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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6篇 外派工作报告

2022-08-09 02:23:46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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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6篇 外派工作报告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6篇 外派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6篇 外派工作报告

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1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豪邦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责权与工作关系,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豪邦控股集团旗下各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三、外派财务人员的产生

1、外派财务人员可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也可由集团公司在集团范围内通过竞聘的方式选拔。在无法满足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竞聘方案或招聘方案,报总经办审定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任命程序

(一)根据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提出初步人选,报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董事长初审、提名;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聘任方案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研究通过;

(三)董事长签发任命文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专函向拟任职的企业传发任命文件,安排就任。

四、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

1、公司对财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各级财务人员由总公司任命或委派,其中全资子公司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控股子公司由总公司委派,按企业的相关制度聘任。未经总公司批准,下属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

2、双重管理原则:各级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垂直管理与领

  导,行政上接受派驻公司总裁或总经理的管理与领导,同时要积极支持与配合总裁或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

3、各级财务人员的薪酬及补贴、社保等福利由总公司决定,由总公司财务部及行政部负责考核,总公司统一划账到财务人员银行账户,社保在总公司统一缴纳。

五、外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

1、会计的任职资格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廉洁、守法、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的品格;

(二)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3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三)具有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2、出纳的任职资格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正直、廉洁、守法、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的品格;

(二)、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规,银行结算业务和出纳流程,1年及以上出纳工作经验。

(三)、具有会计上岗位证,财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五)、精通OFFICE软件,如WORD,EXCEL;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六、财务人员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一)、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会计监督机制,健全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内部牵制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他财务人员依法行

  使职权。

(二)、参与编制被委派单位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并监督预算执行。

(三)、负责被委派单位的资产管理和监督,防止资产流失。做好被委派单位的物资、资金和票据管理工作。

(四)、对被委派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正确核算成本,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

(五)、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做到账面清楚、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完整。确保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六)依法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七)、对重大问题或有争议的问题,应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和集团领导报告。

(八)、办理集团公司和所在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2、出纳的职责

(一)、遵守集团公司及外派公司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依法依制办事。

(二)、有权对不符合规定或事项不清的收付业务拒绝办理。

(三)、日清月结,及时做好出纳登账及资金收付、银行对账工作。

(四)、保管好重要票证及相关资金收付单据、印章、密码等。

(五)、对违规的收付事项有权查问并向财务经理反映,重大的还需向集团财务总监反映。

(六)、办理集团公司和所在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七、财务人员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检查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有权审核企业的重要报告和财务报表、重大经济合同、不良资产处理方案、规定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对外投资

  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有权组织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有权参与财务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四)有权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财经纪律的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权限。

八、离职管理

  各级财务人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集团公司批准,通过财管中心审计并办理完财务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按照公司人事部门规定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2

  酒店高管人员 手

  册

(草案)

- 1/ 20

  第一部分 前言

一、企业简介

****酒店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前身“********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1985年4月10日在**注册成立。目前,拥有“****”系列酒店品牌和“旅居”系列特色商务酒店品牌,拥有管理权的独资、合资、合作酒店以及委托管理的酒店近50家,客房15,000余间,分布于**、澳门、北京、上海等商务和旅游城市。

****酒店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一直殊荣不断,2007年被评为最具规模30家饭店管理公司(集团)、2008年荣列《Hotels》权威评选“全球酒店集团300强”第51位、2009年在《Hotels》权威评选“全球酒店集团300强”中排名上升为第43位。

  2009年,****酒店业务与原****酒店业务全面整合重组,成立新的酒店公司,总部由深圳迁址北京。这是****集团发展酒店业务一次战略性的重要举措,更加明确地透示出集团加强旅游主业,重拳打造酒店板块的决心。整合后,公司定位为:在集团“强总部管控”下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新酒店公司,公司将承担酒店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职责,并已树立进入国内酒店业界前三甲领先地位的战略目标,同时计划向海外布局,实现国际化发展,将****酒店板块打造成品牌体系完善丰富、国内名列前茅和国际有影响力的大型酒店集团。

- 3/ 20 直接领导。

二、选拔方式

  高管人员一般通过组织选拔(提拔)、系统内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注重潜质的原则。 3、市场化、专业化、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5、人员素质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6、公司认可、酒店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 四、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高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丰富的酒店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忠于****酒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经理人素养,具有较强的领导决策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执行能力,诚实守信。

2、资格条件:高管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三年以上中高级管理岗位经历,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岁以下。

五、赴任

  高管人员人选经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文通知聘任,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相关业务部门总经理陪

