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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2023-06-19 12:22:03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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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导语】云岩区棚户区改造计划,你了解多少?以下是会员“congtantang”整理的云岩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共6篇),供大家品鉴。

云岩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长沙棚户区改造计划模版 篇1

  市住房保障局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10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提出要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昨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坚主持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办公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部署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共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安居梦”,各区棚改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下一个时期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标是: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市主要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零星棚屋和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市住房保障局将着重抓好四项工作,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

  市住房保障局将在10月底前完成长沙市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按集中成片棚户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零星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来进行统计规划,分、分类别确定改造任务。

  为确保超额完成任务,保持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一等行列,市住房保障局将重点做好四类棚户区项目,以实现三年内基本完成城市主要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针对城区二环以内370万平方米有待改造的存量棚户区,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制;做好城中村摸底工作,2014年启动鸭子铺、苏圫垸、朝正垸、火炬村等区域的改造提质;加快地铁口、城市主干道两厢的棚户区改造步伐;黄兴北路两厢、南湖路两厢棚改项目改造再提速,南门口、大古道巷、华狮棚改等棚改项目尽快完成改造;稳步开展老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特别是改制企业非经营性土地上的老旧住宅区房屋密度大、基础配套差、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大、治安问题频发的区域。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市住房保障局也正加紧制定《长沙市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着力解决融资难、用地难、拆迁难、安置难等瓶颈问题。

  下一阶段,市住房保障局还将以多种方式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其中包括创新零星棚屋改造机制,对零星棚户实行“整合改造”试点;创新城中村和老旧社区改造机制,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创新改制企业棚改机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等。

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篇2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汇编五篇

【篇一】

  20XX年,我市需完成20XX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686套。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80套,占任务686套的%;具体建成情况如下:

  上级下达我市20XX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686套,具体为: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0套)、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36套)。目前,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0套),其中XX市林业局棚改项目(改造24套、建设80套)作为子项目纳入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EPC(项目总承包),完成危旧房拆除工作,支护桩施工已完成85%,正在进行工程桩施工,项目有序推进;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落实的70套和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36套,我局拟将市区原农科所铁路边与天南二级路间的地块70亩(公顷)作为项目用地,其中原农科所铁路边与天南二级路间的地块70亩已于20XX年7月4日召开的市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目前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以及办理各项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1月5日

【篇二】

  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我区今年4月初以来认真谋划、精心安排,顺利开展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

  市人民政府于今年4月3日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后,我区对棚户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区委书记黄永才同志组织有关领导召开谋划分析会议,确定我区棚改的区域、改造计划等;区长杨世爵同志召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布置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到XX市XX区、XX区等考察学习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经验等。

(二)仔细调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各阶段工作要求,我区于今年4月25日前完成完成了龙景片区城中村和鹅城片区棚户区的摸底调查工作。经统计,龙景片区共有那毕屯、逻索屯等涉及8个社区44个城中村共6486栋房屋;鹅城片区9个社区72条街(巷)共有居民自建楼房4386栋、行政企事业单位166个1183栋套住房、行政企事业单位187个1072栋非住宅楼。

(三)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1.积极上报项目。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自治区住建厅于20XX年6月28日下发批文,同意我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8个项目,其中由市人民政府实施4个项目,由我区具体实施的项目有4个,即逻索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那毕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XX片区棚户区城中村项目、那马片区城中村项目,总改造户数2130户,改造面积平方米,建设套数2189套,建设面积平方米。

  2.积极筹措资金。我区20XX年计划实施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万元。资金来源包括:申请银行贷款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额的%;业主多渠道自筹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额的%。20XX年6月29日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资金筹措由我区向百色农发行申请融资贷款,现百色农发行己受权万元(其中,项目一期的逻索片区、那毕片区8亿元,项目二期的那马片区亿元)。

  3.及时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由我区具体实施的4个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红线初定,已于20XX年8月3日报百色市住建委审定。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选址、初步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屋征迁方案等工作。

  4.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XX年12月29日上午随着那毕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开工仪式的举行,我区具体实施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3个,具体是XX区XX片区城中村252套、开XX区逻索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69套、XX区那毕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1401套,开工户数共为1722户,占总改造户数2130户的%。

