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工作报告 > 正文

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3篇 晋城市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23-05-04 12:56:00工作报告
  • 相关推荐

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3篇 晋城市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3篇 晋城市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欢迎参阅。

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3篇 晋城市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1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现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提出的有关决议、意见,围绕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的目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1.确保城市供水优质稳定。强化“原水统筹调配、海淡战略互补、中水充分利用、节水优先实施”的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供水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健全分级管控机制。全市年供水总量已突破5.5亿吨,日最高峰供水量达165万吨,供水水质合格率保持100%;日海水淡化能力达22万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5.5%,年节水能力1亿立方米。

  2.确保城市供热高效清洁。稳步增加供热面积,完善供热考核和奖励措施,促进利用电厂余热对燃煤锅炉替代,提升供热保障能力,提高清洁化水平。全市供热面积达到2.3亿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2%,清洁供热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100万吨。

  3.确保城市燃气安全环保。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推进“气化青岛”发展战略,建立了以中石化、中石油管输天然气和中石化lng为主、中海油渤海天然气为补充的天然气供应格局,形成了安全可靠的城市燃气供应体系。目前,全市共建成天然气管道9200多公里,发展居民天然气用户达200多万户,年天然气消费量10亿立方米。

  4.确保城市交通智能便捷。加快城市交通信息化建设,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各项工程。目前,全市350多条公交线路、6500多辆公交车实现了智能监控调度和实时查询,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公交换乘优惠,运行新能源公交车2600多辆。

(二)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1.提高环境卫生洁净水平。优化环卫作业方式,推行“洗扫一体”作业模式,市区87条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改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了生活垃圾收运升级换代和全密闭化运输,逐步普及新能源清运车辆的使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参与居民超过18万户。提高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城区新建改建公厕231座,已完成36万座农村无害化改厕任务,年底前突破60万座、基本完成改厕任务。积极推进娄山河环卫物流园区和小涧西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园区建设。

  2.提高市政设施建管水平。完成了13条主干道打通和17处微循环道路贯通工程。加快停车场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增加公共停车泊位1万多个。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6%。完成老旧楼院排水管网改造103公里,解决楼院专用排水设施堵塞及河道、暗渠设施问题1900余处。

  3.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采取植树增绿、拆旧(建筑)建绿、见缝插绿、边角补绿、项目配套等措施增加城市绿量。今年以来,全市义务植树5.6万株,整治黄土裸露面积107万平方米,修剪、加固行道树41万株。

(三)规范城市公共秩序

  1.加大违法建设拆除。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工作方案,完成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786.4万平方米,对拆后土地实施绿化118万平方米。对1500多处居民楼院(小区)的私搭乱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清理各类私搭乱建、圈绿毁绿、乱堆乱放6800多处。

  2.加大市容秩序整治。探索解决占路经营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举措,去年以来,全市共计清理规范占路经营、市场冒市等行为9.7万余处。组织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清理整治8000余处次,市区露天烧烤问题投诉率同比下降20%。组织开展广告牌匾整治行动,累计拆除清理违法广告牌匾1.4万处、13.5万平方米。

  3.加大道路泊车规范。开展了以违法停车治理为重点的交通秩序大整治,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努力改善城市道路停车秩序。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108万起。实施了市内四区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管理,提高了道路资源利用能力。

(四)探索长效机制

  1.推进立法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轮审议,本次会议将进行第二轮审议。修订完善后的《条例》,将增强原有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为城市管理提供更加完备的立法保障。制定了《青岛市城市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青岛市城市供水服务规范》等9项行业服务标准。

  2.推进重心下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依法界定各级管理责任。赋予街道办事处履行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责职权,同时按照责权匹配原则将城管执法力量下沉,提高了管理执法时效。实施了严格的综合考核措施,采取“日检查、月汇总、季排序、年总评”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督导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推动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地。

