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工作报告 > 正文

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自查报告

2023-06-20 12:20:27工作报告

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自查报告

  【导语】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自查报告,如何保证合规性并避免风险?以下是热心会员“ll2108”收集的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自查报告(共3篇),以供借鉴。

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自查报告

中国银行如何吸收存款 篇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及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第一种: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或者因本罪行为受过两次处罚,两年内又犯的;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次数多,范围较广的;因不能归还造成他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或者引起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或者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吸收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引起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二种: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

  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

  1、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7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拘役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起点;宣判前退还全部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150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二)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三)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

(四)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

信用社吸收存款调研报告 篇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等多重利益,我们把他称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所谓“涉众,”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近几年来,此类犯罪在一些地区频繁发生,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大、地域广,不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因而是一类最容

  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最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最容易引起群情上访;最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在近年来的经侦工作中,虽然我们始终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但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抬头甚至扩散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公安经侦职能部门要始终把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防止蔓延坐大,应当采取有效对策防之蔓延。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原因分析

(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体制改革后的民营公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当地农村百姓和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的重要场所。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有极少部分的公司企业披着“合法”的外衣掩盖“非法”的经济犯罪活动,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择手段筹措资金,疯狂在民间以高额利息诱骗群众投资,极大刺激群众现投现收益的愿望。但目前国家实行的是刺激消费的宏观经济政策,银行存款利率低;收益少,民间投资市场活跃、投资需求望盛,相对狭窄的投资渠道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在客观上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条件。

(二)伪装逼真,识别投资陷阱难度大。有部分公司在建立之初,为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意夸大自已资金充足、实力雄厚,并拿出一套具有尖端科技性、效益性的虚假开发项目资料作为宣传攻势,骗取政府和社会群众的信任,从而导致公司在不具备开发物质和条件的情况下,却顺利取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为造大影响面和吸引力,邀请地方拥有‘权’和‘钱’一手统的各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同仁志士奠基同贺,采取这种极其诱惑性的伎俩,致使三种不同性格、不同工种的群众上当受骗,一种是下岗职工;二种是城镇无职无业人员及农村部分农民;三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前两种受害群众防范意识薄弱,主要是缺乏对不法分子公司业务经营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了解渠道,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弱势位置,无法作出正确判断,识别不到投资的陷阱,主观上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不法分子在运作之初就采取“折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拿后来投资者的钱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在这种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从众、跟风上当。而第三种受害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财迷心窍、贪图心切、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有的不仅把自已的积蓄搭进去,甚至到银行借贷也投了进去,除了因为不法分子的奸狡巨猾以外,是因为极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贪婪,丧失了正确的判断力,主观上更是为不法分子助长了胆大狂为的野心。

(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频繁发生、愈演愈烈,犯罪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更加狡猾。因此,要加强监管,监管是源头的关键,是防范经济犯罪的根本。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是公安一家的职责,涉及经济、宣传、工商、税务、检、法、银行、处非和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针对这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近来我们在侦办此类案件中发现,投资群众往往把这类案件诉讼到法院寄予解决,法院立为“经济纠分”受理,此类案件涉众多、地域广,一拖半年一年,个别受害者半年一年没有等到法院的明确答复又才跑来公安报案,几经周旋才立案侦办,待去找犯罪嫌疑人时,人离搂空、早已逃之夭夭。这充分暴露了我们相关部门之间协作机制的不完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

(一)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更加狡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在十多年前,经管部门倡导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组织,每个乡镇设一个点,夫妻俩经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入股等活动,用间单的手段攫取钱财。后来又以造林、种植、养殖等比较单一的手段骗取资金。现在逐渐转变发展项目为投资入股、投资销售、投资加工等五花八门的招牌,最终未见一种项目品牌问世,所玩这些花招,实为想套取国家资金,可见欺骗性更强、手段更复杂,且单一手段和复杂手段并存。

