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会自查报告3篇(工会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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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单位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市林业局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确保工作需要,我局法制科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又确定了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兼职人员3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做到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还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集中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好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氛围。
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和市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全年共培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40人。
三、规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完善林业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林业局、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行政科室和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法制机构参与确定。
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森林防火预案修订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林业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市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市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我市林业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我市的林业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市林业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六政发XX78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和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林业厅、市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林
业执法人员到舒城、霍山等县区对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为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等形式,对全市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XX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一直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钟长鸣。从办案质量到执法行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的现象。
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林业信息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梳理执法依据,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一)定期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将清理结果以目录的形式反馈市法制办,100%做到了清理和反馈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全面排查,推进精简行政审批。为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合司通〔20xx〕66号)精神,我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开展“减证便民”减少申请材料专项行动,对纳入政务服务网市直大厅的44个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精简比例调整达50%以上,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积极履职,依法办理审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和审批规定,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依法登记备案社会组织4843个,其中,市本级706个,县(市)区3647个,基金会6家,全市共成立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484家;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审批合肥市建筑物、住宅区名称95个。从全年行政许可和审批情况看,没有发生应当办理而不予以办理、超时办理、附加条件以及刁难申请人引发投诉和上访现象,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
(一)有序开展民政立法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曹晓红为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琨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民政立法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殡葬管理等方面政策创制作为工作重点。20xx年,先后制定民政类7个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严格执行《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合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完善了《合肥市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合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涵盖领导决策、执法管理、行政管理到信访、综治、维稳等方面,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三)认真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我局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异议和备案审查制度。20xx年,我局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审备案。认真执行《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财政预决算和重大资金的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均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解读方案。
三、始终坚持规范程序,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xx年,我局继续执行《合肥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流程》,明确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工作方式以及审查时限等作出要求。同时要求决策承办处室在调研、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过程中,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听取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进一步明确决策承办处室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可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如社会稳定、社会效益、实施成本等,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准备。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在提请市司法局审议前,局办公室收到承办处室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后,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格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提出,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处室或个人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依法追责。
四、突出抓好主体队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主动邀请省、市专家来局授课,对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法治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先后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民政专业法规,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坚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局属单位一线,切实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案卷内容、样式、标准等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真实、资料齐全、证据确凿,案卷、材料、通知等文书上严格由本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电脑打字签名或代签名,进一步增强了文书的法律性、严肃性和可靠性。严格依法办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做到处罚决定前下发书面事先告知书,明确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处罚的种类、数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等,同时,按照我局《推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进行群众公议。同时,在全市民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向市司法局上报案卷自评结果统计表和行政执法案卷卷宗,撰写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按要求组织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出的要求,对案卷卷宗逐项整理,严格制作案卷,确保案卷规范统一。
(三)突出抓好审核主体队伍学习培训。我局对审核主体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坚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人员队伍中。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及考试,提高法律素质。同时,开展岗位轮换锻炼,将法制审核人员轮岗至业务处室,丰富法制审核队伍的执法实践经验,形成了良好的人员素质提升机制。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民政业务工作依法办理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监督,我局将制作的政府信息全部录入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使民政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具体行政行为和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做到向社会全面公开。另外,我们还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民政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等专栏对社会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市民投诉、倾听市民意见和建议;利用《合肥晚报》“民政专版”宣传、解答民政政策法规,方便市民的查询和各种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办法,不断提高民政政务公开透明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加了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xx年,我局共受理市人大议案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35件,会办23件。针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按时办复率100%,见面或沟通率100%;反馈意见中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也达到了100%。
六、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建立与审判机关互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合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应议制度。据统计,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二)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我局在信访工作办理中坚持为民政对象服务和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各项信访制度,截止12月底,接待来访群众40批次50人次,接收各类群众(网上)来信、上级转办信27件。12345政务直通车共受理有效工单876件,接听热线电话180个,接听畅通率100%,满意率100%,按期反馈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一)突出抓好局党组的法制学习。把法制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相关法律制度8次,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依法行政有关问题4次。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局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特邀合肥学院法律专家进行《宪法》专题讲座,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二)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8月,我局主动邀请专家来局做报告,给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法制业务培训,1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自学,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民政专业法规,巩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便于领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掌握民政业务,更好的把握运用政策,十分注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据统计,今年我局参加市级及自行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共计100人次,其中领导干部30人次,行政执法人员70人次。
八、不断健全法治政府保障机制,大力营造良好民政法制环境
(一)不断健全法治政府保障机制。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评估,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贯穿于民政工作各个环节,有效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浏同志每年都在述职报告中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加以解决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将依法行政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我局对普法宣传工作非常重视,为增强民政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们以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业务工作为主题,结合“三下乡”、“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等广场活动,制作专题板面、横幅、宣传册,在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设置现场咨询台,进行法制宣传。还充分利用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联合各县区民政局统一开展相应的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慈善法》、《基层选举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各项民政法律法规。
集团公司工会:
根据集团公司工会《关于转发开展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公司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积极全面开展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现将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接到集团通知后,xx公司及时下发《xx公司工会财务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成立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财务部和党群工作部相互配合,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的检查内容、范围、时限和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基本情况
经过自查自纠发现,xx公司工会单独设立银行账户x个,有x名兼职工会会计人员。
在工会经费收入方面,工会经费各项收入合法合规,不存在账外账;每年均按照集团公司工会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与财政、税务及时对账、入账。在工会经费支出方面,工会经费各项收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不存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支出;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开支、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的情况;不存在贪污、挪用公款和“小金库”情况;
不存在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购买服务或货物未按规定招投标和执行集中采购支出的情况;本级收到的各项补助资金均为专款专用,未改变资金用途;工会凭证不存在涂改伪造发票、发票情况。在工会经费预算方面,xx公司工会每年均按时开展工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不存在超预算开支、无预算开支的情况;追加、调整预算程序合法合规;重大开项目均经过本级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会计人员职业资格方面,xx公司工会会计岗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编制有会计岗位职责说明书,岗位职权分明。会计核算方面,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执行,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均符合规定。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方面,现金管理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存在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的情况。
三、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xx公司将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迎接集团公司工会抽检,以财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工会资产、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同时全面总结财务大检查工作,针对财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原因不足,并根据集团公司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认真整改落实,确保此次财务大检查工作卓有成效。
xx公司工会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