  3.推进公众参与。实施“互联网+公众参与”行动,整合发挥数字化平台监督和12319热线服务功能,利用微博、微信及青岛城管app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征集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了公众有序参与、有效监督的渠道。设立“公众委员”制度,公开选聘49名公众委员,建立了社会公众代表参与城市管理决策和监督评价的新机制。组建了5500名志愿者参与的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开展城市管理“小手拉大手”、“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加快构建起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城市管理的顽疾久治不绝。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三乱”。一是停车秩序依然较乱。主要表现在,道路乱停车屡禁不止,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现象在一些地段仍较普遍;停车场管理存在盲区,部分社会停车场卫生、秩序管理不到位,有的停车泊位无审批、乱收费。二是市场周边管理秩序依然较乱。主要表现在,占路经营、游商浮贩等整治不彻底,市场冒市、跨门经营等现象较严重;部分区域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交织,并向四周蔓延。三是广告牌匾设置依然较乱。主要表现在,有的门店招牌不规范,有些户外广告未经审批,部分商业区门头牌匾的色彩、内容、材质不统一,影响市容面貌。

  2.城市环境质量需要改善。近年来,我市多次组织开展城市环境整治提升攻坚,但由于后续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城市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市区断头路打通任务较重。断头路的存在,降低了城市道路的通行效率,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二是个别河道水体黑臭问题没有得到根治,群众意见较大。三是居民楼院环境有待改善。楼院内外硬件设施老旧、破损、不完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不及时,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现象依然没有根治。四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需加大力度。铁路两侧环境整治经过几轮攻坚取得较大成效,但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治理。

  3.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要提升。一是主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方式仍然比较陈旧,环境卫生收运体系需进一步改革。开放式社区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保洁不到位情况仍然突出。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影响了市民生活,影响了政府形象。二是市政道路和设施管护不及时,箱体、杆体杂乱,部分市政设施未及时移交,形成了管理盲区。三是部分园林绿化植被修剪不及时、管护不到位,存在缺株、少株、病虫害侵袭等情况。四是背街小巷和开放式居民楼院内小广告乱贴乱画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卫生死角清而不绝。

  4.“大城管”工作体系还需理顺。一是市级城市管理协调机构统筹作用发挥不够。在推动市、区两级形成城市管理合力方面,在促进多部门协同攻坚、综合执法方面,在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差距。二是部门权责不一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由于近年来城市管理工作体系调整较大,在部门、区之间出现了一些事权划分不清和职能部门之间权责不相匹配的问题。三是应对城市管理新问题的机制还不完善。共享单车、网约车、快递外卖、送水送餐等带来的城市管理问题还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治理规范。

  三、下步打算

  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制定下发。我们将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整治提升方案,抓好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一)加强城市秩序整治

  一是治理违法建设。依法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加快完成治理任务。对新的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手软。对前期摸排的1032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2018年1月底前,确保完成治理8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总任务量的80%,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巡查上报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管控问责机制、部门联动机制,下决心实现“零违建”工作目标。

  二是拆除违法广告牌匾。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违法设置的公交候车亭,对新增的违法户外广告“即查即拆”。按照“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和“一店一招牌”的原则,规范牌匾标识,提升设置档次。2018年1月底前,依法拆除城区重点区域所有违法设置的大型高炮广告和楼顶、墙体广告,对依法保留的提升美化亮化效果。修订完成城市亮化管理法规,对亮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作出具体规范。

  三是整治市场周边秩序。坚持严管重罚,整治占路经营、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和市场周边冒市等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合理规划设置室内交易市场、便民摊点群和集中烧烤规范区,取缔占路市场、实施退路进室。坚持多措并举,加大乱贴乱画查处和防控力度。2018年1月底前,完成440条主次干道的占路经营、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违法“小广告”整治任务,城市总体市容秩序明显改观。逐步将整治行动扩大到全市,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建立健全属地化、网格化、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创建“洁序净美”的城市市容环境。

  四是破解乱停车难题。进一步落实鼓励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立体和地下停车场建设改造,逐步扩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商场、学校等停车场对外开放,促进解决停车场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巡查频度和处罚力度,在交通拥堵区域和路段实施严管重罚,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和违规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泊车管理工作流程,推广智能化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二)提升美化绿化亮化水平

  一是升级城市绿化档次。重点实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山头、裸露土地等部位的绿化和街头绿化景观营造,增加城市绿色空间。以“整理、增彩、增量、提靓”为方向,实施作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增加城市林荫路,多建街头公园、小微绿地,打造精品绿雕景观造型,提升绿色文化内涵。2018年1月底前,完成绿化整治道路187条、山头8个、河道5条、城市裸露土地127公顷、营造街头绿化景观198处。