  XX区房改办

  20XX年12月29日

【篇三】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XX项目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任务,实施改造项目12个,征收房屋面积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1亿元,当年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8690套。目前提前实施南关二期、黄桥村二期、濉溪饭店一期3个货币化项目已完成开工1699套任务。新增9个项目,8个实物安置项目已完成安置房选址,正在申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及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二)限房价,竞地价”项目

  20XX年以来,我县共实施“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项目14个。其中:20XX实施5个,程楼、苏庄已开工建设;北关二期、新仓新村已挂牌成交,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近期开工;十南项目正在实施挂牌出让。20XX实施8个,老濉河东、北环居委会、南三桥、八里村武庄已开工建设;百善镇李庄一期已挂牌成交,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近期开工;烈南、南关二期、大街居委会、民主新村、八里村花园正在进行房屋拆迁,近期实施挂牌出让。

(三)融资贷款工作

  年新增9个项目,总投资43亿元,计划融资亿元。按照项目规模分成三个融资包,分别向国开行申报亿、农发行申报亿元贷款,目前已完成可研初稿编制,正在组织有关部门核对。

  、20XX年项目融资贷款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授信48亿元,已实现提款13亿元,支付2亿元。20XX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授信亿元。已实现提款4亿元,支付2亿元。

  、20XX年项目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测算。20XX、20XX共实施棚改项目27个,项目信息搜集工作已完成,初步测算项目可释放土地约2600亩,用于开发利用和完善城市功能。具体项目资金测算近期将统计上报。

(四)公租房分配工作

  20XX年实施公租房分配3批,分配住房648套,完成任务率%。目前全县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

  3973套,已实现分配3944套,分配率%,超省级考核标准9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一)个别“钉子户”影响部分项目征收扫尾工作。

(二)环保大气治理影响在建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慢,贷款资金支付使用效率低。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积极做好征收扫尾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查找问题根源,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加大调度频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推进项目征收扫尾工作。加快涉诉案件处理,及时落实一批强制执行裁决,助力项目征收扫尾工作,尽快实现净地交付,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加强督查考核力度。

  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要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招标投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三)继续加大融资力度,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申报贷款授信,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四)强化棚改政策宣传,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政府推动、群众支持的浓厚宣传氛围。

(五)积极配合做好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加强调度督查,及时组织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篇四】

  政府下达了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顺利完成任务,我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两改”工作,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协调力量。截至12月,全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883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2364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具体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XX小区一期建设5000套、高新区新市民公寓2039套、高新区奔驰大道棚户区改造小区1200套、XX区XX小区504套、XX上东郡9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湖北惠普印染厂400套、襄阳市第四针织厂300套、襄州纺织协会100

  套、原3607厂558套、原市第二化工厂140套、牛首粮油公司200套、102公司136套、襄棉棚户区改造2期530套。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完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全面分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笔,起草推进“两改”工作意见稿,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发【20XX】12号)文件。为督促城区“两改”项目的推进进度,于20XX年7月10日拟定了《襄阳市城区20XX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襄办文【20XX】72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两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人口、土地、房屋等如何认定登记问题以及项目规划审批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为此多次随市领导实地察看四个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两改”项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屋征收规定时限内率先签订征收协议,予以奖励的政策。经反复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集体意志,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下发执行,确保了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积极为各城区(高新区)、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积极主动的为各城区(高新区)和项目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如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进入到房屋征收程序,由于在执行“拆一还一”房屋征收政策时,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房屋征收工作无法推进。当月仅该项目集体上访到市政府的就有3次之多,项目推进陷入停滞。为缓解矛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就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不突破现有政策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新襄棉片区改造项目推进时,为解决该项目的土地竞拍资格问题,我们与区政府、税务等部门反复协商,彻底解决了这个遗留了近5年的问题,确保新襄棉片区于年内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平稳推进,我局先后到XX区、XX区、高新区,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让各个城区(高新区)的项目具体人员了解、掌握“两改”

  政策,让项目房屋被征收群众知道政策,懂得政策,为城区(高新区)解决房屋征收这个大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积极协调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两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两改”项目建设是我市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打造“两个中心”、建设

“四个襄阳”的重要步骤,更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实施康居工程、改善居住环境、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两改”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反复征求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四个城区(高新区)意见,起草了《“两改”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规范“两改”项目的行政审批。建立“两改”审批绿色通道,对“两改”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事项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该细则已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将颁布实施。

