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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罚肛门痛苦惩罚计划

2023-06-21 11:50:39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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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罚肛门痛苦惩罚计划

  【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dangdou”整理的自罚肛门痛苦惩罚计划(共4篇),供大家参阅。

自罚肛门痛苦惩罚计划

惩罚 篇1

  惩罚

  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是每当想起它,我的胸口就忍不住隐隐作痛,我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永远都无法逃脱自己良心的谴责。

  他,名叫李可,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样子长得既聪明又可爱。只要教过他的老师,没有不喜欢他的。作为他的班主任,我更是对他宠爱有加。所以,毫不吝啬的将班长一职委任给他。他呢?也常常令我满意骄傲。可是有一天,他却做了一件令我非常失望的事。这件事当时让我很伤心,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痛。

  那天,我经过一番仔细引导后,很快就进入新课教学中。正当我为自己逐步走向成功暗暗庆幸时,却听到有人在悄悄说话,这可犯了我的大忌。我寻声望去,发现这人竟是一班之长的李可,他正和邻排的卫生委员李娇小声争吵着,我很生气,但为了照顾他们班委的面子,我只用眼睛看了看他们,希望他们能打住。我接着讲课,可刚转过身,他俩又小声吵了起来。我再一次忍了下来,停了近两分钟的课,用眼睛看着他们。他们终于停止了争吵。我又接着讲课,可没讲两分钟,他俩又吵了起来,并且还用手碰打着。我终于忍无可忍,停下课来将他俩提了出去,告诉他俩要吵就在门外吵个够。然后转身回到课堂,将新课继续讲完。等下课时,时间已经快过去三十分钟了。那时,正是严冬,门外刮着刺骨的寒风,我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连忙把他俩叫了进来,调查事情的原委。才知原来是感冒了好几天的李可将檫鼻涕的纸扔到了李娇凳子下。我严厉地批评了李可,同时也教育了李娇一番。告诉他们必须遵守课堂纪律。

  我自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高高兴兴地放了星期。可是,令我没有想到的事却发生了。

  星期一我满怀信心地走进学校,迎面碰到了校长,他告诉我李可死了,是因为感冒,医生对他错用了清开灵的针水,导致针水过敏抢救无效死亡的。顿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校长还在说什么,可我一句也听不到了。我踉踉跄跄地走进办公室,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无法原谅自己,如果那天不是我将他们赶出教室,也许,李可的病情就不会加重,他就不需要打针,就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我是一个不称职的老师,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跟前消失了。老天啊,你如果要惩罚,你就惩罚我吧。那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才刚刚扬起风帆的生命,一个初升的太阳啊。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交换。可是,任我怎样表白,怎样痛哭,一切的一切都已无法挽回。剩下的只有我内心的谴责和永远的痛。

  虽然,第二天,我参加了李可的遗体告别仪式,可是我永远都无法原谅我自己,我发誓永远都不再把学生赶出教室。无论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绝不。我惩罚了李可,却永远地惩罚了我自己。

惩罚 篇2

  1、喝咸味的饮料~

  2、扮演4个猪八戒经典动作.3、敲门 然后说:“大家好,我是一只大猩猩”跳超过半分钟的大猩猩强壮之舞蹈(如拍胸脯)

  4、叫在场女生给你 签个名 故做陶醉状

  5、用瓶子敲自己的头,并敲出旋律~~

  6、对XX妹妹深情的说,xxx妹妹你真的好美,好魅,其实有一堆字一直埋藏在我心中,我忍不住的想告诉你,其实 你真的好讨厌,好讨厌咯….7、对着大妈女生唱《世上只有妈妈好》

  8、在地板上坐蛙跳,并发出呱呱声音。

  9、挑在场的任意一个异性朋友(或指定),牵起她/他的手,神情对望30秒。

  10、对着墙壁说,我很傻 我非常傻,我超级大傻蛋。

  11、模仿瘸子、瞎子、跛子走路的方式。卡通跳。

  分为男式和女式,相同的都是跳起时大腿和膝盖要并拢,小腿要分开,就像漫画中的姿势。不同在于:男式的向上跳起时左右脚前后分开,双手自然前后摆,同时嘴里 要发出“呦吼”的声音;女式的向上跳起时左右小腿要向两旁分开,双手食指和中指在胸前做“V"的姿势,同时嘴里要发出”耶”的声音。13 屁股写字。