  二是提升城市景观照明效果。实施老旧居民小区照明提升工程,提高装灯率和亮灯率,方便市民夜晚出行。实施城市道路、商圈、景区、景点美化亮化,打造美丽城市夜景。2018年1月底前,完成重点道路、重要节点的亮化提升,之后逐步扩展到全域,营造各具特色、明暗适度的城市夜景,让夜景文化成为青岛城市和旅游新名片。

  三是洁净建筑立面外观。以道路两侧建筑为重点,逐步延伸、分步推进,实施全面整治提升。对破损、剥落的建筑物立面统一组织修补,立面附属设施统一组织美化规范,按照城市色彩设计统一组织粉刷,具备条件的统一组织亮化。

(三)推动城市环境改善

  一是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对黑臭水体整治的督查考核,督促各区市及各功能区兑现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治期限。进一步完善工作调度体系、强化效果评估,落实每半月召开调度会议、每月开展现场督查制度,确保整治到位不反弹。

  二是实施居民楼院整治。加大力度开展私搭乱建、圈绿毁绿、乱堆乱放清理,维修更新公共设施,做好配套管线的养护改造和老旧楼体立面粉刷修补等工作。年底前,完成3500处居民楼院的整治提升。

  三是提升道路畅通水平。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路网系统,适当新建部分市政道路,打通各类“断头路”。结合高架、下穿等方式积极探索市政道路综合利用模式,提高道路通达性。开展既有道路设施整治,分步实施道路整修和路沿石、检查井、过街天桥、路灯照明设施整治提升,加快拆除废弃的杆件、箱体和不具备市政功能的占路亭体。严格控制道路开挖和占用道路行为。2018年1月底前,完成24座重点桥梁整治提升和150条道路大中修,同步推进交通设施和路灯整治提升。

(四)提升城市运行保障

  一是增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组织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通信、电力等公用设施运行风险和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完善隐患治理措施,确保各个风险点处于有效管控之中。按照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机制、落实保障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是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加快公厕新建和升级改造,确保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没有异味。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抬高准入“门槛”,严格考核评价。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水平。加强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消除卫生死角。2018年1月底前,在重点区域和景区景点新增公厕65座、升级改造62座,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垃圾桶全部退路。

(五)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职尽责。建立市领导带队的城市环境大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和考核督导力度,引入部门和区市交叉互评机制。加快完善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市级抓统筹、部门抓指导、区市抓作战”的工作体系,发挥市城管委指导监管、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强化行业导则和专业工作标准的制定。深入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水平。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市场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成让青岛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更加美丽的海滨城市,使命光荣、重任在肩。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正视差距,攻艰克难,形成合力,努力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贡献力量。

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2

  市综管办:

  按照市政府目督办、市综管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对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网络目标分解表》(成综管办发[20xx]2号)和市综管办《关于对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网络目标进行检查考核通知》(成综管办发[20xx]22号)要求,经对照呈报市综管办《新都区20xx年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网络目标分解表》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20xx年度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网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1、按照市综管办和市市容局实施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的要求,成立了以区长孙建成为组长,分管副区长郭建刚为副组长和各有关建制镇、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四化’工程先进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容局局长张红建担任,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了新都镇城区创建“净化、亮化”工程先进城市和三河镇、大丰镇、新繁镇三个集镇创建“净化”工程先进集镇的活动,并列入了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各镇、各级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

