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9篇(关于阅读的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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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报告
“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在大学尘土飞扬的图书馆里,找到一本古旧泛黄的书,是余华的《活着》,很早就听过这本书的大名,却一向没有机会细读,不料,却是这么一本很薄的书,作者余华以近乎冰冷的语调给我们叙述了一个在我看来并不正常的故事:
主人公福贵曾是一个风光一时的小地主,整天无所事事,吃喝嫖赌,不务正业,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财产,从此,家道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福贵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从此,他与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着与以前大相庭径的农民生活。
本来这样也没什么,正如家珍说的:“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母亲也安慰他:“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可是祸不单行,福贵上街去给累倒的母亲抓药,却意外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爬在死人堆里,两年后才得以辗转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已经离世,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着他,辛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本以为一家人历经磨难,最终能够安安稳稳过日子,可好景不长,儿子上小学,因抽血救县长老婆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也应劳累过度倒下,可怜的大女儿是个哑巴,却命好嫁了个好人,但生孩子是却难产而死,不久女婿也因意外事故死亡,而唯一相依为命的孙子苦根却因多吃豆子噎死……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名叫福贵的牛……
借用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的一段话:“《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我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是有时侯想想悲痛,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在很多人看来,福贵是最有理由死去的人物,就连作者自我也说:“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这个人就是福贵”。的确,福贵拥有比别人多更多死去的理由,但他仍然活着,他经历了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无以名状的痛苦,经历了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可他仍然活着,和一头和他一样衰老的老牛相互陪伴,在垂暮之年坚强而又乐观地活着,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不需要理由,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当他在以自我独特的方式叙述这一段往事时,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仅有对故人的怀念,对生命的感叹。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福贵的一生充满坎坷,命运对他太不公平,不仅仅让他从阔少爷变成农民,还相继让至亲至爱离去,让他一个人孤独终老,甚至连个操办的人都没有。可是,或许在福贵自我看来,他也得到了很多很多,有对他疼爱有加的父母,娶了个善良贤惠的妻子,有一对懂事乖巧的儿女,还有个憨厚孝顺的女婿和聪明听话的孙子……我想,当他回忆往事时,更多的想到的不是不幸,而是这些幸福的瞬间,紧紧围绕他的温暖,他不会后悔曾今来到过这个世上……这就是命运,命运无论带给你的是悲或喜,你都要理解,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坚忍就是活着的力量!
作者在自序中提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
“欢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这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福贵也是如此,无论生活给予他什么,他都欣然理解,不抱怨,不反抗,这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另一种豁达与坚强。
在这部小说中,令我感动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无论是家珍的愿望:“我只求每年都能为你纳一双鞋底”,家珍临死之前对福贵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齐过。”还是福贵抱着凤霞说:“就算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亦或是有庆死后,福贵瞒着家珍每晚去墓地陪着有庆……书中还有太多太多让人深深打动我的亲情、友情与感情,让我眼泪每每不期而至。
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带给我的感触实在太多太多,从中我读到了生命的韧性、力量、感情、友谊……让我明白了,生命只是静静地“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我们不要对生命有太多的奢望和追寻,生活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仅有一种存在,不要沉迷于舔尝痛苦,让我们像福贵一样“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在世”吧。
很久以前就明白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午时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主角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可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所以《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我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终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午时,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样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最终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明白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仅有5天,还差点所以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我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我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我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那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接下来说他和许玉兰,当时他追许玉兰的情节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只因为给女孩子买了8角的零食,便要人家嫁给他,更出其不意的是,许玉兰居然就答应了。读到他们刚结婚时候我以为他们之间是没有感情的。许三观抓住了玉兰的把柄:与何小勇以往偷尝禁果,并且三观和玉兰的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于是许三观便整日不做家务,躺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晒太阳,将家务全丢给许玉兰。之后许玉兰明白了三观与林芬芳的事情,在使出看家本领—坐在门槛上喊出一番风格与佟湘玉极为相像的怨言之后,也一如当年的许三观,整日不做家务,而是嗑瓜子串门,颇有轻喜剧的味道。可是读到最终,我却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许玉兰以往将自我交给两个男人,所以被冠以“妓女”的称号,整日当“陪斗”,胸前挂着牌子一站就是一天,许三观本想避风头,让三个孩子去给妈妈送饭,没想到他们都嫌丢人,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偷偷摸摸的去送饭,这时有个情节让我大为感动,许玉兰一看满锅的白米饭,只好勉强咽下,可是将米翻起来,却发现底下是满满的肉,原先三观害怕有人来检查,便将肉埋在米饭底下。这是三观对玉兰的爱。三观老了之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就去卖血,没想到年轻的血头说他的学老了,只能去当给