- 5/ 20 3、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执行,完善内部组合系统,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建立内部合理而有效的运行机制。

4、研究并掌握市场的变化和发展情况,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和价格体系,适时提出建设性工作重点,并指挥实施。

5、全面负责酒店的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开发和计划财务工作。 6、负责主要客人的接待工作,保持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塑造企业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7、对于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发展提出策略性的建议。

8、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树立和倡导敬业乐业的精神,关心员工生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

9、主持召开每日晨会、定期主持召开酒店的各种专题会议及有关专业会议。

10、每月向公司及董事会以总经理报告形式汇报工作,完成公司及董事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总经理拥有的职权

1、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权。 2、酒店有关人事任免、奖惩权: 1)一般员工的任免、奖惩权。

  2)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权(部分人员的任免需履行报备手续)。

  3)高级行政人员(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任免、奖惩的建议权。

- 7/ 20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高管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基本待遇等具体事项。

2、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等相关附加协议,异地任职的,还需要同时签订《外派协议书》。

3、劳动合同订立后,高管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一般应转入公司,党团组织关系应转入所在酒店支部,酒店尚未建立党支部的,转入公司。

二、劳动合同期限

1、高管人员一般应订立二至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派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

2、通过公开招聘初次进入****酒店系统任职的,一般应设立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和解除,以及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赔偿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辞职

1、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应提前30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需业主签批的还应同时报业主签批。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 9/ 20 办公用品、印信和文件资料移交等。

2、交接程序:

  1)酒店设施及人事介绍:带领新总经理巡视整间酒店,熟识环境并安排认识所有部门经理。

  2)移交需跟进的工作项目,包括需立即跟进的工作项目和重要而非要急待跟进的项目。

  3)介绍酒店日常管理、运作情况,包括财务、房务、餐饮等方面,一般还需由财务总监、销售总监、房务总监及餐饮总监作详细报告。

  4)客户介绍,包括主要旅行社、商务客户、政府部门及外国驻当地的政府机构。如有需要,带领新任总经理到访,介绍认识主要负责人。

  5)酒店的印章、锁匙、文件和档案及其它有关资料移交。 6)交接完毕后,将内容书面纪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在总经理的监督下参照上述工作交接内容和程序执行。

八、保密责任

  高管人员辞职、免职或退休后,有关酒店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保密的责任继续有效,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和所签订的保密协议规定执行。如无明确规定的,按二年期限执行。

  第五部分 薪酬与福利

- 11/ 20 不得在酒店领取除核定的薪金之外的其他福利或补贴。

三、工作与休假

1、高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高管人员可享受以下休假待遇: 1)国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探亲假:异地任职的,每年可享受不超过十五天的探亲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假期可分次休,但最多不超过二次,间隔不少于四个月,酒店负担酒店至居住地往返交通费(机票经济舱或金额相当的火车票)。如因工作不能休假的,可安排家属来酒店探望,酒店按前述标准报销其往返交通费。

  3)带薪年假:每年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异地任职的,需与探亲假分开使用,且间隔不少于四个月。

  4)其他因私请假:因私、因病等可申请事假、病假等假期。总经理或其他高管人员结婚,应安排在探亲或年假期间,一般不单独安排假期。

3、休假审批程序:

  总经理休假由公司审批(需业主签批的同时报业主审批),并需提前两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休假由总经理审批,并需提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高管人员休假一般安排在酒店业务淡季。 四、社会保险 1、社保缴纳

- 13/ 20 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占绩效考核权重的80%;素质考核侧重对总经理德、能、绩、勤、廉等综合素质能力的考评,占绩效考核权重的20%。

1、业绩考核:业绩考核通过指标分解进行考核,指标分为经营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

  经营指标反映考核年度企业可量化的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包括主营收入、GOP、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等具体财务指标;管理指标反映考核年度工作重点和要求,有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确定。

  业绩考核的各项指标在考核期初以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立。

2、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包括品德操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的360度考核,反映被考核人综合素质能力和水平。

三、考核方式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在内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具体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1、经营指标考核:由公司根据年终财务审计报告和板块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确认的经营业绩指标结果计分。

2、管理指标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被考核酒店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或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认。

- 15/ 20 1)公共必修内容:****集团及酒店板块公司简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介绍,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国家及属地政府有关法律规范,属地民俗、社会常识,等。

  2)专修课程内容: 根据酒店现状和经理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关酒店业务课程的提高学习、业务研讨和业务交流。

2、培训方式和时间:入职培训一般在公司本部举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开展。入职培训一般不少于16小时。