  2、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的通知》(川府发[20xx]29号)精神和市综管办、市市容局检查指导我区创“四化”工程先进城市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新都镇城区和三河镇、大丰镇、新繁镇三个集镇《创建“净化、亮化”工程先进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创建“四化”工程目标责任分解》等有关文件,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全年,在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根据创建“四化”工程的评价标准体系,狠抓了城区“净化、亮化”工程的创建工作,先后投入资金近亿元,拆除旧房(区委)筹建新增广场一座、实施退地建绿和退地建停车场5处、整治完成了桂湖东路景观大道的改造工程、川陕路东段雨污水改造工程、新城区排水工程、工业区南二路3.05公里改造工程、饮马河城区段1公里的综合整治工程、“万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的一期工程和新建、还建、改造了城区公厕共9座等整治改造项目。新增了一批档次高、质量优、功能全、造型美,具有现代化城市景观特点的环卫、绿化、照明、市政设施,使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1、由区市容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城区桂湖东路“形象示范品牌街”景观大道整治改造工程,共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2.1万平方米,施划交通标识标线1600平方米,更新人行道彩砖、花岗石色带1.45万平方米,设置更换照明灯、景观灯等合计537盏,改造各类电力和光纤电缆下地1.5万米,新建地下排水、供气等各类设施管沟1万米,改建新装雨水箅76套,改造新建绿化带花池、树池196个,更新安装果屑箱37个;改植行道桂花树200株,布置各类花草色块20xx平方米;组织临街两侧单位和居民楼宇立面粉刷装饰2.3万平方米,安装楼体霓虹灯4000米,更新店招店牌152个,商家店铺改装落地式玻璃门窗74家,实现了“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的目标。

  2、严格查处“违法建设”。按照《规划法》和《建筑法》的规定,依法拆除城区违法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责令整改违章建筑10处,补办建设手续12个项目,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全年立案80起,查处违法建设案件40起,结案率达100。

  3、针对城区临街两侧建筑物立面影响市容的突出现象,组织开展了立面清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清理规范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实行了设计效果图、材质及规格、设置安装统一审批管理,清理了一批陈旧、破损及不规范的店招和户外广告,城区更新设置安装达80以上;组织桂湖东路、新中路等11条街道临街单位、店铺改装玻璃门(橱窗)860户。

  二是广泛动员单位和居民拆除不规范遮阳雨蓬、防护栏、灯箱广告共计1842个,对楼宇窗户、阳台凡有碍市容市貌观瞻的杂物进行了清理。

  三是组织力量和资金200多万元对桂湖东路全段临街单位的楼宇立面进行粉刷翻新和装饰,动员桂湖中路、桂湖东路等5条街道40多家单位和居民楼房对立面进行了清洗,面积达10万平方米。

  4、继续组织市容、公安、交通、工商开展

  城管“cg”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对城区主要街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全年纠正乱停放机动车2870多辆(次),依法处理违章乱停车辆1170多辆和损坏路灯、绿化设施肇事车6辆,暂扣证件960余个,纠正率达95,主要街道、路口取缔临时占道停车位达85以上,对城区街道非机动车停车点进行了划线归位停放,较好地规范了城区停车秩序。

  二是加强城区沿街两侧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的实体施工围墙景观艺术化整治,对现有13个临街施工围墙实施统一标准的艺术景观“美化”管理,旧房拆迁全面实现打围作业,整治改造率达100。

  三是城区绿化工作在旧城区突出“拆”字,先后拆除政府办公楼、桂蕊茶楼、桂湖饭庄等建筑,新建广场7400平方米、绿地1000平方米;改造区工商局、区信用合作联社、区油缸厂等单位的实体围墙透绿共计354米;对景尚科技、铝箔厂宿舍等单位实施“爬山虎”垂直绿化380米。在大件路两侧新栽树木3600余株,新增草坪6.2万平方米;新增桂湖东路、大件路城区段、新都花园、花木园区等各类园林绿地面积共计1850978平方米,新增桂湖广场扩建、香城丽园、小城故事小区等城市公共绿地共计10个,城市园林绿地总体面积比去年增加180万平方米。并在三河镇、龙虎镇等地义务植树10万株。

  四是进一步划清了区市容局、新都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范围,做到了机构健全、标准统一、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并组织开展了城郊结合部垃圾“围城”的整治,共计清除“围城”垃圾和卫生死角456处900立方米。

  三、加大了城区“扬尘”污染整治管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扬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制定了《关于禁止建筑渣土“扬尘”的通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开展了创建绿色环保工地活动,强化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建材封闭式堆放、临街出入口路面硬化、建筑渣土封闭运输、拆房施工作业洒水降尘等系列措施和执法检查,严格实行建渣运输封闭式、定时、定线路行使的管理。全年,由市容局组织城市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对城区各类施工工地12次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查处污染道路的建渣车70多辆(次)。同时,着力宣传推广施工工地搅拌混凝土城外定点作业的工作。

