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自查报告范文3篇 印章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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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行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切实防范风险。近日,总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在全辖开展了党委印章、行政印章、业务印章、个人名章管理专项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印章管理,进一步促进了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相互检查交流,共同提高管理。在组织全辖开展全面自查的的基础,总行从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xx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对全辖各支行、分理处及各部门20xx年7月农村合作银行开业以来发生的用印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调阅台账及与行政印章专管员谈话等方式进行。进一步促进了支行和分理处之间规范用印操作办法的相互交流,达到共同提高风险控制的目的。
二、严格执行制度,定期进行自查。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支行、分理处及部门领导均较重视印章管理工作,每季或每半年对本单位的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行的行政印章专管员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行有关行政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行政印章的日常管理与使用工作。全辖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趋于规范,用印环节操作性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三、加强集中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从这次检查情况看,总行根据上级行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自从合作银行开业起将13个网点以前统一法人时使用的印章统一上收到总行办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需要上缴的上缴,需要销毁的销毁,进一步强化了印章的管理,有效防范了印章使用风险。
四、完善用印流程,切实规范管理。注重管理流程及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使行政印章管理流程与组织机构及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要求相适应。从防控操作风险角度出发,对交接、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强调和明确,力求用印流程完善,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优质服务、防范风险。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县联社转发《关于中国x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x监办发[20xx]16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于日前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印章使用管理的自查情况
(1)xx信用社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制发由联社统一刻制,停用及时上交联社有关部室,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2)印章使用情况: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专人保管,对印章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章制度;各类业务用章、个人名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业务用章和日常办理业务的个人名章只能在营业场所使用,并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随用随盖,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3)严格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刻制、更换、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登记。要求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主办会计有每月对各类会计印章进行检查。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各网点行政印章未入库保管。
三、整改措施:
今后进一步加强行政印章的管理,坚持“双人入库保管、事先审批登记、双人监督用印”原则,确保双人双锁、密码钥匙分管,做到人离章收,入库上锁。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切实防范印章操作风险,我行按照总行印章管理办法和省行体系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市行下发第xxx号工作通知单,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公章和业务专用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印章管理自查情况
首先,我行综合部作为支行印章的管理部门,对现有在用印章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登记,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细清册,并对已经停用的废旧印章进行了认真清理,本次共登记在用印章100枚,清理销毁废旧印章20枚。分别是璞苑储蓄所9枚、迎春园储蓄所11枚;其次,新增登记在用印章28枚。分别是中润大道储蓄所15枚(机构名称变更)、联通路分理处10枚,营业室3枚。由综合部负责了公章用印管理的自查,营业网点和客户服务部负责了业务专用章的自查。行章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做到指定专人保管、双人管理。由综合部经理专门保管(A角),另一保管人为印章专管人的B角。实行双人上锁保管制,行章存放于市行统一配发的保险柜内,主钥匙由A角保管、副钥匙由B角保管,用印时双人开锁。收印时双人上锁,切实做到了人离章收。严格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印章保管人如有急事需要交接时必须登记交接登记簿,交接时间按要求准确到分钟,避免了印章保管出现的“盲区”。在08年我行及时更换了新的印章保管交接登记簿、用印登记簿、用印审批单、印章行外使用审批单,使用印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目前,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旧章在用现象。
机构名称更换后,现党支部章1枚未更换新章。以上印章待市行明确制发单位后统一刻制。
2、用印登记簿登记不及时。
个别部门内部存在用印完毕不及时登记,而是将存在积攒多日的用印审审批单作为登记依据,易造成登记簿漏登之现象。通过这次自查,明确以后必须坚持以下两点:
1:用印前,由印章管理人首先在用印审批单中的管理人栏项双人签字确认
2:用印后,立即登记用印登记簿。
3、由于人员受限,监印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