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齐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可是这次,与以往不一样,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经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能够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我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之后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能够证明,三观听说给自我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我的亲生儿子不认,自我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我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能够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明白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本事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能够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我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我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名人传》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一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单核全人类的伟大情怀。
这本书分别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位人物。他们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却都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傅雷先生先生说:“在阴霾遮弊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蒂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我们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吸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
在这三个人物中,贝多芬是最令我感动了,他1770年12月16日出生于科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女仆。童年和少年的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他被整天的绑在洋琴面前,或和一架提琴一齐关在家里。他创作了举世闻名的《英雄交响曲》。《特来莎奏明曲》。《命运交响曲》,歌剧《费德里奥》。可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的耳朵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是并没有放弃创作音乐。任何时候他都绝不向命运屈服,任何事情不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身体健康带来的痛苦,都不能使他停止前进,放弃自我钟爱的事业。
一个不幸的人,贫苦,残废,孤独,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欢乐给予世界!他用他的困难铸成欢乐,正如他那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是能够总结他一生,能够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的:“用痛苦换来的欢乐”“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句古训被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基罗的“愈爱哭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所很好的印证。
我们应学习这些伟人在应对悲惨的命运时,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当我们遭受挫折时,应当想到他们——战胜痛苦的榜样。坚定自我的信仰,好好的活着!
贝多芬:长相丑陋。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却总是遭受失败,所以要承受打击。他同时又以顽强的毅力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创作出易系列辉煌的作品。他不会向命运屈服,不会放弃自我的事业。他给世界创造欢乐!
米开朗基罗:他对待自我的艺术工作追求尽善尽美;对待感情纯洁;对待困难他不会绝望;对待危险他不会逃避。他只明白夜以继日的工作,别的什么都不想。他是一个杯具人物。
托尔斯泰: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永远不会放弃自我所热爱的艺术。他有时又因自我的贵族出身而骄傲自大。不会相信别人。他的容貌丑陋使他感到自卑和绝望。他愿意为了自我的祖国而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他是一个英雄!
一本《名人传》,我看完之后,为列夫·托尔斯泰的命运而惋惜,也为米开朗琪罗的天赋而惊叹,更为贝多芬双耳失聪的天才而敬佩。他们之所成为流芳百世、为后人奉为楷模的名人,其共同点,正如一生横跨两个世纪的德国著名作家歌德所说的那样:“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实现它”,也就是说,他们都有为之奋斗终生的梦想,并经历无数磨难才得以实现。
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列夫·托尔斯泰,从读书时起,就选定了写作作为自我的目标,无论是在故乡的土地上耕作,还是在高加索军队上服役,他都没有离开写作。在他去世前两年的1899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复活》,是他长期思想、艺术探索的总结,也是对俄国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著作,成为世界文学不朽名著之一。贝多芬从小就立志做一名音乐家,12岁的时候已能自如地演奏。1789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从而奠定了其人文主义思想的基础。他不怕困难,自我努力用音乐来号召人们为自由和幸福而斗争。在生命的最终的10年,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健康情景恶化、生活陷入贫困、精神受到折磨的情景下,仍然以巨大的毅力,创作完成了流芳百世的《第九交响曲》,以不朽的音乐总结了他一生完美的愿望。他以往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这些名人的一生,让我们明白:人生,总得有必须的目标。也许,一辈子都得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奔波;也许,实现目标的道路不会很平坦。即使想是平凡的生活,也会让你摔跤,可能会疼,甚至可能会受伤;但,这就是挫折,是人生最宝贵的收获。他们的一生,又让我们懂得:挫折,只是五彩斑斓生活的一部分色彩。看到自我辛勤付出却不可能有所回报,平添几分遗憾,或许会悲痛;但,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几经挫折的人,将与成功相伴一生。
试想一下,如果人生没有目标,那这个人注定一世活得十分平淡,像一潭死水一样没有波澜,没有生气。到头来碌碌无为,虚度人生。或者是胸怀轰轰烈烈的梦想,但又不愿意脚踏实地辛勤付出,不思耕耘只想收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缩不前,或者一门心思寻找捷径。到头来无所作为,“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生活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色彩,“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去实现它”应成为我们年轻一代的座右铭。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在实现自我人生目标的旅途中,总有坎坷,总会摔跤,但我们不怕,就像那勇敢的海燕,在狂风暴雨来临的大海上,高傲地、自由自在地飞翔。
让我们迎接人生的挑战吧!