  四、落实了创建“亮化”工程先进城市基础

  按照创建“亮化”工程先进城市的标准和实施城区“光彩工程”第四期目标的要求,在市综管办和市市容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打造城区“光彩亮点”景观,逐步实施成片“亮化”工程,区领导深入一线,亲自动员,完成了桂湖东路沿街38栋办公楼的“亮化”工程,区光彩办、市容局组织城区广场、南街等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实施“亮化”工程9个,并更新了城区广场、桂湖东路、北街、南街等街道照明灯杆和各类景观灯1876盏,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五、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1、城市建设项目涉及人行道、绿化、环卫和市政照明设施以及地下设施的配套工程等,基本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三统一”设计方案报批管理。

  2、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共清理枯(死)树木883株,移植、补植各类乔木702株、灌木13.38万株,制作街道景石22个,设置造型花树2棵,投放鲜花52.6万盆,绿化设施、绿地草坪日常管理和维护共39.8万平方米。同时,组织完成市园林局下达的绿化普查工作目标任务,普查统计园林绿地面积共有353.6公顷,绿地率占27.2;绿化覆盖面积达389公顷,覆盖率占29.9;实现人均绿地5.04平方米。

  3、维修城区人行道996平方米,路沿石2600余米,路面454平方米,雨水沟盖板78.4立方米;清掏雨污水沟1.7万米,检查井463座(次),雨水箅(池)907个;清理拆除违章户外广告136个,店招(牌)612个,规划设置大型公益广告11个,办理招牌广告设置许可证246个,组织新中路等11条街道临街店铺改装玻璃门橱窗860户;完成桂湖东路临街单位实施“光彩工程”、“亮化”工程15家,店招(牌)更新设置达80。

  4、加强旅游景点周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先后集中组织整治8次,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30多个,及时做到了移送乞讨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景区建筑物墙面的乱贴、乱画行为的管理,并规范了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

  5、集中纠正查处城区各类非法张贴、乱写乱画、乱喷涂、乱牵挂,全面清除了各类非法张贴、书写、喷涂的“牛皮癣”,全年清除乱张贴26920处,并根据群众举报,在新都镇谕亭巷小区内捣毁一“牛皮癣”散发张贴窝点,查获各类不干胶广告4万余份,收缴各类宣传单7.84万份。

  6、清理整治城区16条主要街道座商归店,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纠正各种座商出店占道违章行为95以上,建立了“门前三包”、“红、黄”牌管理制度,实现履约率90以上。

  7、纠正和取缔城区各类违章占道经营摊点、车容不洁的车辆和乱停乱放的行为共计7460多起,进一步规范了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路口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依法处理违章乱停车辆1170多辆和损坏路灯、绿化设施肇事车6辆,暂扣证件960个。

  8、进一步加强城区洗车场(点)、修车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共计规范洗车场(点)、修车点167家,取缔不合格洗车点9家,年审汽车修车点153家。

  9、今年,全城有53条街道(面积72.8万平方米)继续加强“朝五晚九”工作责任制管理,做到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无害化焚烧处理100,实现街道公厕和环卫设施完好率95;推广垃圾袋装化收运工作比去年增加5条街道,城区实现袋装化管理的街道共有19条、生活小区3个,普及率达到75以上。

  10、全区各建制镇先后成立了17个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了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工作安排。区综管办制定了《城镇综合管理网络目标》,并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建制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指导,会同区目标办定期考核。

  六、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加强了城区农贸市场内的规范管理,完善了一批环卫设施,市场清扫保洁实行责任制,摊位管理进一步规范。由市容局牵头,组织市容、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取缔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道(西门)农贸早市场1处,摊点650多个,协调新建了农贸早市(运力市场处)批发市场1个,设置农贸摊位840余个。

  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全区各建制镇依据有关法规,相继成立了市容管理专职队伍,现有管理队员186人,其中城区市容执法大队90多人,并统一着装、佩证;配备了执法车辆21辆,其中城区市容执法大队5辆、摩托车8辆、对讲机30部,基本达到了标准规定的队伍装备配置要求,不断壮大了城管队伍建设;由市容局牵头,继续在城区组织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执法程序,初步建立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培训市容执法人员90多名,选送市级执法培训16名,年审执法证74个。