  20XX年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的20XX年,将是我市更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的一年,我们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开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完成20XX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建设人人安居的保障性事业而努力。

【篇五】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爱民生工程、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几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与20XX目标任务

  1、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400户【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XX)5号】。

  2、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700户【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XX)4号】。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20XX工作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目标任务,截止20XX年11月26日城市棚户区改造已经完成2344户,征迁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南门、青井片区完成了1744户,其他片区完成了600户;

  南门、青井片区共有棚户区改造2089户,现已经完成1744户,还有345户未签订棚改协议)已经超额完成了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实际完成率为167%。在20XX年9月份,迎接省住建厅、市房管局检查,已认定完成20XX棚改工作任务。

  2、融资工作情况:20XX我区共获取银行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亿元(其中:①20XX年2月份省国开行下达了,在20XX以20XX的棚改项目申请的融资贷款1亿元;②20XX年4月份,由区城投公司以20XX的棚改项目向建设银行东乡支行申请了亿元的贷款,并于4月23人发放了贷款资金亿元;③20XX年由区城投公司申请到了农发行融资贷款6亿元。

(二)20XX工作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①区委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已将20XX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纳入到20XX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并下文(《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XX]50号文件)将XX、青井、中医院、一小等片区纳入20XX年棚改范围。②20XX700户目标任务已经完成项目立项与可研批复工作。③对拟实施的片区,已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2、融资工作情况:①根据省财政对20XX棚改项目债券发行的授信和要求,我区由财政局牵头,已经上报了亿元的债券发行资料,目前资金未下达,在等待省财政厅审批过程中。②3月份就20XX年棚改目标任务融资贷款已经与区农发行进行了沟通,初步已达成意向,正在进行前期申报准备工作。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篇3

  2019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是33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有力举措,全力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服务,确保民生工程高效推进。

  我县2019年蓉城镇东门酒厂、塔桥新村等地块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1046套,改造拆迁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征收工作:截至10月底,已完成新四中地块、塔桥新村地块、东门酒厂地块等地块共计1046户的签约任务。

  2、安置房建设方面:安置房建设面积约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亿元。9月底,安置房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安置房正在主体施工,预计2020年底全部完工。

  3、资金保障方面:截止12月底,向上级争取棚改中央补助资金203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棚改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第一批补助资金540万元(争取碧桃路的项目补助资金)。

  2020年工作安排:2019年9月份就提前谋划2020年棚改任务,10月拟定计划(2020年蓉城镇老城区棚户区计划改造230户)上报市住建局,并已上报申请棚改专项债券万元。通过谋划在先、提高认识、形成合力三大举措,会同相关单位,坚持信息摸在先、工作做在先、预案定在先。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棚户区改造政策 篇4

《关于加快我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京

  政办发[2011]1号)

  发布时间:2011-12-02浏览次数:3093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我委认真总结“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试点经验,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以人为本、全面改造。棚户区改造应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出发点,完善区域、市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化水平。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要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改造目标任务,优先安排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改造工作。

  二、认定标准及程序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市政基础设施不全、居住环境恶劣、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采取土地一级开发等市场运作方式无法实现资金平衡且难以改造的区域。

  市国资委和各区(县)政府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占地面积、涉及居民、初步改造方案、投资计划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进

  行审查。项目通过审查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复后正式纳入我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三、计划安排

(一)继续做好“三区三片”试点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门头沟采空棚户区、丰台南苑棚户区、通州老城棚户区“三区三片”,从 2009年起,利用三年时间落实安置房350万平方米,安置居民5万余户,基本完成试点棚户区改造。其中,2010年计划搬迁居民万户,落实安置房万平方米;2011年计划搬迁居民2万户,落实安置房80余万平方米(详见附表1)。

(二)进一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拟将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大兴矿区,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和丰台长辛店五个项目,纳入我市棚改新增范围。其中,除占地133万平方米的丰台长辛店属于城市棚户区外,剩余占地分别为38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万平方米的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大兴矿区和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均为国有工矿棚户区。

  五个新增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万户。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建设、收购安置房源约万平方米,安置万户居民,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详见附表2)。

  四、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1.市、区财政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对于城市棚户区的贷款资本金应给予一定支持,2010年在市财政部门对试点棚户区支持亿元、市发展改革部门安排亿元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的基础上,区(县)政府应当尽快安排相应资金,落实贷款资本金;对于国有工矿棚户区的贷款资本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