二、集训 1、岗前集训

  拟派至新项目的管理团队一般需到公司总部进行集中培训。集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入职培训、拓展、项目介绍等;集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

2、年度定期集训

  对现任高管人员,公司将逐步建立年度定期集训机制,安排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和企业文化、服务理念、业务知识、管理技能、经验交流等,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三、交流轮岗 1、交流轮岗的对象: 交流培训主要包括以下高管人员: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的;按照规定需要轮岗或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交流轮岗的安排:高管人员应当服从集团作出的交流安排,

- 17/ 20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酒店造成一万元以上的损失; 4、不严格执行用人方面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用人失察失误; 5、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6、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在最后三位的,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将免去现职的;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五、函询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党群工作部经公司授权,可以就员工反映的高管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从业、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函询,要求被反映对象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函询事项作出如实的书面陈述。

六、审计

  公司党群部经授权对总经理开展任期内审计和专项审计;总经理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

七、回避制度

  实行高管人员任职回避、重大商务回避、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不得在同一单位中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人事、监察、审计、财务、购销等工作。

- 19/ 20

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3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南京市***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责权与工作关系,根据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经济关系方面独立。

1、人事关系独立。

(1)公司对财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由集团任命或委派,其中全资子公司由集团直接任命,控股子公司由集团委派,按企业的相关制度聘任。

(2)未经集团批准,下属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财务人员。 (3)下属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所属企业财务人员。

2、经济关系独立。

(1)委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及补贴、社保等福利由集团决定,并由集团财务部及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被派驻企业负责发放。

- 1(3)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

2、集团财务部

(1) 拟定委派财务人员人选建议; (2) 负责委派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3)指导、监督委派财务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4)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考核; (5)提出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的建议。

3、集团人力资源部

(1)委派财务人员人选建议; (2) 拟定委派财务人员薪酬;

(3)协助计财部对委派财务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管理; (4)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考核。

4、集团监察室

(1)对委派财务人员职责履行进行监督。 (2) 对委派财务人员离职、轮岗进行监督。

五、内容

(一)委派财务人员定义。本制度所称委派财务人员是指受集团委派,负责对所服务企业资金收付进行反映、监督和管理的总账会计及出纳会计。

(二)委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

- 3a、及时办理银行收款付款手续,办理支票、汇款、转账等方式的结算业务

  b、收取银行结算凭证,每月清查银行存款,定期进行银行账户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提存保管现金

  a、根据经营需要,按集团有关规定提取、送存和保管现金 b、准确、及时完成清查现金工作,保证现金安全完整 (3)凭证、印鉴管理

  a、按时收集原始凭证,复核报销凭证

  b、按照要求整理财务核算原始凭证,及时移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c、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等各项票据等

  d、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票据和印鉴,并设登记账簿负责登记,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完成集团财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工作关系

(1)与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关系

  a、行政上接受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领导;

  b、行使业务监督与管理职能时独立于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c、财务管理工作为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供服务。

- 5人员能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2)随着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担任委派财务人员工作,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委派财务人员的中长期职业规划工作;同时,还应制定有关委派财务人员的定期轮岗和轮换制度。

9、离职管理

(1)委派财务人员辞职或辞退需经集团批准,委派财务人员辞职需提前两个月申请。

(2)委派财务人员离职需经过控股公司监察室审计。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1、本制度经控股公司总裁审核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由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不断修订完善。

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4

  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认真阅读派驻单位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其它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派驻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负责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

  如未能及时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存在的问题,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回派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派驻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第十一条 外派人员的权利:

  1.按照派驻单位的《公司章程》,行使其相应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

2.有权就增加或减少公司对派驻单位的投资,聘任、罢免派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

3.享受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薪酬、待遇。

  第十二条 外派人员的义务:

1.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

  2.除经公司或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不得与派驻单位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外派人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单位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的活动;

5.外派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不能免除责任;

6.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外派人员应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要求作为行为的参照准则,对派驻单位在本人任职期间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所发生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派驻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致使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受损的,由外派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明确表明异议并记载在案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外派人员须协助公司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对派驻单位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在接到派驻单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通知后,凡会议涉及审议《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重大事项时,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并按照集团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

  未按规定报告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由此而给派驻单位或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回派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除《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外,外派人员须根据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外派人员在参加完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后,应督促派驻单位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会议议案及决议发送给股东。

  第五章 外派人员的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董事局主席办公会负责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的依据主要为:

1.外派人员年度履职情况; 2.派驻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投资管理部负责上述资料的整理。