  顾名思义,就是用屁股写字。双手放在腰上,然后扭动臀部,就像用手在空中比划一样把字写出来,一边扭,一边要把写的笔画说出来

  14、替罪羊。这个可真是中头彩。你再次进行抽签,那是有每个人名字的签,抽到谁,那么你报复的机会就到了。在房间内你可以让他做一件事情。比如:背你饶一圈等。这叫整死你。

  15、打死我也不说。聚会中其实大家都很想互相了解,可是又因为一些原因而无法深入。所以,给你一个机会,抽到此,那么在座每个人都可以问他一个问题。尽量问吧,必须说实话啊。这可是个好机会啊。16 我爱你

  输的人,面对大树或墙壁、大声地喊三声:“我爱你!” 17我是淑女

  赢的人将3-5本书放至输的人的头顶,并请他(她)学模特走台步旋转一圈后走回来。如果书掉了,就得重来。

  18、神射手

  在输的人身上挂数个气球,让赢的人离他3米远,用牙签射向气球,至气球全部破掉为止。

  19、哭笑不得

  输的人先大笑5秒之后,忽然又大哭5秒钟,反复2-3次。

惩罚 篇3

  惩罚

  项目部负责人每日巡视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将按奖惩细则进行处罚,对各工种每日累计发生三起违章违纪给予班组长150元处罚。

1、进入施工场地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20元。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每人次罚款10元。

3、酒后上班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4、从高空乱丢东西每人次罚款20元。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元。

6、在施工现场内打闹嘻戏者每人次罚款20元。

  7、对不按安全员要求组织班前安全活动的每次罚款50元。

  8、由安全员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班组长拒不签字的每次罚款200~500元,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的罚款50元。

  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松散材料应设分隔仓。

2、材料领用采用定额耗料制,周转材料须分类、分规格码堆,模板材的分解、配制需经施工员批准。

3、正确、合理使用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低值易耗品等),对于无视材料合理使用者,处以10-50元罚款,浪费严重者照价赔偿,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场。

4、进入工地材料、工具、设备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外用,否则视偷盗行为处理。

5、所有设备及机电工具,必须定机定人操作、保养,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者罚款10-50元,造成机械、机具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操作权。7、每月评比一次,对于珍惜材料、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工具者予以10-50元奖励。

  以上条款由现场材料、机电负责人监督落实。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处罚制度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60元,并责令整改。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20元,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每处罚款50元,无扫地杆的每处罚款50元,无排水措施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款50元,拉结不坚固的每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加固。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罚款2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罚款5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脚手板不满铺的每处罚款80元,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80元,每有一处探头板罚款20元,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的罚款80元,施工层不设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的罚款50元,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罚款100元,无量化的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罚款20元,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罚款10元,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m的每有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

  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米的罚款10元,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罚款20元(顶层除外),并责令整改。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每处罚款50元,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钢管未除锈刷化用于搭设的每根罚款20元,脚手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罚款50元,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的罚款100元,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罚款80元,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悬挑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罚款50元,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次罚款50元,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罚款30元,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悬挑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的罚款100元,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罚款100元,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桁架)的罚款100元,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罚款100元,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罚款100元,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的罚款80元,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附着支撑主框架未与每一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罚款100元,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罚款100元,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罚款100元,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罚款100元,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罚款100元,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罚款100元,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无防坠装置的罚款100元,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罚款100元,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罚款100元,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罚款80元,并责令整改。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处罚制度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100元,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罚款80元,并责令整改。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罚款60元,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100元,并责令整改。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罚款60元,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罚款40元,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罚款100元,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罚款50元,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支拆模板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罚款80元,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每次罚款50元,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每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罚款50元,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罚款60元,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罚款40元,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罚款70元,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三宝”、“四口”防护安全处罚制度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2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八次罚款20元,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人次罚5元,不佩戴胸牌罚10元,牌帽号不符的每人次罚30元,屡教不改者,不予进工地。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1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500元,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500元,并责令整改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每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条罚20元,并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后进场。