  2.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在资金规模上给予保障,并研究贷款担保机制。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加快落实贷款。

  3.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要在落实贷款资本金的基础上,采取与当地政府、相关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推进本企业棚户区改造,加快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

  4.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在政府组织下参与改造工作。

(二)加大税费政策支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国土部门应当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本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根据安置房产权性质采取相应的供地方式。

(四)加快行政审批手续。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加快审批速度。

(五)完善安置补偿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补偿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房源可通过新建或收购方式筹集;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市场评估方式进行。被拆迁人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由各区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对相关棚户区改造责任主体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考核。

  1.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相应工作。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全面负责城市和国有

  工矿棚户区改造具体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区政府负责本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计划办理、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减免工作,做好棚户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支持,以及审核棚户区改造资金综合平衡方案;三是市财政局负责确定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机制;四是市规划委负责指导责任主体做好改造片区和安置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五是市国土局负责办理改造项目和居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土地相关手续;六是市审计、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区相应部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廉政风险防范等工作;七是市地税、文物、市政、环保、地勘及市政专业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2.责任主体切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责任主体是区政府及国有企业,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区政府,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国有企业。责任主体应当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负责居民群众宣传动员,改造计划、实施方案和安置政策制定,改造资金筹措,拆迁安置统筹,社会稳定维护等工作。

  3.区政府、国有企业可通过授权委托、招标等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开发企业作为改造工作实施主体。各实施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编制规划计划。棚户区改造规划应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相结合。各区政府和国有企业要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做好宣传动员。相关区政府和国有企业应当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依法组织拆迁。责任主体应当在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并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实施过程的公开、公

  平、公正。

(五)加强工程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要求,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六)强化监督检查。市、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加强监管,全程审计,坚决杜绝挪用、占用改造资金现象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棚户区改造解说词 篇5

  棚户区改造专题片解说词

  2010年,是枣庄市市中区棚户区居民难忘的一年,因为盛世搬迁的民生画卷从这里开篇。老城做新的脱胎换骨旧城区改造恢弘乐章在这里奏响。

  告别曾经不堪回首的岁月,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是棚户区居民几代人的梦想,是百姓们多年的夙愿,是完善我区城市功能、提升我区城市形象客观要求、是聚力民生建设、增进百姓福祉的历史选择。

  出题目:民生福祉--市中区棚户区改造纪实

  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宽,矛盾集中,既是一个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2009年9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会议要求,从2010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集中连片和零星棚户区的改造任务,从根本上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枣庄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头号民生工程,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三年投入534亿元,打一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建设翻身仗,把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打造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全省三年计划改造1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枣庄市占545万平方米,占全省棚改任务的一半多。

  市中区作为一个老矿区,是全市城市转型的核心区和示范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棚户区改造欠帐多,任务繁重。全区共有棚户区364万平方米(不包括枣矿棚户区),占全市棚户区面积的67%,涉及群众万户、万人,其中,2010年全区计划实施2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拆迁户、266万平方米。可以说,山东棚改看枣庄,枣庄棚改看市中。

  2010年1月29日下午,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市中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拉开了全区棚户区改造的序幕。全区上下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转型和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精心谋划、积极推进。在棚改工作中,我区坚持政府主导运作,依法依规,严格政策时限、严格补偿标准、严格组织纪律,自上而下成立领导小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设立一个指挥部、一个工作专班,由一名区级领导亲自挂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让发展成果惠及老百姓。并统一拆迁政策、统一拆迁补偿标准,统一拆迁优惠政策,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贯穿始终,让拆迁居民吃了定心丸。

  我区创新棚改模式,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方接触开发企业,吸引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我区投资兴业。我区多次组织人员赴浙江杭州、温州等地开展棚改项目专题招商,同时,我区借助新成立的东城棚户区改造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这一平台,以棚改项目为载体,积极与建行、农行、中行对接,先后融集棚改专项资金 亿元。

  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区棚改办、各街道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2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累计完成拆迁7135户、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56%、112 %。其中,已完成或基本完成邵庄、道南里、青檀小区、红星三区、国棉一厂一期、大官庄富翔庄园、十里泉、香港街、牛村等11个片区的拆迁补偿。

  去年以来,虽然全区上下齐心合力,攻坚克难,在协调推进、规划编制、手续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拆迁改造的工作进度上,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区(市)相比,相差很多,欠时间进度很大。