  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

  1、城区环卫、绿化、路灯体制改革。区市容局按照全市城管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区体改委的意见,结合现行政策和实际,确定了以环卫体制改革为试点分三步走的思路(第一步实行划片定段责任制承包试点;第二步按照部颁劳动报酬标准和实际认真搞好测算,为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环卫公司夯实基础;第三步通过1~2年的责任制承包试点过渡,达到公司化运作的方式,并与事业单位脱钩)。今年6月,实施了环卫清扫、清运、垃圾处理和公厕管理的责任制承包管理机制,效果较好,达到了试点工作的预期目的。

  2、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市容执法工作管理机制,抓住城市广场是对外开放形象窗口的特点,启动了城管“文明管理形象工程”。公开向社会招聘了文化素质较高、形象较好的男女青年20人,通过执法和准军事化管理与塑造公众形象相结合的集中培训,塑造了一支“亲民、为民、爱民、文明”的城管队伍,分布在城区广场、旅游景点实施全天候的市容管理,成为了我区城市形象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一道靓丽的风景,同时带动了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爱岗敬业和思想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努力使全局人员在社会公众当中树立文明新形象,不少人称:“市容管理队伍是新都对外开放的形象大使”。

  九、城市管理宣传工作务实有效

  全年,组织全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工作情况,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年拟订报送城管《新都区〈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都城区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11个,批准执行7个;结合全市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和防止“非典”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咨询活动14次,在市、区级电视台宣传报道126条、专题报道9期、电视标语8条,报纸消息91篇、通讯报道4期,发布互联网信息187条,制作宣传橱窗5期、展板33个,悬挂气球标语15幅,大型户外广告2幅,印发宣传资料2万册,走进13所中小学校开展宣传,近3万名师生受到教育,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十、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切实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努力完成市政府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四化”工程先进城市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责任明确和措施落实,特建议:

  1、市综管办应将各区(县)制定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对市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内容,以便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派驻各区(县)的直属部门(如公安、工商、供电等部门)的监督考核,考核情况以各区(县)年终考核的标准为准,并作为市综管办考核市级有关部门的依据。

  2、市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对各区(县)的年度目标考核应在每年11月底前结束,12月初评选表彰。

2023年晋城市工作报告3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了解到南小河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周围群众意见很大,请问环保分局张艳桥局长,对治理南小河污染问题有哪些措施?”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对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询问。环保分局局长张艳桥答到:“南小河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专项资金,要建设一个大型污水处理厂,将在3个月内完成污染治理工作。”他还详细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治污计划。

  20xx年4月25日下午,在大东区人大常委会二楼和三楼两个会议室内,分别进行着大东区第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分组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区残联、区服务业局、区城管局及环保大东分局等单位分别派两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这是大东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又一举措,将审议与询问有机结合,让人大的监督更具实效。

  会议室内,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围坐桌旁,组成人员结合会前的视察和调研情况,对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询问。在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审议时,田秀玲委员向环保分局副局长盖宏伟就环境投诉问题进行了询问。她说:“现在,老百姓维权意识较强,对环境的投诉量很大,报告中也写到仅20xx年接到投诉342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和反馈。请问这些案件大致集中在哪几个方面,环保部门如何处理和解决的?”

  区环保局副局长盖宏伟答到,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噪声方面,主要是固定噪声源设备的噪声和建筑噪声施工扰民。

  二是大气污染方面,主要是三产企业油烟和异味扰民为主。

  这两种投诉占投诉比例的80%左右。其中建筑工地噪声夜间扰民问题投诉比较多。

  环保局针对这些投诉采取的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技术治理加以改进。

  三是创新工作办法,达到百姓满意。

  从去年开始采取社区对话方法,政府、街道、社区共同加强与企业对话,达到除噪治污。这一做法得到市局肯定,今年对这一做法要加以拓展和推进。明年全运会的召开,不排除出现环保投诉高峰,环保局尽全力解决百姓诉求,保证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此外,委员们还就道路的整修问题、残疾人就业问题、社区警务室建设及辅警招聘等情况向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得到了一一解答。问的认真,答得仔细,一问一答间,显示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民生的关注。

  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将询问作为经常性的监督方式融入到审议中,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了解了政府有关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也体现了“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使常委会审议报告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更富实效。

  正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实所说:人大常委会就要关注民生,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重要位置,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不断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还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