(二)诡计多端、欺骗性强。不法分子在注册成立公司后,为了诱骗更多的群众上当,又相应成立了多家关联公司或分公司,以“合法”掩盖“非法。”为显示所谓“实力,”购买豪华气派小骄车;造建富丽堂皇时髦雅致别墅;设置规范内部组织机构;从董事长到总经理至财务总监、出纳、会计及副手,基本上由一家子或直系亲属及好友担任,把一家子安排到各科室

  高管位子,是为掌握和动用公司资金的“制控”权。因此,对公司资金流进流出设置2套帐本,一套是收入“油水”帐;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自家人保管掌握;另一套是收支“流水”帐;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应付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有问题让你找不到问题的根源,因此,公司员工想要掌握或了解公司资金盈亏的底细,也只能是知其

  然而不知所以然。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防范对策

  1.建立长效机制。在市场经济转型的条件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众型经济犯罪不会被一次或几次查处就可遏制的,有可能抬头甚至扩散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公安机关要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情况,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建立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建立长效机制最为重要。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沟通、互通信息、达成共织、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打击效率。

  2.加强宣传攻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形式宣传国家和政府对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法律和政策,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设置专门咨询宣传点,帮助群众怎样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疑难点问题,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诱惑,增强群众的法律、政策意识和识别能力,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以案说法、以案警人,营造打击防范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氛围。

  3.牢固树立情报导侦意识,掌握侦查工作主动权。面对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频繁发生的形势,以情报为主导的侦查方法,才能尽早制控、尽早出击。因此,在布控工作中要考虑周密,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建立控制阵地,着力提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动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把情报信息贯穿于侦查破案工作的整个过程,同时利用隐秘力量提供的情报来追逃追赃和抓获犯嫌疑人。要强化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信息的收集,切实掌握此类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积极实践情报研判、情报导侦的侦控方法,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

  4.严厉打击、维稳一方。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是打击多种多样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专业队伍,要着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才能胜任担当此项工作。因此,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要制订具体周密的侦查措施,积极开展探索和研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法、特点及规律,积极寻求更强有力的工作方法、手段和工作措施,要不断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侦破力度,坚决打掉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起主要骨干的人员,在实战中提高侦破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做到侦之能拘、拘之能捕、捕之能判的办案效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存款自查报告 篇3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业务

  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省联社***办事处: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12]1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开展了银监会提出的关于对制度建设等“二十条”存款业务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为了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县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科,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班子成员带队下乡到各营业网点,自查工作全面开展。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和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对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督导。

(二)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农信联社字[2012]**号),明确了此次活动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市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监事长带队,抽调财务

  会计、业务拓展、风险合规、稽核监察等部门人员,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包片网点的检查工作,对全县]**个营业网点逐一开展了检查。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了专人负责如实填报检查附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对检查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同时,由各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包片网点带队深入基层网点督促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标本兼治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风险点及时排除。本次存款业务检查主要是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排查:

  1、制度建设:一是存取款业务制度。对于超过5万(含5万)大额存取款现金进行预约登记制度,超过10万(含1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审批,超过20万(含2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及分管领导审批,并预留客户身份信息。对于办理开户必须提供本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件。各项存取业务均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有效防范了存取冒名业务风险。二是“四项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强制轮岗(休假)、干部交流、亲属回避、员工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分析情况及对“九种人”监督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四项制度”规定逐一进行排查,截止]**月末,我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根据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达五年的网点(含分社)的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必须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达三年的会计和信贷员必须交流,2

  对在同一网点工作满一年的柜员必须轮岗的原则,截止到报告日,共计对**人进行了干部交流,**人进行了轮岗,**人实施了强制休假,**名员工进行了亲属回避。

  2、岗位设臵:我联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其中正股级干部**人,副股级干部**人,委派会计**人,信贷员**人,柜员****人,科员**人。基层网点设有主任1人、委派会计1人、信贷员1-2人、柜员2-3人,岗位职责清晰,业务流程科学。根据不同业务能力和岗位要求,各基层网点柜员、信贷员岗位设定了一级权限2名,三级权限1名,主任和委派会计权限为四级,符合我县实际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有效达到风险有效制约和控制。