寒假期间,学校给我们推荐了两本书,一本是《杜拉拉升职记》,一本是《第五项修炼》,由于个人比较喜欢记叙类的东西,一看书名,就明白第一本讲的是一个故事,所以我就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所以下头我先来说说我看完《杜拉拉升职记》的感受吧:
《杜拉拉升职记》讲述的是:二十出头的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她初进公司,先是忠心耿耿地傻干,之后发现干了很多活儿,可上司就是不待见,她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她在在复杂的多重关系中摸索,并不断的进行自我调整,最终掌握了职场生存规律,她凭着自我聪慧的头脑,和对工作的韧劲,最终她成功了!套用下书中的话:“Youdeserveit!”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虽然我们刚上大一,但在短短的三年后我们也将应对这样的问题,杜拉拉的经历让我们更早的了解到了职场中厂面临的问题,也教会了我们不少的解决与生存之道,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有两点:一是“改变”,二是“思考”。对于以后我们刚刚踏出校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我所想象的情景是不一样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所以,当你发现自我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我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能够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简便、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属于自我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我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
下头是《第五项修炼》,一听名字就明白它应当是一本很专业的书,所以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完全不知所云,我只好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了第二遍,强迫自我以读小说的态度来读,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感觉有点懂了,所以我就简单的说说自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吧:
作者的观点是要我们去发展学习型的团队合作,五项修炼包括: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梦想、团体学习、系统思考。
1、自我超越。自我超越的修炼就是不断理清并不断加深个人的真正愿望,集中精力,培养耐心,并客观的观察现实。
我认为能够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是一个自身素质及本事都极强的人,他们能有效利用客观条件实现自我内心深处的愿望,并不断的提高完善自我。
2、改善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根深蒂固于心中,影响我们如何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如何采取行动的许多假设、成见,或甚至图象、印象。
我认为改善心智模式这点在团队合作中十分重要,心智模式,通俗来讲,就是自我的内心想法,在团队合作中,不要什么都是“我以为,我认为”,以自我为中心,应当常与伙伴共同自我的意见,使整个团队想法一致,这样整个团队才有凝聚力。
3、建立共同梦想。如果团队拥有共同的梦想,那么,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会为了这个共同的梦想而努力。
这点和上一点有相通之处,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目标,劲往一处使。
4、团队学习。以往有过这样一个试验:在一个团队中,大家都认真参与,每个人智商都在一百二十以上,而团体的智商却仅有六十,这是为什么呢?团队学习的修练即在处理这种困境。团队学习的修练从“深度探讨”开始,深度探讨是一个团队的所有成员,在思考了所有问题之后,毫无保留的说出心中的思考而进入真正共同思考的本事。换言之,即在群体中让想法自由交流,以发现远比个人思考更深入的见解。同时,在深入讨论当中,每个人都能获得超过自我思想数倍的思想。思想是能够传递的,不一样方向的思想能够使人们变得更加聪明。这就是试验的真正含义。
5、全局思考。群体与人类其它活动都是一种系统,也都受到细微且息息相关的行动所牵连,彼此相互影响并要经年累月才完全展现出来。
我们不是单纯的个人,我们生活在团体中,团队中,做什么事时,我们要以全局利益为重,必要时应牺牲个人利益。
这本书需要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不断地理解并加以运用,建立学习型组织,使我们所在的团队更加强大。
这两本书使我的寒假充实而有意义,《杜拉拉升职记》教会了我勤奋与思考,《第五项修炼》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中的法则。
读了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后,对"学习型组织"有了一个初步的理解:
一、创立学习型组织必须是自主的,是自愿的。
这一点十分重要.仅有我们自我切实有这种迫切的需求,才会有效果.如果是上级的指令,是上级的要求,这是一种被动的,应对式的工作观;同时必须不是赶时髦,不是追风,否则只会是形式主义.所以主动与迫切,这两点事关创立的成败.仅有发自内心的,是出于对事业的爱,才会有成效.创立学习型组织,就是在为事业打造未来。
二、创立学习型组织没有模版,没有模式,没有地图。
创立的实践中,才认识到原先我的认识有误区。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过去我们搞什么东西都习惯有什么"模式",强调一套方法和方式,拿过来就能用.此刻看,这本身就不贴合学习型组织理论.每个组织的具体情景不一样,创立的切入点也会不一样,我们强调的是差异化,是个性.到达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这需要你自我不断设定,惟有此,才会实现真正的自我超越。
三、创立学习型组织是一个系统工程。
或许我们不明白学习型组织是什么,但我们必须要弄清学习型组织不是什么.学习型组织不是一项活动,我们必须明白创立学习型组织是可持续的,是永无止境的.这就贴合学校的"第二曲线理论".这样我们才会使组织内部的变化超前于外部的变化,才会保证组织内部有足够的活力,坚持着核心的竞争优势,到达永续经营,基业长青.既然我们找到了创立学习型组织这条路,我们就不怕路远.