  第十八条 对外派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九条 对获得“优秀”评价的外派人员,可以适当进行奖励,具体由董事局主席办公会决定。对获得“不合格”评价的外派人员,则按本办法之规定撤销委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参股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之前所颁布的有关外派人员的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二00 九年七月三十日 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

-

  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原则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本省1-2月一次,每次2天。

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则

1、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连友字(2004)第3号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集团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原字(2004)第3号《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ZZ集团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 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条 外派培训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 第七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 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 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 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 对于ZZ集团具有培训考核资格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到ZZ集团外参加培训,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 学历教育须根据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 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 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个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 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 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 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公司相关薪金。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功能,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角色定位

  各外派人员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兼顾整合资源提升所在企业竞争力的职能。

  第三条 适用范围及生效期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总工、主要技术人员等)。本办法自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发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第四条 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企管部是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是所有外派人员请求资源支持、信息交流的归口部门。各外派人员在业务上的技术请求与交流,各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给予支持,其他事务由企管部协调处理。

  第二章 任职管理

  第五条 工作职责

  外派人员具体职责见职位说明书,同时根据所在企业的要求经与公司协商可适当做调整。各外派人员除所在单位确定的工作职责外,须按照自己的工作岗位权限执行或推动以下工作内容:

(一)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行政类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以工业危废处理为基础的跨区域性综合环保服务管理集团。为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对战略目标、产品开发、财务预算、知识产权、生产管理、品质目标、营销等实现一体化管理,逐步构建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

  各企业的个体利益必须符合公司战略一体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公司战略一体化的指导思想,逐步构建公司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各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拟订战略计划,战略计划由三年中长期计划、当年实施计划两部分组成。

2、经营计划管理

  为了切实实施公司整体战略部署, 完成预期的经营目标,公司将加强经营计划管理。经营计划的正确制定,将使公司所有的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这有利于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各外派人员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落实好公司对经营计划管理的要求。

(1)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2)企业的各项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就必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数据统计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3、流程制度管理

  随着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地域分布越来越广,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公司对现代化管理提出了迫切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将强化企业管理,全面建立符合东江环保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各外派人员要将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带到所在企业,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规范,定期组织讨论内部控制模式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的实施状况,并逐步优化。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1) 各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各企业股权投资及资本性投资项目应按照企业章程及董事会议事程序要求,向董事会提出立项申请。

  2)原则上不允许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公司外企业进行抵押担保。确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才能够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置)、基础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分析、预测、编制项目可行性经济研究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置(修建)、租赁等,须经企业董事会同意后才能够实施。

  各外派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企业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二)财务主管、会计等财务类

  为适应公司集团化战略发展目标及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标准,并在公司内部实行集团会计核算标准。

  各外派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不准私设“小金库”,随意核销费用以及任意减少利润或者增加亏损等,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和增值,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工、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等技术类

  技术研发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将加强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先进技术,努力促进公司产品技术创新、拓展公司业务范围。

  各外派技术人员要将所在企业产品的工艺、核心技术形成企业的正式文件,并以制度、作业书的形式贯彻执行。同时,注意技术的保密及技术人才的培养,防止非正常流失。必要时要申报技术专利。

  第六条 任职流程

(一) 筛选外派人员,并确定外派人员岗位,对外派人员进行规划管理。

(二) 外派人员培训

(三) 外派人员派遣(携带派遣证、职位说明书、员工档案表等)

(四) 确定薪酬:根据外派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外派人员在该企业的薪酬待遇,薪酬水平高出公司定位水平的,执行该企业水平;薪酬水平低于公司定位水平的,公司进行差额补充。

(五) 外派人员试用: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经试用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可返回原岗位或进行其他的岗位调整。试用合格者给予转正。考核方式为:当地企业领导及员工的综合评价,外派人员计划目标达成情况,外派人员个人述职报告反馈情况。考核组织部门企管部、协调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绩效管理

  第七条 绩效目标确定

  公司外派人员的绩效目标分为两块: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管部与外派人员协商确定,并制作外派人员考评表,定出各外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企管部根据其在各企业的表现给出具体评分。

  第八条 绩效跟踪及评估

  公司外派人员的绩效跟踪形式分为:述职反馈与调查考核两种。企管部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对外派人员的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进行合理调整与评估。

  第九条 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1、奖励:公司根据评分及奖励标准,如工作出色,公司将在各企业的奖励之外再给予嘉奖。公司将设立外派人员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外派人员的突出贡献。绩效奖励周期为1年,奖励金额 = 工资总额 × N (N代表奖励系数,根据考核结果由企管部与公司决策层领导共同确定);外派员工日后晋升的依据,并成为公司重点栽培对象。