  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罚6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3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60元,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网的罚60元,并责令补齐。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罚7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6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通道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棚,罚50元,每一处防护不严,罚20元,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罚30元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罚50元,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防护栏杆、警示杆必须要用黑黄油漆分。

  施工用电安全处罚制度

  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2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7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80元,未采用TN-S系统的罚100元,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罚70元,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每处罚100元,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处罚50元,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罚20元,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处罚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处罚60元,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过多等不便操作的每处罚50元,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50元,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罚50元,电箱下引处线混乱每一处罚20元,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罚2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罚50元,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罚20元,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罚100元,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罚100元,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使用绝缘布包扎的罚50元,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罚100元,并责令整改。

  5、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罚100元,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罚50元,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罚80元,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罚100元,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罚100元,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罚80元,并责令整改。

  6、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30元,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罚100元,并责令更换。

  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罚30元,并责令更换。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罚40元,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罚40元,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罚30元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无出厂合格证的或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每项罚80元,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90元,并责令整改。吊篮无停靠装置的罚款90元,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罚款50元,无超高限位装置的罚款90元,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罚款90元,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的罚款3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整改。

  架高20m以下时缆风绳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罚款90元,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罚款90元,钢丝绳直径小于或角度不符合45°~60°罚款40元,地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连墙杆连接不牢的罚款50元,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罚款90元,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罚款80元,钢丝绳锈蚀、缺油的罚款30元,绳卡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元,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罚款20元,钢丝绳拖地的罚款2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或防护不严的每处罚款30元,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罚款30元,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罚款20元,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款40元,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并责令停用整改。

  吊篮无安全门的每处罚款80元,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款40元,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罚款40元,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每人次罚款80元,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罚款80元。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罚款90元,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罚款50元,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罚款30元,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40元,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罚款80元,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罚款20元。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的罚款20元,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的罚款20元,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罚款20元,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的罚款30元,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罚款2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整改。

  无联络信号的罚款70元,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罚款30元,并责令完善。卷扬机无操作棚的罚款70元,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罚款70元,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罚款100元,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罚款80元,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40元,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罚款100元,有防护门不使用的罚款60元,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60元,并责令整改。

  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罚款100元,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罚款100元,未加配重载人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元,拆除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罚款1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罚款100元,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责令完善。

  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罚款80元,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80元,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无联络信号的罚款100元,信号不准确的罚款60元,并责令完善。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罚款100元,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施工电梯笼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每个罚款100元,并责令配备。

  塔吊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无力矩限制器的罚款100元,力矩限制器不灵敏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的每项罚款50元,限位器不灵敏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吊钩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罚款50元,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墙装置的罚款100元,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罚款50元,并停止使用整改。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100元,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的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指挥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元。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30元,轨道无接地、接零的罚款40元,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罚款100元,措施不可靠的罚款50元,并停用整改。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的罚款100元,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罚款50元,并整改完善。塔吊操作室内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并责令配备。

  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处罚制度

  无护手安全装置的罚款5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款50元,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款50元,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罚款30元,并责令整改。

  圆盘锯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罚50元,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缺一项的罚50元,未做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罚100元,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罚50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罚50元,并责令整改。

  钢筋机械安装后,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罚5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措施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

  电焊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罚50元,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的罚50元,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罚50元,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罚30元,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罚50元,电焊机无防雨罩的罚40元,并责令整改。

  搅拌机安装后,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30元,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罚30元,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罚40元,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罚3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罚40元,作业平台不平稳的罚30元,并责令整改。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罚50元,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罚50元,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罚20元,并责令整改。

  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罚50元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罚款100元,未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的罚款100元,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罚款80元,安全措施不全面的罚款30元,安全措施无针对性的罚款7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的罚款80元,并责令完善。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30元,并责令完善。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