四、扩展组织创造未来的能量,保证拥有组织需要的持续增长的学习力,这需要全体成员全身心的投入.既然我们对过去的理论基础研究少,那么,此刻市场的要求,需要我们来补上这一课.以改造我们的学习,改造我们的管理,提升我们的业绩。
在这本书中我还喜欢一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可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不去惊吓它,它将呆着不动。此刻如果你慢慢加热,当温度从华氏70度上升到华氏80度,青蛙仍显得若无其事。甚至自得其乐。可悲的是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终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
大部分动态性复杂都是处于缓慢渐变的过程,极不易察觉。即使察觉了,已经为时已晚。在生活中,想想看,水质是突然变坏的?交通是突然拥塞的?健康是突然变差的?孩子是突然变坏的?……
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我认知变化的步调,并异常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就是当阅读到第五章时,有个例子:在学校中,教师对学生的看法,会影响那位学生的行为。珍妮个性害羞,她在新学校第一学期的成绩异常差(因为她的父母感情不睦)。珍妮的教师于是认为她懒散。下一个学期,教师给予珍妮的关切更少,她的成绩于是更不好,因而个性更退缩。随着时间的过去,珍妮陷入一个恶化退缩的旋涡之中,被教师冠上不认真学习的标签后,她更加封闭。于是,被教师视为才能高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关切;而被视为才能低的学生,他们的成绩却因增强的反馈而更糟。最终演变成“差者愈差、优者愈优”。我认为教师应当公平对待学生,不应当片面的去评价对待某个学生。
经过阅读,让我们看到了个人及组织中几种潜藏着的巨大力量来源——它们是最根本、最持久、但却是最不明显的。当掌握这些力量,个人的生命空间会变得很大,才能成为一个全神贯注做自我真正想做的事,才能成为出色团体中的一分子,并在这个团体中,一群人以极不寻常的方式在一齐工作,彼此信任,相互补长短,为共同的大目标全力以赴,并创造出惊人的成果。
《细节决定成败》读书报告范文
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都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以下心得体会范文《阅读细节决定成败心得》由出国留学网读书心得频道为您精心带给,欢迎大家浏览阅读。
近段时间阅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颇有体会。可谓浅显中蕴涵着深刻的道理。不妨记录下来,聊以自勉。
“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就是绝招”。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什么是绝招让我想起金庸武打小说中主人翁的独门绝学,似若无奇的不经意之间一招致命,杀敌于无形,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人世间真有所谓的绝招汪中求先生作了最好的注解:所谓绝招,是用细节的功夫堆砌出来的!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一位上世纪50年代服务业的劳模兼全国人大代表。他是一位卖糖的服务员,平凡得不得了,然而他在平凡的工作中练就了“绝招”:卖糖基本上不用秤称,用手抓,一抓一个准,让柜台上那把秤成为了高效工作的见证。这样大大节俭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服务的有效时间。同时,他还发明了“接一待二招呼三”的服务方式,对服务业的影响可谓深远。而他怎样练就这门绝活自然少不了日复一日的练习。据报道,为练成这门绝招,他自我买糖回家,闭门练习,一颗一颗地加加减减,手指打起了老茧,褪了皮又继续练习,仿佛为练习铁沙掌,凡身肉掌穿梭于铁沙之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终一招一式之间成就了“大手笔”。
我们所从事的金融业,隶属于服务行业,常有热情易逝,委屈难平的感觉,这些都给我们的服务带来必须的困难。而惟有职责感,催生着敬业精神茁壮生长,成为挥之不去的动力源泉。
热情消退,职责感推动着你毫不迟疑地走下去,很多时候,又会得到新的乐趣,燃起新的热情。枉受委屈,职责感支撑着你平心静气,胸怀坦荡,你会觉得你对生活又有新的感悟,心境得到进一步的历练。而这一切,便就蕴藏在匆匆的一朝一夕、平淡的一招一式之间。细节决不仅仅仅是细节,更是一种肯定自我的生活态度,一种爱屋及乌的进取精神。
三国演义是一部出名的历史小说,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该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从宦官乱政、黄巾起义开始,描述在乱世中曹操、刘备、孙坚父子怎样运用人才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让一个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在我心中出现。勇武过人的吕布、霸气十足的孙策、忠心护主的曹洪、老当益壮的黄忠。想象典韦拼死守寨门的悲壮、赵云血战长板桥的惨烈、周瑜纵火烧赤壁的快意、孔明病死五丈原的无奈。三国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我对以下几个重要人物说点感想:
曹操。自小就崇拜曹操,也许是他太有军事才能,也许他太有人格魅力,(也许在游戏中他总是超级全能主角太好用。)曹操为统一乱世做出巨大的贡献,更经过屯田制度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白手起家,讨董卓、攻陶谦、伐吕布、征张绣、击刘备、战袁术、抗袁绍,更把汉献帝从西凉铁军中解救出来,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曹操有不少缺点,他因为好女色害死了猛将典韦和长子爱侄,他因为报父仇屠杀了许多无辜的徐州百姓。可是曹操毕竟是那么悲天悯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着结束乱世的决心,有着天下太平的憧憬,这就足够了。曹操善用权谋,深得人心,挟持天子以号天下,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业。
刘备。演义中的刘备仁慈的太过了,十足一个伪君子。我一想到刘备,就想到关于他的两句名言,“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刘备是我厌恶的主角之一,但不得不佩服他的韧劲。他能有关张这样的兄弟,他能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多次寄人篱下,却从未放弃过争霸天下的决心。他的眼泪威力不可谓不大,“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刘备虽然波折丛丛,但还是在取得西川,成功建立自我的政权。不得不说,刘备是一个让男人也敬爱的男人,以仁义之名行权术之实,多少贤人才士为他死心踏地,助其成就霸业,不由人不为之赞叹。