  3、存款考核与问责机制:联社制定了存款考核方案,按月对每个员工进行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在网点大厅内重要的醒目位臵挂有《***省农村信用社“二十条禁令”》和《七不准规定公示牌》等规章制度宣传牌,有效的做到了客户对网点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工作人员违规等经营现象发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农信社社会形象。

  4、账户管理方面:按照“网点排查100%、账户排查100%、资金排查100%”的要求,对全县所有网点的单位结算账户开销户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印鉴管理、对账管理、异常交易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合规检查。截至2012年8月底,在检查的**个网点中,有**个网点有对公存款账户。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账户资料不全、开户单位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不符、印鉴卡与开户申请书上的印章不同。针对上述检查中发 3

  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我网点严格实行实名制操作办理,并对有效身份证件实行联网核查,坚决杜绝假冒名等无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开户业务,防止虚假账户,损坏客户利益。

  5、对账情况:针对银企对账问题,联社专门成立了对账中心,该中心人员不负责记账,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每月或每季发出对账单与客户对账,能做到对账、记账岗位分离,并能双人交叉对账。针对对公存款账户,我联社均免费为客户提供了短信签约服务,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的产生。

  6、现金库房管理方面:各营业网点均设有库柜员一名,网点实行每月会计查库不得少于4次,网点负责人查库不得少于2次制度,其中月底网点负责人必查,月中抽查;每日主办会计要实行卡把两次,对柜员尾箱账实、账账要予以监督核对;按照各网点实际需求,对每个网点现金明确的限定额度,并监督及时上介,保障了网点正常运营和现金风险防范;对于柜员之间相互调剂现金,提出了各网点委派会计签字授权制度;库房坚持实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定期更换密码等制度。

  7、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建立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使用(销号)登记簿,详细记录了每一张重要凭证的入库、出库、领取、销号、作废等记录,建立起百福卡等重要空白销号台帐,做到了重要空白凭证科学规范管理;并要求网点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次 4

  对库柜员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保证网点的重要凭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在未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不得允许柜员等员工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先预留网点公章等章印,切实防止重要空白凭证流出网点,导致点经济利益风险发生。

  8、印、证分管制度等方面:由领导带队到各营业网点突击检查,各营业网点均能将各类业务用章及个人名章保管妥善,没有长期不用且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不存在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印章名称与《金融许可证》名称相符;柜员、会计休假时办理了交接、登记手续。

  9、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方面:联社建立了5万以上(含)支取提起预约制度和台帐登记制度,对于大额存取,客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才能予以办理,对于超过现金10万元或20万元以上转账需联社计划信贷科和分管领导审批。网点办理不同等额现金存取业务时,实行了不同权限级别操作制度,5万以下,实行一级柜员权限、5万-20万实行三级柜员权限、20万以上实行四级权限管理制度,有效制约和防范现金等操作风险的发生。

  10、特殊业务处理方面:他人或单位查询、扣划或冻结存款账户时,均要求经办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及司法机关和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查询、扣划、冻结通知书,并复印了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对于挂失当事人和代理人均以通过公安部门身份核查系统的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 5

  照授权、挂失等相关规定办理,不存在违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业务。

  11、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制定了存取款业务账务处理机制,按照省联社规定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经排查,不存在账外吸储、账外经营问题;联社每月对全县网点进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并与绩效工资挂钩;会计档案均指定了专人保管,造册登记,明确了各类会计档案保管时限。

  12、存款业务事后监督制度:针对各营业网点当日发生的存取款业务,委派会计均能在当日勾对流水,及时有效的做到了事后监督检查;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85号)要求,每季由财务和稽核部门分别对各营业网点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定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与员工绩效工资挂扣。