  无安全教育制度的罚款10元,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的罚款70元,交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20元,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的罚款50元,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罚款50元,并责令完善。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罚款100元,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罚款20元,并责令完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罚款40元,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的罚款20元。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罚款40元,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的罚款100元,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的罚款50元,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罚款50元。

  文明施工安全处罚制度

  道路不畅通的罚款50元,排水不畅通的罚款40元,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罚款30元,工地有积水的罚款20元,工地内随意吸烟乱丢烟头的罚款20元。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每次罚款100元,堆放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20元,堆放不整齐的罚款30元,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罚款30元,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罚款3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40元,并责令整改。

  在建工程兼做宿舍的每人次罚款80元,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罚款60元,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罚款50元,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罚款30元,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罚款20元,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罚款30元。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罚款40元,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罚款40元,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发生失盗事件的值班保卫每人罚款40元。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罚款20元,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罚款30元,无安全标语的罚款50元,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的罚款50元。

  施工场内卫生责任区划分明晰,专人清扫卫生,浴室、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罚款4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80元,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80元,无卫生责任制的罚款50元,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饮用水未烧开或烧阴阳水)的每次罚款1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食堂负责,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每次罚款40元。夏季无防暑降温药的罚款50元,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罚款80元,并责令配备。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罚款50元。

  酒后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食堂提供酒源的食堂罚款200元),并责令停工休息整改。

  现场作业人员赤脚、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喇叭裤的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退出工地。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禁止从高处向下(或向上)抛投任何物资材料,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模板支撑及安全装置等,违者每次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造成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负。

  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每人罚款2000元(打群架的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并开除出工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施工期间工作人员严禁下河游泳,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由此发生的溺水事故工地概不负责),屡教不改者,清除出工地。

  做好工地内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要彻查清问,加强巡回巡查力度,工地不准无关人员自由出入,违者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工人换洗衣物必须晒在晾衣间处,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屡教不改者没收衣物,摩托车必须进相应停放处,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整改。

  20、工棚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处没收电炉、热得快、桶等相关用具。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违者不得入内。第二条:凡公司职工(包括外援工、分包单位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一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系带的,给予20元罚款。

  第三条:项目施工不准酒后作业,发现一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其项目班组承担连带责任,处于100元的罚款。酒后高空作业处于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在施工现场发现穿高跟鞋或拖鞋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五条:施工现场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作业区,发现一例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六条:现场施工不得赤膊上岗,发现一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七条:施工现场发现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一人次处于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八条: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现一人次,处于200元的罚款。在架子上嘻闹的处于200元的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元。

  第九条: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一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禁高空掷物,违者罚款200元(无论有无损失)。造成成品损坏、砸伤人员等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第十二条:材料堆放场地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者罚款情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擅自使用明火焚烧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于1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高处悬空危险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施工现场未配备安全带的处项目部200元,不按要求配带的发现一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不听招呼而强行坐吊篮、井架、塔架上下者罚款50元,同时对机操工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无故翻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的,发现一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第十七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违者罚款100元。

  第十八条:在建工程不按要求布设平立网的一层处责任班组200元的罚款,平网内杂物未及时清理的一层处于50元的罚款,安全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层处材料员1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处于100元的罚款,另处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乙炔气、氧气等危险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的处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章作业者处1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指挥者罚款500元,造成损失者视其损失大小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急时上报或举报违章作业或强令职工违章作业情况属实的,对于举报者奖励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塔式起重机装拆、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时不按其规范、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防护设施不到位,每处处责任班组50元罚款。第二十五条:损坏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造成安全事故隐患者处150-5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现场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非专业电工进行电工作业的。处责任班组100元的罚款,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施工配电箱箱质不符合要求的一个处材料员100元的罚款,箱无锁无防雨措施、箱中设施不全、配电不规范的的处责任班组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施工配电箱内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接电源的每处处责任班组50元的罚款,箱内每少一组件处5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施工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失灵的,发现一次处责任班组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楼层施工无移动配电箱或移动配电箱材质、线路等不符合要求,处责任班组1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施工照明用电未设置专用回路的,处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现场无施工用电档案或用档案不齐全,限期改正,并处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不进行日常保养,无保养记录、运行记录,处责任人100元罚款,限期改正。第三十四条:机械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或维修无记录、档案的,处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机电设备无接地或接零的一处处责任班组50元的罚款,接地或接零不符合要求的(如采用螺纹钢接地)每处处于2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私自乱动消防器材者罚款500元.第三十七条:各施工班组使用材料堆放有序,保持现场清洁,违者处材料员及责任班组各2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二项线防护不齐全、焊把线双线不到位者罚款100元。