  2010年,全市已实施拆迁 46 个项目,完成拆迁面积 万平方米,户数 户,分别占全年计划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89 %和 153 %,分别高出我区33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

  滕州市:7个项目已完成拆迁 7个,共完成拆迁5878户、138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89%、281%,分别高出我区33个百分点和169个百分点。

  台儿庄区: 6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 5个,共完成拆迁4138户、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117 %、214 %,分别高出我区61个百分点和112个百分点。

  薛城区: 4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 4个,共完成拆迁5747户、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112 %、119%,分别高出我区,56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山亭区: 6个项目正在实施6个,共完成拆迁3549 户、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103 %、105 %,拆迁户数高出我区47个百分点。

  峄城区:7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7 个,共完成拆迁4690 户、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107%、113%,拆迁户数高出我区51个百分点。

  2010年,我区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单位有6个街道和1个乡镇,虽然各街道和有关乡镇承担的棚改任务不同,最多的是光明路街道10个,最少的是矿区街道、文化路街道仅1个,但从工作的力度和推进的速度上来看,各单位进展极不平衡,存在很大差距。

  矿区街道1个棚改项目,正在实施拆迁;

  龙山路街道3个棚改项目,有2个项目实施拆迁、正在建设,1个项目未动迁;

  中心街街道2个棚改项目,1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1个项目未动迁;

  各塔埠街道5个棚改项目,2个项目实施了拆迁建设,3个项目未动迁;

  光明路街道10个棚改项目,5个项目和片区实施了拆迁建设,5个项目未动迁;

  永安乡3个棚改项目,文化路街道1个棚改项目,均未动迁。

  对我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极为关心,多次莅临我区视察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示。2010年6月2日,市政协邓滕生主席视察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市中区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当作天大的事来抓,进一步坚定决心和信心,想方设法向前推进”。6月8日,市纪委王邵军书记到我区专题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要整合力量,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市委刘玉祥书记和市政府陈伟市长也明确指示:“市中区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在最短时间内要取得一个新突破”。

  棚改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万人瞩目,民心所向。春节临近,喜气盈门,光明路街道陈庄村村民何庆发在自家大门上贴出了这样一幅春联:上联是:拆前最后一佳节,下联是:迁后前景更美好,横批是:公平合理。这幅春联道出了棚户区居民纯朴的心声,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殷切期盼。

  面对各级领导的殷切希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加快棚户区改造的使命重大,责无旁贷。2011年,全区又确定了1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重、压力大,需要各级各部门自我加压,落实责任,奋起直追,为全面完成三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春伊始,这里(道南路、青檀小区)早已看不到昔日棚户区的破败景象,土建工程正在热火朝天地全面铺开,一派繁忙景象。(此后出各棚户区效果图,并配文字,如:青檀小区棚户区改造效果图),那即将拔地而起的一栋栋民生民利工程,必将成为市中区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市中人将于全市人民一道共同担负起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历史重任,抢抓机遇,团结协作,携手奋进,共铸市中区明天新的辉煌!

棚户区改造过程 篇6

  棚户区改造政策

  各地要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分、分类别改造任务,并落实到市县。这是记者从23日举行的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各地要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尽快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实目标责任制和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等。

  2008年至2012年,全社会共投入资金1.92亿元,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在过去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

  住建部日前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住建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三是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昨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起5年内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至2012年五年内,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100万套(户)开工量的40%;基本建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50万套。

  规划

  今年“棚改”304万户

《意见》提出,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今年要改造304万户。

  其中,城市棚户区800万户,今年改造232万户;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90万户,今年改造17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30万户,今年改造18万户;国有垦区危房80万户,今年改造37万户。

  资金

  可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资金历来是棚户区改造的主要难题。对此,《意见》制定了国家财政支持、银行信贷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允许发行专项债券、税收减免等“一揽子”方案。

  国家财政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

  此外,各地区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引导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允许发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监管

“棚改”禁建福利性住房

  此前,一些地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曾发生暴力拆迁、毁坏历史保护建筑、借机建福利性住房等违法事件。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导致一些回迁住房成为豆腐渣工程。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监察部、住建部等部门将建立督察制度,定期全面督促检查地方棚户区改造。督促检查中一旦发现,地方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限期整改。

  根据《意见》,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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