8、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财政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县发改局

  1、负责落实河北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2、负责开展以工代赈项目,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改善农田生产条件。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积极向上级申请光伏并网指标,支持建设光伏电站。

(十一)县教育局

  1、负责与教育扶贫有关的扶贫开发工作。

  2、负责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扩大高中和职业教育规模。支持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

  3、督导各乡镇区落实县制定的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各项补贴发放到位,全面落实贫困家庭高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贷款政策。

  4、负责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使贫困家庭劳动力提高素质,掌握一门专业技能,通过技能劳动脱贫致富。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基层倾斜。

  6、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7、组织县内优质教育资源与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提高教学水平。

  8、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教育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二)县民政局

  1、负责落实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保持始终高于扶贫标准。

  2、负责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

  3、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完全没有劳动能力、不能依靠自身努力脱贫的人口实施低保兜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4、负责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5、在安排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时,同等条件下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

  6、落实临时救助制度。

  7、牵头组织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8、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民政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三)县卫计委

  1、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

  2、负责实施贫困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医疗业务能力。

  3、加强贫困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达到上级规定的脱贫标准。

  4、负责监督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贫困群众住院就医便捷化。

  6、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7、负责门诊统筹在贫困地区全覆盖工作。

  8、落实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问题。

  9、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卫计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四)县人社局

  1、建立县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2、开展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3、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做好贫困农民工维权、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和“三支一扶”工作。

  4、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确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100%。

  5、协调落实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相关政策,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水平、医疗救助水平,实行“一站式”报销服务。

  6、落实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策,大病保险等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

  7、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人社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五)县电商办

  1、负责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程,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系统在农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

  2、对贫困村开设服务站给予补助,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同等享受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3、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个体工商户、农村致富带头人、“两后生”等开设网店,培育新型县场主体。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十六)县交通局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交通路网设施建设,制定交通设施建设规划,严格落实省优惠政策,构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

  2、指导各乡镇区打造以县乡道路为纽带的便捷公交网,完善 城乡客运网络,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实现所有贫困村通客车。

  3、指导各乡镇区改造提升“村村通”工程,实施街巷道路硬化专项行动。

  4、在安排交通项目资金上向贫困村倾斜。

  5、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交通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十七)县水务局

  1、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贫困村自来水改造,确保贫困群众吃上干净水。

  2、负责实施引蓄外来水工程,缓解农业灌溉用水紧张状况。

  3、负责推进农村基本农田水利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村现有水利设施的配套、老化失修的维护和改造项目。

  4、负责推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等工程向贫困村倾斜。

  5、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水务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十八)县国土局

  1、负责提高贫困村耕地质量和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增加建设用地规模。

  2、负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工作,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

  3、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具备开发条件、未纳入规划的宜耕未利用土地资源纳入整治范围,开展开发空间。

  4、负责按照增减挂钩政策,落实结余指标在县域外挂钩使用 政策,推动补充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

  5、落实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十九)县环保局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贫困村生态保护工作,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建设,推进贫困村清洁能源使用工作。

(二十)县住建局

  1、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将农房抗震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帮助指导贫困村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

  2、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住建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二十一)县文广新局

  1、负责贫困村基本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实施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指导贫困村建立“农家书屋”,设立文化宣传栏,优先支持贫困村实现电视信号“村村通”。

  2、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文广新局承担的指标任务。(二十二)县直工委

  负责抓好党建促扶贫工作。在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中,增加本部门的扶贫工作及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县直机关扶贫工作纳入县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鼓励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宣传报道扶贫典型经验做法和“第一书记”先进事迹,营造扶贫攻坚浓 厚氛围。

(二十三)县编委办

  负责加强对扶贫系统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确保扶贫队伍适应扶贫攻坚需要。

(二十四)县工信局

  1、负责推进家庭手工业扶贫,按照企业带动、农户参与、政策扶持、电商营销的思路,培育家庭手工业专业村,增加贫困群众非农收入。

  2、制定优惠政策,优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就业。

  3、指导支持扶贫融资担保公司建设,开展扶贫担保业务。(二十五)县残联

  负责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

(二十六)县科技局

  负责科技扶贫。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特派员,传授实用技术,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二十七)县统计局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贫困监测调查,严格贫困监测调查数据 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提供全县贫困地区贫困状况和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数据,为扶贫脱贫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组织开展农村贫困统计分析,准确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数据,为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3、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统计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二十八)县总工会

  负责在开展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家庭、扶贫一线干部职工人选。

(二十九)团县委

  负责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扶贫助贫行动,优先安排贫困青年开展就业创业行动。

(三十)县妇联

  负责组织动员妇女参与扶贫开发。妇女扶贫培训项目、小额信贷项目等重点投向贫困村以及农村贫困妇女和儿童。

(三十一)县工商联

  负责广泛组织和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做好“百企帮百村”等社会扶贫工作。

(三十二)县供电公司

  1、负责推进贫困村电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2、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受理、并网验收及调试、发电计量装置安装等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时结算上网电量电费并及 时兑现。

  3、指导各乡镇做好贫困村主街道照明设施安装亮化工程。

  4、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电力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三十三)县供销社

  指导各基层社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三十四)县金融办

  1、负责牵头开展“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工作,拟订金融扶贫工作政策和计划。

  2、督促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指导基层机构,联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双基联动”农村信用共建工程和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做好对农户的入户调查、信用评级、融资对接、贷款催收等工作。

  3、指导各保险公司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4、指导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开展上市融资工作。

  5、指导各乡镇区成立金融服务部,村设金融服务站,负责组织政银企对接,协调和落实各项金融扶贫任务。

  6、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养老保险保障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群,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7、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金融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三十五)县人行

  1、负责综合运用窗口指导、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统筹实施信贷支持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2、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规模,向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3、负责推动建立金融、扶贫、财政、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协调。

  4、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金融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三十六)驻武银行业金融机构

  1、农行、农发行、邮储行、农联社(农商行)负责实施金融扶贫政策,加大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2、农行、邮储行负责向贫困乡村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农联社(农商行)增加信贷投放,对贫困户的信贷投放比例不低于60%。

  武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9日

  武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