  第三十九条:现场材料堆放超高、混乱者处材料员或当事人200元罚款。

  第四十条:现场施工无技术交底,未执行分级交底的程序的或交底不及时、交底无针对性、签字手续不完善的处资料员2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全的处资料员200元罚款,无安全资料的处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施工班组无活动记录,无班前安全活动处班组2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盗窃项目部财物或将财物送人情者,除追回财物外,对当事人处所盗财物折款双倍的罚款。第四十四条:门卫,保卫人员责任不强,造成财产损失的,视失物多少处于50-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对当场抓获盗窃财物者或提供线索者,奖抓获者200元,奖提供线索者人民币50元。

  第四十六条:施工注意成品保护,对恶意造成施工成品、半成品损坏的处当事人两倍损坏价值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所罚之款50元以下者,处现金罚款,50元以上从劳务费或月薪中扣除,其劳务不够低扣者,须以现金补偿。

  第四十八条:违章第三次者,永不得进入现场。第四十九条:对于犯有违章行为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及项目授权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开具罚款单交财务人员实施处罚和赔偿金追索,其他任何人只行使管理呈报权和举报权。

  第五十条:违章处罚程序:处罚金额由项目经理对违章事实进行确认,并按本条例明确处罚金额,签署《违章处罚通知单》交付有关部门予以实施。对于拒不执行的,报公司安全负责人,由财务部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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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惩罚 篇4

  惩罚

  惩罚表示惩戒、责罚;处罚。或者施加鞭鞑或体罚使之服贴、受辱或以苦行赎罪。出处源于《魏书·西域传·于阗》:“其刑法,杀人者死,馀罪各随轻重惩罚。” 杨朔 《渔笛》:“坏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好人也踏上幸福的道路。” 艾芜 《漫谈三十年代的“左联”

(一)》:“这是用经济上的惩罚,来补充政治上的虐待。”

  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惩罚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这会给他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并反省自己的行为。但如何惩罚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是一个大问题。是劈头盖脸地大骂一顿,还是含沙射影地羞臊一番,抑或是简单粗暴地体罚?优秀教师不仅知道如何在学生取得进步时给予恰当的表扬与鼓励,而且体现在表扬学生方式的高明上。当屡犯错误的学生对我们惯用的处罚手段抱定任你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的态度,尝试换一种别出心裁的惩罚方法或许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老师对学生的传统惩罚各式各样,其中分为剥夺型惩罚,偿还型惩罚,吃苦型惩罚,冷淡式惩罚,间接性惩罚,升级型惩罚。

  剥夺型惩罚的特点是用暂时剥夺学生某些权利以示警告。(1)取消发言权:譬如,学生上课乱说话或者发言过多,侵占了他人的发言机会,教师就会暂时禁止他发言。(2)不准进教室,学生无故迟到,老师就会罚他在门外站着。(3)请出教室,学生上课自己不听讲或影响他人就会被请出教室。(4)回家取东西,学生作业没有带,老师会命令他回家取来,(5)放学不让回家。学生犯错,老师还会让他们放学的时候延迟回家时间,以此警示家长和学生以引起重视。(6)停课。学生犯错或与同学老师发生冲突,老师就会遣送他们回家,惩罚他们几天不能来学校上课(7)调换座位。(8)没收物品。(9)取消参加某些活动的权利。(10)干部停职撤职。