2、惩罚:如外派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不能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考核结果不合格,其不能享受绩效奖金,并根据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或调动。

  第四章 述职规定

  第十条 外派人员述职规定

  各外派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和不定期就各企业经营情况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报告。

  1.定期报告 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报告时间为下一季度的20日前。报告内容:各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各企业经营班子工作评价。定期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并且行政类、财务类最高主管需回公司当面述职。

2.不定期报告:主要是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觉得自己难以解决需公司出面协调的,或者是较大投资、技改项目(单项金额超过5 0万 元以上);较大经济诉讼项目(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较大经济合同、经营协议的签订,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形式不限。

  二00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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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5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则

1、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连友字( )第3号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集团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原字( )第3号《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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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外派人员工作汇报共6

  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

  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

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

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 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

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

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

  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

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4、外派期满后,集团视工作需要决定外派人员是否回归原单位工作,若需继续留守外派单位,则相应的劳动关系转入外派地公司,工资福利按外派地公司标准执行,但相关外派津贴自劳动关系转入之日起取消。

5、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1)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等均由外派目的地单位承担。

  2)外派津贴

  公司给予部分外派至浙江省外的人员相应的津贴(津贴含每日伙食及市内交通,公司不再另行报销),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回原单位(原则上以家庭所在地为准)开会、培训等公务期间不享受外派及出差津贴,津贴由工资发放单位承担,具体标准为:

  外派人员级别(南昌) 津贴标准

  总经理助理、部门总监(含以上 60元/天/人

  其他人员 50元/天/人

  外派期间因公司业务招待宾客餐饮时,参与接待人员须剔除每日1/2津贴额度。

  3)外派人员的住宿安排

  由外派所在地公司总经理统一安排,标准为普通民宅、中等装修,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自理。在同一业务区域有1人或多人常驻的(15天以上),每月均按下表标准内进行租房:(单位:元/月/套)

  地区分类 费用标准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各直辖市、各省会城市

  2800-5000

  全国各地级市

  1800-2500 除以上两类的其它地区、县级城市、乡镇村等

  600-1200

  租房费用视房屋地段、交通便利情况与实际入住人员而定,遇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的,由所在地公司总经理报集团财务副总另行审批。租房费用的报销须凭有效租房协议及费用发票,租房费用不以人数而以房数(单位:套)为计算单位,原则要求满员入住;当一套租房内已无法新增入住人员床位时,所在地公司总经理应考虑新增租房或重新寻租适宜整体外派人员入住的租房。 4)探亲假

  每月外派人员可利用公休回家探亲。具体探亲假标准为:

  地区分类 探亲次数

  衢州地区以外各省、市 1次/月

  衢州地区 1次/周

  探亲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倒休、轮休,若需在工作期间段内探亲,需提前征得部门领导及外派地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探亲路费参照集团差旅费制度标准内实报实销;具有外派探亲资格,但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探亲假的,公司允许供外派人员的家人同等使用,但仅限个人所获的同等相关待遇,在其差旅费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1人往返路费,但不可逾期使用,不可累计,

  5)外派人员的住宿、探亲路费等均凭有效票据到工资承担单位据实报销。

  6)受外派工作地的地域、消费水平等因素影响,各公司的外派福利政策略有不同,集团将权衡各方因素,不定期做综合调整。

6、外派人员业务招待费支出

  公司人员外派期间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或赠送礼品时,须先向集团财务副总或外派人员所在分公司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具体方式参照集团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方可享受外派福利政策: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集团管理,忠诚于XX事业的员工; 2、员工配偶或父母(指未婚员工)家庭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划,且距离在100公里以上;

3、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七、由集团统一招聘的大学生在实习期满后初次分配地的为其工作地,从初次分配地调走,且符合第六条中所述条件的,可视为外派。

八、本办法适用集团总部及控股子公司。

九、本办法由集团综合办负责编写与解释,各项补贴标准可随物价水平的变动而修订,并经集团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通过。

十、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外派员工审定表》。 XX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

  基 本

  情 况

  原属地单位 婚姻状况

  派驻公司名称

  外派起止时间

  外派津贴标准

  外派员工审定表

  姓 名

  原职位名称 家庭所在地 派驻公司职位本次外派天数_______元/天

  性 别

  部门负责人:

  外派地公司

  总经理:

  集团财务副

  总:

  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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