  13、存款业务IT系统建设:目前办理所有存取款业务均使用省联社研发的核心业务系统,该系统涵盖了所有结算账户办理各类业务需求,并将数据报备省联社;同时,规定连接业务系统的计算机不得与外网混用,否则处以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等措施;针对办理的各项业务风险情况分析需要,省联社研发了***省农村信用社异常交易信息实时监测管理系统,实时对办理的各项业务进行监测,联社稽核监察科按月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办。

  14、存款利率执行情况:我网点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进行经营,不存在私自多付或少付利息现 6

  象,同时,各营业网点营业厅显眼位臵摆放利率电子显示屏,让社会实时参与和监督网点存款利率执行情况。

  15、违规吸收存款情况:经查,各营业网点不存在以循环质押、贷款返存、佣金、赠送贵重礼品和报销费用等方式争揽存款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借款企业、资金掮客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的高息揽储现象;不存在公款私存、套取利息、压单、压票等违规行为;不存在期末通过不当手段人为冲高存款问题,以及内部员工违规揽储现象。揽储业务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求开展业务。

  16、操作风险防控:联社所有从业人员均接受了省联社相关业务技能培训,并取得了相关资质证明,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较高,能适应满足业务水平的发展需要;柜面人员业务权限明确,分成了一级权限、三级权限和四级权限,无越权办理业务现象;由于网点现配有指纹进入核心系统,不需要定期更换密码;所有员工调离岗位必须经过联社党委会,由办公室下文并出具介绍信,待变动人员交接结束后变更或注销之前的业务权限。在办理移交时,联社稽核监察科人员负责监交,明确责任认定。

  17、案件防控工作:根据《***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12?36号)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4月初至6月开展了“银行业案防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联社制定了《***联社关于开展“银行业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 7

  方案》(横农信联社字[2012]39号),对辖内所有网点开展了全面检查,并形成报告上报银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各营业网点均能按照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有关规定;联社每季组织稽核监察部门、会计部门对辖内所有网点开展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所有业务;联社每年组织两次员工观看案件防控教育警示片,同时,要求所有员工学习银监会下发的各类案件通报,联社始终坚持“勤教育、严内控、重防范、强监督”的治社理念,扎扎实实地开展案件防范工作。

  18、安保措施:各营业网点实行了标准化改造,金库设臵合理,取得了***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设施合格证件,以及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网点装有红外线和远程等监控,做到了网点周边圈覆盖,并对监控信息进行长时间保留;同时,网点实行三人守库和值班制度,并每月实行测警二次、消防防暴演练一次制度。做到了科技安保、人员结合的科学有效制度。

  19、收费管理:能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4号)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门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2号)的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调整存款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将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张贴在各网点营业大厅内,起到了告知客户和接受社会监督的作用。在此之间,我网点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20、收费核算:2011年财管系统上线以来,各项收费、支出款项均计入了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严格按照省联社 8

  规定的标准计提,不存在收费不入账或乱收费等现象,不存在挤占、挪用各项业务费用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此次检查活动方案要求,在深度风险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的梳理、汇总、分析、评价工作,以合规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防险控案长效机制建设。

(一)集中全力抓好违规问题整改。一是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此次活动一系列的风险排查,暴露出基层营业网点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对这些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专题研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症结所在,加快改进。二是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围绕发现的问题,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具体违规现象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违规问题的整改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笔落实整改责任人,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从严从重毫不留情的处理到位。对再次发生同性同类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现有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四是加强整改工作督导力度。联社将成立整改督导工作组,对检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培训提高素质,逐步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我们农信社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规定,建立对员工合规经营文化、职业道德操守、风险管理意识等方面的案件防控教育培训制度,有组织、9

  有计划地开展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和案例警示教育,以构建合规的农村合作金融文化为主线,大力开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规范操作、廉洁从业等规范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防范操作风险意识,促进各岗位从业人员掌握风险控制要点,营造对违规的“零容忍”,达到“人人内控、内控人人”,建立起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内控要求,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的良好企业文化,把全体员工的敬业意识、防范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力量激发出来,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信合品牌,切实为珍惜岗位、防范案件筑牢思想防线。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