  偿还型惩罚的特点是要求犯错误的学生对所犯的错误给予回应和补偿。(1)要求道歉(2)要求赔偿(3)罚抄作业(4)强制补课(5)令写检查(6)令当众检讨

  吃苦型惩罚,这种惩罚的特点是让学生身体吃苦,属于体罚的一种。(1)罚站(2)罚体力劳动(3)罚跑步

  冷淡型惩罚的特点就是“我不理你”,经验告诉我们,老师对待一些顽固不化的学生一般会采取这种方法,事实上这是放弃了对他们的管理,对于不同的学生所表现出来的效果也不一样,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学生会产生自卑或反抗心理,所以我们赢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升级型惩罚,他的特点是超出老师的管辖范围,上升到学校级别。

  还有很多人神共愤的惩罚,譬如

  1、讽刺贬损。

  2、打骂。

  3、侮辱性惩罚。

  4、公布隐私。

  5、孤立犯错者。

  6、不平等惩罚。

  7、无关联惩罚。

  8、学生和家长连坐。

  诸如此类的惩罚方法,相信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一套“看家本领”。当然,我并不否认老师适当的惩罚罚学生有什么不可以。毕竟都是为了自己的学生的未来着想(也不乏有的老师是为自己的名誉着想)。但应该适可而止,先考虑下有的方法是不是真的有利于学生的成长与教育,不要适得其反。就如上面所举例子--学生之间互相打耳光。根本就是一个缺乏素质的老师所能用的手段,这样只会使学生更加害怕学习。

  这些传统的惩罚手段有其短暂的效果,但从长远看,弊端太多。当然,现在的家长对孩子很是溺爱,老师一动,就找到了学校。这样让老师又如何教育。上次有一次报道,三个十几岁的女孩因为作业没有完成就结伴跳楼的事件。社会上给予最多的批评应该是对老师的,可是换个角度想想,是不是家长对孩子的指引不够、关心不够呢!我们也都是从小学生一直走到毕业的。作业也没有少做,不也一样的活到现在,就因为作业多就想到自杀,真的引人深思。适当的惩罚是有必要的,关键是要看老师的用意和惩罚是否利大于弊。如果一个老师,他很爱护学生,只是学生会淘气,会犯错误,那么他会惩罚学生,但所谓的惩罚并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伤害,因为他惩罚也是对了孩子好。但有的老师,在孩子淘气、犯错误的时候,他感到很生气,他惩罚孩子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气,或者是让孩子记住他的严厉,这样的惩罚是不应该的,因为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伤害,而且老师的威信应该是关心爱护学生、由学生自然而然的尊敬爱戴产生的,而不是用自己的严厉来塑造老师的形象,那样只会让学生害怕老师,从而产生厌学心理,有损老师的威信。所以惩罚也要看什么样的惩罚,这里面是否含有爱的含义。

  惩罚的必要性还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没有惩罚的教育将越来越背叛教育的尊严。

  这几年,有许多专家学者把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师生之间出现的矛盾全部归咎于学校和教师,似乎谁都可以对老师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甚至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得不好的老师”。人们希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给学生,这原本没有错。但是,在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现状下,我们的教学政策一味地倒向学生、偏袒学生,很多家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为子女护短,甚至恶语伤人、无理取闹,势必使得社会和家长越来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师的工作,使得学生在老师面前变得越来越背叛了教育的尊严。

(二)惩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

  作为老师,我坚决反对那种盲目的为了出气而进行的惩罚甚至体罚,但我也清楚的看到意识到: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因为惩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该反思,批评、管教、惩罚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在一遍遍呼唤尊重学生权利、给学生尊严时,是否考虑过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尊严和威信还要不要?

  教育是爱的事业,可爱心既能创造未来,也能葬送未来。可以说,爱是教师进行教育行为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爱是一种道德,一种理念上的思想,它同制度相比,前者是软的,后者是硬的。对于一种美好的道德——爱,只能指向每一个人的内部,不具有强制性。爱可以超越制度,但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平凡人,是俗人,是法治社会中的人,受制度的制约远远超过一念之间的仁义道德。因此,我们应该把力气和智慧放在设计合理的制度上,而不是事倍功半地进行爱的说教——把希望寄托在每个人的良心发现上。

(三)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化,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见惩罚是一种合理的教育方法,惩罚教育不包括体罚。惩罚教育是根源于制度的遵章办事,是合情合理的“法治”。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现已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惩罚教育的本质是法治教育。