孙权。孙坚孙策为他打下了江山,他受兄长遗命保家业,压力不可谓不大。孙权的外交手段实在高明,在当时已经能熟练运用实力均衡的战争法则。在曹操百万雄师南下、刘表投降的时候联刘抗曹,结果周瑜火烧赤壁让曹操遭受了最大的挫折;在曹操败走汉中、关羽连场胜利直逼许昌的时候毅然联曹抗刘,吕蒙白衣渡江顺利袭杀关羽夺回荆州重创刘备实力。“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孙权军事实力不可恭维,可是政治手段的确高明。孙权最终顺利稳固政权,黄袍加身,这也是对他的最大肯定吧。“三国英雄,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诸葛亮。演义中的孔明整一个妖道,未卜先知、呼风唤雨、装身弄鬼、镶星续命,太多的妖化反而让我对他反感。诸葛亮是智慧的象征,更是封建道德的典范。可是他在刘备托孤之后,集军政法大权于一身,实在不智,还给此刻人以架空皇帝的借口。事无大小必亲自处理,这是领导的做法么一方面大大限制了下属本事的发展,导致之后“属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六十多岁的老头打先锋反映了蜀汉后期人才缺乏;一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整一个此刻的共产党员,但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任谁也不是铁打的,结果把自我活活累死在五丈原,让人感叹让人反思。
最终总结下,三国的年代可是是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曹刘孙都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凶手,都是封建地主豪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以前我看到曹操失败就悲痛,看到刘备受挫就欢呼,此刻看来也是演义中毒吧。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当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我,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终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感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齐吃饭要,一齐睡觉,一齐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之后,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_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向都爱着少安,他却不明白。
润叶向少安证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明白,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明白,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感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一天避开人群最终两个领自我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我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齐讨论国家大事,一齐阅报,一齐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之后的之后,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提议,用牲口拉砖,一天能够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之后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的结局就不是那么尽人意了。他毕业后做了教师,之后去黄原城闯荡,遇见了田晓霞。在他做煤炭工人的时候,田晓霞一向支持着他。他们在麻雀山的草地上对着璀璨的星空畅谈自我的梦想,念着亲切的《白轮船》;他们在古塔山的树丛里拥抱并亲吻;他们在南山的另一块草地上手拉着手,确定了自我的心意…她爱他,他也爱她。他原以为会一向这样生活下去,直到-田晓霞在一次抗洪中因救人失去了自我的生命…
孙少平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那个天真烂漫的笑脸,再也不会出此刻他眼前,他还记得杜梨树之约。第二年夏天,他满怀期待地来到古塔山杜梨树下,却没能如愿…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感情,不一样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一样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我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明白,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傲慢与偏见》读书报告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我。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我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久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我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就应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望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多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终整辆车上仅有他一个人真正到达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此刻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明白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必须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立刻对他有不一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