  惩罚与体罚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教育所必需的处罚来自于学校的规章制度,来自法律法规,其根本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简单地制止某种错误的行为,更是帮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并形成正确品行,以此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准。只要学校或老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处理的合理合法,不致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都应是合理的。而体罚则往往发生于教师自己的情绪化,他很可能是一种主观的、超越法律限度的不当行为。惩罚是教育,而体罚则是伤害。可见惩罚教育和体罚(包括变相体罚)的严格区别,所有的依法处罚都不会有体罚。在教育中,体罚这种违背教育法规的行为是必须反对的。

  惩罚教育虽然有很多好处,但若一不小心,往往会闯进体罚的禁区。那么如何做好惩罚教育?掌握好一个度字,即科学地使用处罚。

(一)实施惩罚教育的基本原则

  1、惩罚要适时。

  2、要控制惩罚的程度,避免粗暴的批评。

  3、要把握惩罚的尺度,避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4、要掌握惩罚的主动权。

  一、惩罚的教育意义(摘自《惩罚的教育意义及其实现》)

  关于惩罚的教育意义,笔者认为至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说明。

  1.教育史和教育思想史的证明

  许多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都对惩罚的教育意义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肯定。

  在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尤其是禅宗的教育思想中,“当头棒喝”对人的惊醒教育作用曾经得到过特别的强调。在西方,夸美纽斯曾经在他的《大教学论》中专章论述过纪律问题。他一方面不希望“学校充满呼号与鞭挞的声音”;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因为做了的事情不能变成没有做),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犯。”杜威是以主张尊重儿童而著称的现代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但他仍然认为,“儿童是一个人,他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儿童必须接受有关领导能力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也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马卡连柯不仅将惩罚与学生的尊严感联系起来论述这一命题,而且在实践中也成功地实现了惩罚与尊重的统一。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教育学院的鲍里奇博士()在他的《有效教学方法》一书中强调“惩罚不能确保理想反应”,但同时也指出,我们可以“用惩罚来减少某一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或倾向性”;“为了让丹尼呆在座位上,有两种选择——或惩罚他做额外作业,或奖励他从事某项兴趣盎然的活动”。鲍里奇还在该书中列举了20种针对轻微、中等和严重的违规行为的反应(主要是惩罚)方式。

  因此,从教育史及教育思想史的角度看,惩罚做为一种教育手段或教育方法是可能具有正面意义的。有鉴于此,不灾简单、绝对地将惩罚与教育上的不民主、对学生的摧残等划等号。

  2.文化与法制的解释

  对教育中惩罚现象的解释有一定的文化性。在传统文化,尤其是在中国等东方文化中,教师常常被认为“只是执行父母的权力而已”,在执行惩罚的时候只需注意“纪律应当免去人身的因素,如同愤怒或憎恶,而应怀抱如此坦白、诚恳的目标去执行,使学生也知道是为了对他们有好处”。在这种文化形态中,往往不太在意教师对学生实施惩罚的负面作用,相反,合理的惩罚往往会被解释为教师对学生的善意、爱和尊重。这就把惩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低到了极低的程度。如果我们心平气和地审视整个人类的历史和我们自己的文化特点,注意极端个人主义价值取向的局限性,不以现代、西方价值观为惟一评判标准的话,对惩罚的教育性的认可可能会容易得多。

  有关法律法规均对体罚等教育行为做出了禁止的规定。比如,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89)第28条第2款规定,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当符合儿童的尊严。第38条则指出,应当确保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受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第8条第4、5款也分别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第37条则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当“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没有对(体罚等)不当处罚以外的教育性惩罚做出禁止的规定。由此不难看出,“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等与“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等并不构成完全等同的关系。相反,惩戒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上往往被认为是教师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业权力之一。而“简单借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而在理论上断然否决教师惩戒权力的存在,只能是自欺欺人,根本解决不了现存教育惩戒随意使用的问题”。

  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使用正确的方法,恰当处理师生关系,避免一些不良后果。如果教师越过法律这条线,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应有的处罚,这对教师自己也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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